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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分,分家就散了啊,爸。」王富貴也是有心眼,知道這個家裡,最後還是誰說了算。

    王老頭又沉默了,他還是喜歡一大家子一起熱鬧。

    可是這個家,早晚都是要分的。

    村里人家,兒子結了婚,都是分出去單住。

    老大家是自己把著,老二老三一直沒說上親事,所以這個家才沒分。

    可是如今……

    一看王老頭沉默,劉玉霞就不高興了。

    「行了,這個家我是分定了,剩下的你們自己看著來吧,走,媽帶你們去姥姥家。」劉玉霞直接甩手不管了,順便還把三個孩子給帶回了娘家。

    三個孩子有奶就是娘,可不管家裡怎麼樣。

    跟著後媽有肉吃。

    看著三個孫兒走了,王老頭差點沒氣出個好歹。

    「小白眼狼,白眼狼啊。」富貴媽倒是吼了兩嗓子,然而並沒有什麼用。

    東姝是第二天上工的時候,聽說了老王家要分家的事情。

    而且這件事情,還是王富強那個新過門的媳婦提的。

    雖然村里人覺得這個媳婦,就是個攪家精,攪得老王家不得安寧。

    不過東姝看著那幾個說話的婦人,眸底其實是帶著羨慕的。

    如果能挺起腰杆,硬氣一些,她們其實也想這樣在家裡有話語權的吧。

    可惜了,到底還是底氣不夠。

    這個時候,她們能做的,也就是茶餘飯後,酸一下劉玉霞了。

    第411章 六零養兒記40

    東姝當笑話聽過就忘。

    雖然王富強曾經是原主的姘頭,可是兩個人之間早早就斷了。

    而且上次的事情之後,王富強估計也是嚇得夠嗆。

    如今他又結婚了,自然還是會遠著東姝的。

    這樣其實挺好的。

    不過這個村里,原主的姘頭還不少。

    偶爾碰到一個,眼神閃躲的,東姝都不用仔細翻找記憶,差不多就猜到了。

    這個估計是姘頭。

    不過原主也不是不挑嘴。

    要長得好的,要年輕的,又得是沒結婚的。

    畢竟破壞別人家庭是不對的。

    原主偏愛小鮮肉。

    這一點,倒是跟曾經的素衣老祖有些像。

    也可能是小鮮肉鮮嫩可口?

    東姝自我調侃的想著。

    王富貴第二天就被批評教育,又被關牛棚反省,順便還要乾重活。

    劉娟如今在村里,雖然名聲不太好。

    但是,沒因為名聲的問題被迫嫁給王富貴,對她來說,就是好事兒一件。

    就是名聲問題,嚴重影響了她去跟馮玉成套近乎。

    可能是因為她突然不敢上前靠近了,倒是給了王淑蘭機會。

    不過東姝遠遠的瞧著,卻覺得,王淑蘭撩漢之路漫漫長啊。

    這些人畢竟剛從城市來到這裡,還抱著可以回城的心思的。

    不想就這樣在鄉下隨便找一個人將就一下生活,還想著可以回城,回去之後,事業愛情總會有的。

    只是可惜了啊……

    這才1967年呢。

    距離最後可以回城的時間,還有至少十年。

    十年之後,他們都年近三十了,心志早磨平了,回去了又會怎麼樣呢?

    而且到那個時候,願意回去的,怕都是後來者吧?

    早年這些,最後總是耐不住現實的殘忍,找個人結婚過日子。

    一起下鄉的女知青也好,或是村裡的姑娘也好。

    只是找個伴,不挑的話,還是容易的。

    不過這件事情,東姝知道。

    其它人未免知道。

    哦,不太對。

    王淑蘭這個穿書者,有可能是知道的。

    馮玉成這些都是不知道,估計還想著熬幾年等個結果吧。

    思及此,東姝微垂著眸,心裡慶幸的是,還好自己的孩子小,十年之後,狗蛋才16,大丫也才19歲。

    就算是大丫,只要自己多費些功夫,那個時候,也能考上個大學吧。

    在這之前,學習就是頭等大事。

    當然,把人教好了,也是東姝的責任。

    養個娃,也不容易啊。

    老王家最後還是分家了。

    大媳婦帶著三個孫兒回娘家不回來。

    來來回回折騰了一個多月。

    王老頭和王老太氣得夠嗆。

    再加上老大最後也跑到老丈人家裡去了。

    老三最近跟定了日子的新媳婦也是粘粘乎乎的,不愛回家。

    老二還在牛棚里改造呢。

    老兩口沒辦法,最後決定分家。

    一聽說分家,劉玉霞帶著三個孩子回來了。

    劉玉霞不想要老王家這破房子,人家想自己起房子。

    所以,劉玉霞分家的主旨就是多要錢,自己出去起房子。

    家裡的房子,老二和老三自己分吧。

    「當然了,爸媽的養老,我們肯定不會不管,三個兒子,大家一人搭把糧,也不會虧了二老。」劉玉霞是個辣的,這個時候,把話都擺明白了。

    老三王富餘看了看這個小泥屋,雖然他也想出去起房子,但是新媳婦家裡也不富餘,就算是拿了錢,肯定也不多。

    出去起房子不夠。

    不像大嫂家,條件好,人家能自己再添錢。

    王富餘沒要求自己分出去起房子,還是要分家裡的這五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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