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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些年來,明珠最恨的人是南秉清。她不恨趙氏不慈愛她,也不恨犯婦聞氏懲罰她,她恨南秉清這個龍鳳胎的哥哥對明玉比對她好,當時她對南秉清有多期待,就有多怨恨。好在現在,一切真相大白了。
「你……明珠姐姐,你這是也恨我嗎?」明玉雙眼微紅,「我們是姐妹,從小一起長大,姐姐待妹妹那麼好,現在……」
「我不恨你。」明珠道,「這件事與你無關。」
明珠的東西雖然很多,但是零零碎碎的東西不要了,只收飾品和庫房,衣服等東西全部在這裡燒了。所以整理起來很快。
「郡主,東西全部收拾好了。」掌事女官道,「衣服被子等東西,也全部燒了。」
「那就走吧。」明珠道。
「姐姐。」明玉出生,「那姐姐且等一等,我把這些個婢女的賣身契去向母親拿來,一併交給姐姐。」
「我不……」
「郡主。」掌事女官道,「王爺吩咐,郡主若是習慣了這些人,拿了賣身契帶她們回去也無妨。但只帶四個大丫環就夠了,餘下的二等丫頭、三等丫頭,還有一些打雜下人就不必了。王府里的下人都是宮人出生,更懂規矩。」
「那聽姑姑的。」明珠道。
「小姐,奴婢也隨小姐一起去王府嗎?」春蟬問。
明珠道:「自然,你又不是侯府的人,自然該跟我走的。」
「郡主院子裡的管事嬤嬤、還有奶娘呢?」掌事女官問。
「管事嬤嬤年紀大了,前年冬天不小心摔倒了,所以回老家了。奶娘因為她兒媳生了孫子,回去帶孫子了。」明珠道,「後來春蟬來了,院子裡的大小事情和庫房就交給她打理了,春蟬是外祖母身邊的。」
明珠身邊的嬤嬤和奶娘都離開了,就算那會兒趙氏沒有露出真面目,趙氏和長公主是堂姐妹,但邵太后還是不放心明珠,派了身邊的人來這裡。邵太后貴為一國太后,又是明珠的外祖母,她派個丫環過來,鎮北侯府當然不會說什麼。
掌事女官點點頭,沒說什麼。
過了一會兒,明玉拿著三大丫頭的賣身契過來了:「姐姐,這是夏涼、秋米、冬暖的賣身契。母親說,姐姐如果想念鎮北侯府了,隨時可以回來,畢竟姐姐在鎮北侯府長大,也叫了母親十四年的母親,到底也是母女一場。」
掌事姑姑道:「縣主這話說的有禮,郡主是鎮北侯前世子的嫡長女,前世子過世早,兩房還沒有分家,所以也是吃著侯府的米飯長大的,且老夫人的靈位還在這裡,每逢祭祖的時候也要來盡孝。」意思是,別不要臉說什麼養育之恩,吃的是侯府的米飯,而侯府的家產前世子也有一份的。
第三十八章 聞氏判死刑
明玉笑了笑:「那妹妹送送姐姐。」
明玉送明珠的馬車離開,臉上的笑容漸漸的沉了下來。一切,和原劇的軌跡不同了。其實對於上一輩的事情,明玉知道的有限,因為她看的那本叫《霸道將軍的小娘子》,男主角是南秉清的兒子。
而在那個故事裡,南秉清是鎮北侯,趙雲靈是公主,當今皇上是成王。
明玉是一個現代姑娘,平時最喜歡看宅斗小說、宮斗電視之類的。穿越前,她剛剛看完了《霸道將軍的小娘子》這個小說,沒有想到看完後,她穿成了明玉縣主。
但因為故事的男主是南秉清的兒子,關於明玉這個姑姑的筆墨提到的不多。
故事中,明珠郡主的兒子安慍為了復仇接近女主,而女主從一開始愛慕的也是他,但是男主南叢磊也愛上了女主,然後各種撩、各種霸道,最後女主變了心。
故事到最後,安慍死了。
但不是南叢磊殺的。南叢磊從安慍的口中知道了上一代的事情,也知道他祖母趙雲靈和南繼恩對長公主等人做的事情,他不忍心殺安慍,所以放了他。但是安慍身上背負著血海深仇,他怎麼甘心自己一個苟活?所以最後,他去刺殺趙雲靈,被亂劍砍死了。
可那個故事中,關於安慍的親人並沒有詳細的介紹。
明玉一覺醒來,她發現自己成了明玉縣主,又知道以後成王會當皇帝,她真是高興壞了。皇上的外孫女,這是無比的榮耀啊。
只不過,她還記得故事裡的一個情節。情節中描寫安慍最後的屍體,是明玉幫他收的。因為明玉愛安侯府世子,而明珠也愛安侯府世子,但明珠是太后的外孫女,所以皇上直接為明珠和安侯府世子賜了婚,以至於明玉對安侯府世子終身不能忘懷。
安慍是安侯府世子和明珠的兒子,明玉看在往日這份情誼的份上,為安慍收屍了。
明玉一醒來,就去了讓原主愛慕了一輩子的男子,她……跟原主一樣,愛上了那個男人。可她擔心會向原故事那樣,皇上為明珠和安侯府世子賜婚,所以,她要提早毀了明珠的名聲,然後又塑造出自己才華橫溢的美名。
不管是安陽伯爵府世子和明珠在中秋節的事情,還是東興侯府游湖的事情,都是明玉安排的。只是她沒有想到,東興侯府游湖的事情竟然出了一個固郡王。
明玉氣的心都疼了。
可是沒有關係,她等著。將來她的外祖父才是皇帝,她什麼都不怕。而且,明珠和她那個哥哥遲早要早逝的,她且等著就是了。
只不過,在這之前,她和安侯府世子應該要先定下來。萬一皇上再為他們賜婚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