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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清漪是曾是老戲骨演員,台詞功底何等精深,這嘴炮打得呱呱,令人聽之,不禁心潮澎湃。
明霞郡主忍不住拍案叫絕:“妙哉!”
范大人也是從未見過這樣的女子,但他也不能被牽著走,問沈俊道:“沈俊,此事你有何話說?”
沈俊俊臉氣得鐵青,說:“這些不過是趙氏一面之辭……”
趙清漪道:“你與家父家徒之名,家鄉人盡皆智,家父不收束修教導於你,當年同窗人人皆知。”
另娶不是什麼大罪,但是讀書人欺師滅祖卻是大罪。夫為妻綱沒有錯,但是天地君親師,為官者是逃不過的。
沈俊心中也十分忌憚,只有反污她的名,道:“但是誰知你於家中之時,有沒有能盡心侍奉二老。”
第38章
趙清漪道:“你若覺我未侍奉二老,五年來你卻只知在外風流快活,不自己回來盡為人子為人父之職?其身不正,其言也微。”
“我竟不知,這些年你學了巧言令色,三從四德你是一點都不知道了,趙家養的好女兒呀!”
趙清漪道:“回稟大人,是非曲直,講究證據。我是否盡心侍奉,白沙鎮李家莊鄉民可為證。我真金不怕火煉,倒是沈狀元你,請王氏也上堂來讓沒被收買的大夫看看她的身子呀!你敢嗎?”
“你!你好,不就是要和離嗎?好,我成全你!我且看看,和離之後,你無依無靠,孤苦一生,後悔莫及。”
趙清漪挺直腰背,儀態萬千,一揮衣袖:“笑話!我十年來養活了你的父母,養活了三個孩子和一個丫頭,靠的就是我自己,何時靠過你?你除了五月份那一百兩銀子還是被你母親收藏得緊緊的,何時何日給過我一銅錢家用?你且說來,拿出憑據!”
范大人一拍驚堂木,道:“肅靜!趙氏,就事論事,是非曲直,自有公斷,不必呈口舌之利。”
“民婦知罪!”
范大人道:“你們既然要和離,那就寫和離書吧,李書吏,備筆墨!”
不久,李書吏差使人上前備了一切,沈俊上前,趙清漪道:“大人,今日和離乃是民婦不屑與欺師滅祖背信棄義之徒為夫妻主動提出,和離書應由民婦來寫。肯請大人成全!”
沈俊罵道:“趙氏!你再信口雌黃……”
趙清漪一身正氣,道:“讓王氏出來,證明我是信口雌黃,你告我呀,且讓百姓來看范大人審案,你敢嗎?!王氏若確實只懷三個月身孕,我願讓范大人治毀謗朝廷命官之罪,願受狗頭鍘侍候,決無怨言!你敢讓她來驗出是五六個月身孕,你願認通姦另娶、欺辱糟糠、欺師滅祖,受罷官永不祿用之罪嗎?”
明霞郡主道:“本郡主願以本郡主之名請王太醫、李太醫、孫太醫,並本郡主的兩位嬤嬤來共同為王氏驗身,以證王氏清白!沈狀元若想斬了糟糠,就同意讓王氏上堂來一辨究竟。”
此時,王氏雖在府衙不遠的酒樓里等,明霞郡主的紅衣女衛“保護”著她,她想在這時候作,只會打自己的臉。
但是沈俊和趙清漪的和離的事她並不出面。他們若只是和離,趙清漪並不是告夫,王氏是有自由不出面的,何況她是大官之女,總要比趙清漪多些特權。因為這樣的話,范大人只是一個公證人,而不是審案官員。
誰讓古代女子沒有地位呢,以妻告夫,收押三年,即便告成了他,他另娶平妻說白了也不是什麼大罪。沈俊精明呀,知道糟糠不下堂,娶的是“平妻”,主流官宦人家當然沒有這種事,但是在古代也不是沒有例子。娥皇女英就是美談呀。
就說前朝陳世美吧,他之所以被斬,也不是因為另娶,剛開始連包公都是由著陳世美接了秦香蓮去駙馬府,息事寧人的。陳世美被斬是因為之後一連串喪盡天良的犯罪才能被定罪。(註:鍘美案不是歷史,此中架空小說,不要較真)
此時趙清漪沒有被害死,沈俊又怎麼可能有大罪呢?
若她被收押三年,王、沈兩家豈會放過她,她原本的計劃以妻告夫,是不但要和離,還要把事鬧大,沈俊、王薇不要臉地通姦、欺辱糟糠有所圖謀,讓他們聲名掃地。而她被收押時就借武功和系統工具越獄,然後再一點點咬死他們。
但是這樣,她會一輩子隱姓瞞名,這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現在有明霞郡主可借勢,她當然不告了,只求和離歸還嫁妝——這是合理的。
古代欺師滅祖是很大的罪,只是可惜,她又是被平民和女子兩重身份所限,如果現在趙懷方自己有這麼大的魄力和口才邏輯來告沈俊,能夠硬氣,那沈俊才麻煩大了。
現在開口要兩萬兩的白銀,也是臨時想出來的,因為明霞郡主似乎處處在幫她,她自己並不貪錢,卻想要沈俊割肉,試一試又何妨?
范大人一拍驚堂木,說:“肅靜!趙氏,郡主,大夏律法並無此條。沈俊,你乃是讀聖賢書之人,你欺瞞糟糠另娶之事,鐵證如山。本府既然為你們和離作見證,依你所作所為,建議你賠償趙氏兩萬兩白銀。不然,你欺師滅祖忘恩負義之惡行,本府不得不向聖上參你一本。”
范大人為人肅然剛正不阿,他身為封建社會的男子倒並不覺得男子三妻四妾有什麼問題,但是欺師滅祖忘恩負義,他就極為不齒了。在他看來恩師之女、十年賢良勤勞的糟糠,就算另娶,是個人總要通知一聲,而他這樣行事,說他不是另有圖謀難以相信。他坐堂開封府多年,見慣了常人想像不到的惡人,難免也有猜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