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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鄰居家有個小孩兒,可謂混世大魔王。
我聽到他搗亂時他媽媽的咆哮聲就覺得頭疼,就偷偷同陸靳說:“哎,看到他我都不想生孩子了,尤其是男孩,太皮,哪吃得消養?”
“怎麼會?”
“?”
“如果是我的兒子,我一定要求他給他母親做牛做馬。”
站著說話不腰疼,我現在都還給他為奴為婢呢,還指望他教兒子來服侍我?
12.
看言情小說,男主告白女主的方式狂傲霸氣拽――必須要親到女主承認喜歡他才肯停下。
我看完後效仿,就捧著陸靳的臉親他的鼻子眼睛,告訴他:“等你親口說喜歡我了,我才停止親你。”
“嗯?”他沒說話。
約莫親了五六下,陸靳依舊不吭聲,我問他:“你為什麼不說?”
他靦腆笑,環住我的胳膊伸直了腰:“有的親我為什麼要說?”
......跟他比我還是太嫩了。
13.
我的飯量其實不小,跟成年男子相差無幾。起初和陸靳戀愛時,每次約會我都極力克制自己。不過,結婚後就不再有所顧忌。
“我之前怎麼就沒發現你這麼能吃?”他得知我的真實飯量,很是驚訝。
我給他解釋:“因為我之前在克制自己啊,大飯量的女生很容易嚇跑人的。”
他笑:“那現在怎麼不克制了?”
我白他一眼,繼續吃:“都拐到手了我還怕什麼。”
14.
回趟高中母校,參加校慶,活動結束後又帶著陸靳逛了圈校園。
“�G,我跟你說啊。”看著鬱鬱蔥蔥的鵝掌楸,我心生感慨,“我高中的時候,最羨慕的就是學校里那些小情侶。”
他牽著我的手,讓我繼續說。
“有句歌詞怎麼唱的?‘你是我唯一的年少輕狂,也是我餘生漫長’,少年的喜歡,青澀、小心翼翼,會害怕被傷害,又學會勇敢去愛。我怎麼就沒體驗過這種愛情呢?如果那時候能遇到你就好了。”
陸靳忽然笑出聲,我看著他,白色襯衫、乾淨的頭髮,身後是足球場,有零星幾個小學弟正踢著球,這樣的景象,讓他看上去竟也有著幾分少年的模樣。
他說:“其實現在遇到我,也不算太晚。”
是啊,餘生還很長,莫負他與好時光。
作者有話要說:完結撒花,歡迎評分、收藏專欄。
接檔文:《念念如初》,鞠躬。
第31章 後序
我思前想後,還是決定給這篇文寫章後序,也算是給這些耗費我五年時間寫就的文字做個完美的收場。
不錯,區區九萬出頭的字數,我寫了近有五年。
我總打趣自己,有人“十年磨一劍”,而我是“五年成一文”。更新之龜速,我想追過我文的讀者,及我的親友們都深有體會,簡直到了不配擁有讀者的地步。
但用五年的時間來寫成這樣的文字,我想值得。
在這幾年裡,我寫作的心境發生了諸多改變。
從期望成名到如今為放鬆自我而創作,沉澱下來,靜心寫自己願意寫的故事,不去迎合市場,我自詡這是非常難得的事。
而《枕席》則是陪伴我最久的故事。它不僅是我寫作心境歷程的陪伴,更是我的文筆轉變的見證。
即使在職業作者眼中,經過這麼多年的修煉,子厭歧這個無名小作者的文筆依舊稚嫩,故事結構與邏輯也存在不少欠缺。可目前這版重修的文字,的確是我電腦里五個版本中,我最為滿意的。
作為故事的作者,我應當感激這篇短文。
言歸正傳,再說《枕席》這篇文。
有讀者問我,這些是真實事件嗎?我直言不諱說,不是的,只是藝術文字源於生活,又高於生活。
這種日記式的寫作方式,很適合我這種懶人。
我寫《枕席》的初衷其實很簡單,只是單純想要記錄生活的美好。
我母親就是這樣的人,在她有部廢用的手機里,我曾在備忘錄里翻出過不少類似的內容,關於家庭、過去的朋友,那是她用來記錄她生活中的幸事的文字。
她說這雖然都是些生活中的小事,可生活不就是些小事組成的麼?她想多年後再看到這些文字,一定會有許多的回憶與溫馨。
所以我決定也將我生活中的溫暖記錄,把那些真實發生的事件,通過文字的加工再呈現,並嘗試著構建出陸氏夫婦的生活。
這些小小的事,但願能夠觸動、能夠溫暖到你我。
在塑造陳沉的形象時,我將她定義為普普通通的女生,和大多人那般,學習工作、結婚生子,並沒有因為她是我故事中的女主角而有太多的差異。
陳沉這人有著太多陋習小毛病,熬夜、拖延症、孩子氣......會做出在床上偷吃零食這種不衛生的行為,在被子裡找到掉落的米粒及食物殘渣時,能夠獲得輕而易舉的快樂。
可就是這樣的女生,身上卻有著自己的堅持,她會為自己的喜好去嘗試從未接觸過的新領域,不想按部就班地長期過著相同的生活,她會開創,劍走偏鋒,去勇敢承擔未來將會遇到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