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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人說:“那你既然懷疑,你為什麼不拒絕飲用?”
趙清漪說:“我當時還存著與他們表面交好,以圖學業順利的心,馬淑蘭當時對我熱情得很,催著我喝,說果汁新鮮,潤喉爽口,她是特意榨給我喝的。在這樣盛情之下,我推辭了會掃興。”
公訴人說:“那你是怎麼換的?”
趙清漪說:“分散他們的注意力就能換了。”
公訴人說:“那麼你為什麼會拍攝和馬淑蘭那段視頻?”
趙清漪說:“是我特別小心,也是機緣巧合。我不只拍馬淑蘭,其實攝像頭原來是用作防王寒的,我那還有兩段拍王寒叫我去他辦公室獨自相處時的視頻。我當時想,萬一他像對謠言中的那位學姐一樣對我,我就有證據自保,他們就欺負不了我了。那天和同學去探望住院的王寒,我發現馬淑蘭對我的態度又完全變了,她看我的眼神想要吃了我一樣,所以,她堅持要和我單獨聊時,我就偷偷開啟了攝像,就剛好拍了那段視頻。當時我聽到馬淑蘭對我的辱罵我也是很生氣的。然後,我也意識到馬淑蘭曾經對我下毒,要不是我為人多疑小心,我現在就胖成王寒那樣,生理機能會毀掉。我感覺到憤怒和恐懼,其實還有點慶幸,然後就直接去報警了。”
公訴人說:“發問完畢。”
審判長說:“被告人馬淑蘭,你對證人的證言有什麼異議?”
馬淑蘭氣得發抖,對於身後的王瑾瑜的眼色和辯護人的眼色是完全看不到。
馬淑蘭含著淚指著趙清漪說:“我就知道是你這個掃把星!你這個害人精!我全家都被你毀了!”
趙清漪淡淡轉開了頭,馬淑蘭哭著說:“警察為什麼抓我!抓她呀!她害了我老公!害了我!”
審判長說:“肅靜!被告人,你對證人的證言有沒有異議?”
第374章 馬淑蘭被判刑
馬淑蘭哭著說:“審判長,你聽到了,是她換了果汁,她害了我老公,憑什麼她好好的,我被起訴?”
審判長嚴肅地說:“被告人馬淑蘭,請你穩定情緒,我再問你證人的證言和你所知是否相符?”
馬淑蘭還是點了點頭,說:“相符。是她偷偷換了果汁……”
審判長深呼出一口氣,說:“請辯護人對證人發問。”
辯護人說:“證人,你為何在10月份,也就是我的當事人下催肥劑的當月頻繁地拜訪王寒,但是在十月之後卻再也沒有去?”
趙清漪說:“我第一次去是和王寒吃飯時他摸我後不久,我還抱著處理好關係並且自保的希望。那時我覺得還可以忍受,也有效果,王寒沒有進一步過分的舉動。我第二次,也就是馬淑蘭下毒的第一次去時,馬淑蘭對我很熱情,我雖然覺得奇怪,但還是抱著希望。第三次、第四次去,是馬淑蘭打電話給我,並且邀請了我,那時她對我很熱情,熱情得有點奇,我也不好拒絕就去了。之後,馬淑蘭就沒有邀請過我,並且在11月份,我被緋聞纏身,也沒有那個心情了。當時我感覺江州大學的生態不太適合我,我心理上已經放棄了,所以我在去年12月份考了日語N1,在今年1月中旬考了托福,我本來打算今年申請日本的院校讀研究生。總之,在11月份之後,我是分身不暇了,加上馬淑蘭熱情退卻,雙方都沒有這個心,就不去了。”
辯護人說:“在你第一次換了果汁後並沒有事,你為什麼在第二次、第三次還要換?”
趙清漪說:“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面對著自己不信任的人,第二次、第三次有分別嗎?換果汁是舉手之勞,為什麼不換?”
辯護人說:“你當時沒有發現我的當事人有什麼異樣?”
“除了熱情得過分,就沒有了。”
“你懷疑她,為什麼還要去?”
“她熱情邀請我,10月份時,我還是想在江州大學讀出碩士甚至博士的。況且非不得已,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嘛。辯護人,你不會不懂這個?”
辯護人也沒有問題了,總之他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趙清漪知道馬淑蘭下催肥劑的事實。
然後,就是請人民醫院的劉先生來作證,主要陳明的了王寒的身體狀況和證明他食用的催肥劑的劑量,陳明王寒食用的劑量對他身體健康帶來了嚴重的危害,嚴重影響他日後的日常生活。
之後無論是被告、公訴人、辯護人都沒有新的證人和證物了,舉證環節結束。
然後進行法庭辯論,由公訴人先發言。
公訴人說:“尊敬的審判長、人民陪審員,我僅對被告提出的諸多問題中,需要澄清的問題,發表以下意見,供合議庭參考:
第一、被告是懷著強烈的主觀故意而實施的犯罪行為,並且一直到了此次庭審,她仍然對本案的證人趙清漪女士懷有深深的敵意,仍然懷有趙清漪女士對王寒懷有男女之情的主觀臆斷。
第二、被告犯罪事實明確,後果極其嚴重。她先後三次在果汁里下了催肥劑,而且明確知道食用了催肥劑的後果,這時候本案的直接受害人王寒的健康被嚴重破壞就是最好的證明。
第三、被告從頭到尾都沒有悔過情況,她從第一次犯案後,仍然清晰主觀的實施第二次、第三次犯案,理由是趙清漪女士沒有遭受到侵害的現象,她感覺沒有達到目的。她看到沒有達到目的的反應是繼續侵害,從不悔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