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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傑把小碗裡的那兩口蕎麥麵條吃完,拿帕子擦一下嘴。

    沈韶光笑眯眯地明知故問:“邵郎君吃著可還適口?”

    “好吃!”邵傑讚嘆,“只可惜——”

    可惜什麼?沈韶光提起精神,聽他提意見。

    “貴店的碗太小!”

    沈韶光笑起來,邵傑也笑。

    邵傑還真不是虛誇,他自小家裡富貴,從沒吃過蕎麥湯餅,第一口覺得味道有些怪,但吃著吃著就上癮了,只可惜,小小的碗裡也只有這麼幾口。

    沈韶光就喜歡這麼捧場的,笑道:“郎君先前用過酒肉菜蔬了,這蕎麥湯餅居於最後,就譬如藝伎娘子們唱曲兒時最後那個拖腔兒,適當地拖一拖,有餘音繞樑之感,拖太久則冗餘了。”

    邵傑拊掌大笑,小娘子不知道哪來的這些妙語,又有趣,又精到!

    沈韶光笑道:“等再過些日子,秋風更涼些,郎君就可以來吃羊肉芥菜蕎麥湯餅了。醃得夠味兒的芥菜燉大塊的肥羊肉,香腴的羊湯,細細的蕎麥麵,再放一勺炸得香香的茱萸醬……屆時給郎君用最大的海碗!”

    邵傑笑道:“說定了!”

    邵傑又發出曾經的感慨:“小娘子真該去東西市開間大酒肆。沈記如今已經有些名聲,我不止一次聽人提起沈記吃食。這時候合該乘風破浪,去東西市,打出旗號來。”

    沈韶光午後有閒空兒,喝口玫瑰花茶,與他細細掰扯:“本店賣得最好、獲利最多的,不是魚羊鮮、八珍鴨子這些貴价菜,也不是炸蘭花豆,拌芫荽豆皮這種小菜,而是瑪瑙肉、芙蓉羹之類中檔菜。郎君回去桂香園,可以查細帳看看,看是不是也如此。”

    “我說這個,不是說豪華貴价的不好,而是說,我們不是只有‘豪華’這一條路可走。”

    沈記的買賣確實好,飯時外面等座兒的榻上就不曾空過人,但囿於位置、場地和客源,這間店鋪大約再發展也就這樣了。

    邵傑提議的,沈韶光不是不心動,但一則買下東市大酒肆所費頗多,目前手裡的銀錢不太富餘,再者,豪華酒樓又有豪華酒樓的經營之道,還要再摸索。要保准,要賺錢,沈韶光另有想法——找中高檔的里坊,開完全複製本店的分店。

    邵傑皺眉,想了想,“小娘子接著說。”

    其實東西市也有不少小攤兒小鋪子,但小小的店面兒,納客量有限,兩市又是午時才開市,日落前七刻又閉市,只能賣一頓午食,相對比高額的地價和同樣投入的人工和精力,性價比就太低了。

    邵傑商家子,哪能不知道這個問題的?故而從一開始便提議的是開“大酒肆”——納客多,豪華,能打出聲名。

    此時講究的是“老字號”,同城開分店的少,反倒好些都想去東西市“證道”。把店開在東西市是實力的證明,是多少買賣人的夢想。一直受時代見聞限制,邵傑也本來也持同樣的想法,此時聽沈韶光說另尋崇賢這樣的里坊,開完全與這間一樣的店,突然有些豁然開朗之感。

    這樣做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長安一百零八坊,若遴選出十個坊來開分店,那利潤可比在東西市開大酒樓高多了。

    “但小娘子如何保證各店都能做到本酒肆這樣呢?”

    各分店品質不一,即便在後代餐飲企業中,也是個大問題,但好在大家也摸索出了些辦法,比如標準化。

    “各店菜譜都是一樣的,我們把各種菜的程序和配方制定出來,庖廚們經過訓導,力爭做到雖百人而若一手。”

    邵傑眯眼笑著指一下沈韶光:“百人——小娘子其志不小啊。”

    沈韶光的餅畫得越發沒邊兒了:“若果真成,店開到洛陽、開到汴州、開到北都,百人也不一定夠呢。”

    邵傑哈哈大笑,跟小娘子說話,真是太痛快!

    但邵傑卻也提出疑問:“只是這樣的話,只怕方子容易泄露,讓人學了去。”

    “有些東西,比如醬料、調味汁、醃臘貨,甚至可以統一做一些菜的半成品,每日送往各分店。”沈韶光說的是後世中央廚房的概念。只是此時沒有冷鏈,交通也沒有後世方便,又有宵禁,到底不那麼方便。

    “又可以細化分工,切菜的專管切菜,炸肉的專管炸肉,調餡兒的專管調餡兒,這樣,即便有什麼泄露也有限。”

    其實此時的制度,太有利於保密了——大多數酒肆的庖廚根本不是僱傭的,而是主家的奴僕,在這個“奴婢賤人,律比畜產”的時代,奴僕背主竊主財物,量刑尤重,不經官府,被主人打死的都有,而《唐律疏議》上說主人“決罰致死及過失殺者,各勿論”,所以此時的奴僕要做出背主的事是要冒很大風險的。

    兩人喝著茶飲,越聊越多,越聊越投契,邵傑頗有經商頭腦,也提出些可行性的建議,聊著聊著,一份酒肆分店開設計劃書就幾乎成型了。

    言談間,似乎距離沈記開遍全城,缺的只是時間和銀錢了。

    對此,沈韶光倒不著急。她喝口玫瑰花茶,笑道:“生命不息,賺錢不止。慢慢賺就是了。”

    邵傑再次被她逗笑,想了想,說出自己的想法:“若我家拿出些錢財來,與小娘子合夥,小娘子意下如何?” 邵傑是個主張當面鑼對面鼓的,在生意上,與朋友夥伴,尤要坦誠。為了點錢財弄鬼欺瞞,朋友不是朋友,夥伴不成夥伴,豈是大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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