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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林暮還挺慶幸,要是碰到了封家的人,尤其封陌,不得尷尬死。
不過現在,林暮打算抱好封家的大腿,尷尬算什麼,命沒了可就什麼都沒了。
吃了兩塊兒餅乾,取出礦泉水抿了一小口,將剩下的餅乾和水重新放回背包里,他得節省著吃喝。
趁著隊伍還沒有出發,林暮閉上眼睛準備休息五分鐘,睡不著養一會兒神也好。
——
下午四點多的時候,他們的車隊終於出了城鎮。
在一馬平川的大柏油路上開車很爽,跟著勁爆的音樂踩油門。
尤其路上有喪屍嗅著人味兒,撲過來想啃食生人血肉的時候,直接碾壓過去,絲毫不用顧忌。
遠遠地,就看見前面有大批的車隊停在那裡,將路堵住了,他們也只好停下來。
前方傳來喪屍的嘶吼,所有人眉頭都皺了起來,動靜不小,不會是遇上喪屍潮了吧。
「待在車裡別出去。」
叮囑那些普通人後,林暮從卡車裡跳出來,身上背著他的包,等會兒就不回來了。
這次喪屍潮他上輩子的時候聽說過,規模不小,現在末世初期,異能者覺醒的並不多,所以他得去幫忙。
尤鳴他們三個從前面的車裡下來,看林暮朝前面走,前面的隊伍是封家的,從車身上的標誌就能看出來。
如果路上能和封家一起走,會更安全,所以那三人沒有猶豫,提了武器朝前走去。
異能者力氣比普通人要大一些,身體素質更好,不過因為他們還是初級異能者,異能等級低,還不如拿武器上去直接砍喪屍來的更快。
林暮手頭沒有合適的武器,和封家的人說自己是異能者,可以到前面幫忙。
喪屍潮從前面過來,在車隊前方設置了防線,不讓喪屍越過來。
普通人也有參與的,用的都是槍枝,在後方支援異能者。
封家的人聽他說是異能者,就放他過去了。
林暮跟那個人討要武器,對方說都拿到前面去了,讓他去前面找找看。
到了前面,林暮看到地上有把缺了口的彎刀,於是他朝那裡走去。
剛到彎刀旁邊,不等林暮去撿,就聽見有細微破空聲傳來。
連躲避的時間都沒有,一把刀身修長的苗刀擦著林暮臉頰飛過,斬斷他幾根髮絲,如果再偏一寸,他耳朵就會被削下來。
苗刀插在林暮身後的地上,回頭看了眼這把熟悉的刀,林暮臉黑了一瞬,心裡暗罵,狗男人。
第2章
「抱歉,失手了。」
男人略顯低沉的磁音響起。
知道是封陌,在心裡罵是一回事,可當林暮真的聽見那個熟悉又陌生的聲音後,還是有一瞬間的僵硬,手指蜷縮了一下。
不遠處,一個穿著黑色西裝的男人走過來。
戴著副金絲眼鏡,斯斯文文的,依舊是林暮熟悉的模樣。
如果拿這輩子的時間來算,離婚兩個月就爆發了喪屍潮,林暮在路上奔波了三個月,他已經五個月沒見過封陌了,小半年時間。
可如果按照上輩子的時間,他只在末世里活了一年半,一次外出任務中,稀里糊塗就死了。
一睜眼到了這個時間點,所以實際上,林暮有一年半的時間沒見過封陌了。
時隔這麼久,加上還死過一次,林暮再見到封陌,忽然就不知所措起來。
站在原地沒有說話,林暮面無表情,清秀的臉看起來有些冷,像是差點被傷到很不滿,當然這方面的原因占了很大一部分,不過同樣,他也是不知道該說什麼。
封陌相貌異常俊美,鼻樑高挺,眉眼深邃溫柔,帶著歉意對林暮笑了笑。
防線後面,有不少從車裡出來,看到這一幕的姑娘小伙,視線都黏在了他身上,那一笑簡直讓人如沐春風。
真的好溫柔啊,翩翩君子,溫潤如玉,尤其還長得那麼帥,又帥又美的,戴著金絲眼鏡,簡直就是個文雅的美男子。
「斯文儒雅,還挺年輕,好像才二十三歲。」
有個微胖的女孩小聲說道,語氣里全是傾慕。
喪屍病毒突然爆發,席捲各地,一部分食物和水被污染,生存都變得艱難起來。
對封陌這種有地位有實力的男人,不止女生,就連一些喜歡同性別的男生都想要靠近他,起碼生命安全能有保障。
如果真被他看上了,不說錦衣玉食了,能吃好穿好總是可以的。
林暮離防線沒多遠,大概也聽到她們在說什麼,實在忍不住在心裡吐槽。
斯文儒雅?斯文敗類才對。
二十三歲沉穩的跟三十二歲一樣,還年輕。
在外人眼裡,封陌就是那種溫潤如玉的翩翩君子,他相貌又太出眾,表現出的一直都是潔身自好的形象,卻更能招蜂引蝶了。
而實際上呢,林暮太了解他了,小心眼還喜怒無常,也就能騙騙小姑娘了。
封陌這時走到了林暮面前,他看著文雅,其實身高在人群中很是出眾,身材修長結實,比例是一等一的好。
看著清瘦了很多的林暮,封陌忽然就有點笑不出來,林暮眼底有著淡青,臉色疲倦,明顯很累了。
不過在想到離婚第二天林暮就跑了,把所有東西收拾的乾乾淨淨,什麼都沒給他留下,封陌現在想起來都有種咬牙切齒的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