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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人還在驚嘆,林安抬頭就看到了那個往他身上砸玉佩的人了。

    明明回家就能給他,怎的要這麼大庭廣眾的來砸他?

    他摸著手裡的玉佩,等榜眼和探花離得他遠了些,才悄悄把那枚玉佩轉了過來,看到玉佩背面的三個字。

    “嫁給我”。

    刻得字跟獵戶自己的字一樣,不怎麼好看。

    林安這樣想著,心口處卻“砰砰砰”地跳的厲害,臉上掛著笑,心裡卻只剩下獵戶一人。

    當然,如果上面刻得是“快娶我”三個字,林安想,他大約會為了獵戶,連街都不遊了。

    真可惜。

    第69章 被哄騙的大狀元

    心中想著可惜二字,可是打馬遊街的狀元林安,卻是嘴角越翹越高,兩個小酒窩更是看醉了不知多少人。

    所謂愛美之心,人皆有之。

    誰不喜歡看長得好看的人呢?

    林安長得好看,人又有才華,還是當朝第一個三元,年紀又這樣輕,說不定還沒娶妻!

    不少家裡人正在榜上抓婿的人家,見了這少年三元,自是喜不自勝。

    嫡女不好嫁,庶女總能嫁的嘛。而且,以林安的年紀和才華,就是真的嫁一個嫡女去賭一把,亦未嘗不可。

    實在嫁不成,且看林家有沒有其他的人選,總能和這位新出爐的年輕俊秀的三元結成親的!

    於是在林安不知道的時候,他已經被不少人當成抓婿的人選,在心裡過了不知多少道秤了。

    他現下心中想的,只是那個扔了羊脂玉給他的那個男人。

    方才他只顧著小心翼翼偷看玉佩上的字,等到這會,遊街快結束時,他才突然又生起氣來——那個男人也太不精心了,這羊脂白玉一看就是好東西,要是方才不小心被扔到地上,那豈不是東西廢掉,男人的心意也廢掉了麼?

    早上分開時,男人就該把玉佩給他的!

    最好上面也不要刻甚麼字。

    畢竟獵戶的字真的不算好看。

    林安心中念叨著這件事,等到打馬遊街結束,林安和眾人道別,回到家中,就見那個刻了不好看的男人正在微微笑著,等著他。

    林安立刻就將埋怨男人這件事情,拋之腦後。

    “回來了?”

    “嗯。”

    “那……回屋吧。”

    男人牽著穿了一身狀元服的林安的手,走上一步,就要回頭看他的大狀元一眼,再走一步,再看一眼。

    林安被看得心都軟了。

    於是也就忘了,青天白日的,兩個忽又欲望的男人一旦進了一個有床有榻的房間……除了那種事情,還能發生甚麼事情?

    “唔,走了一路太累,這狀元服沉甸甸的,三哥等我先換下衣服。”

    “不要換。”

    “嗯?”

    “就這樣,狀元服穿著,裡面的衣服……三哥給你脫。”

    “嗯,嗯?”

    “乖,咱們穿著,弄一次?”

    然後不等林安反應,獵戶就開始幹了早上他看到穿了狀元服的林安的第一眼時,心中特別特別想幹的事情。

    林安也終於知道,他的三哥不止喜歡他不穿衣服的模樣,他只穿著空心的狀元服的模樣……也能讓他的三哥獸性大發。

    天可憐見!他當初回了家門,就不該把手給獵戶牽著,就不該看著獵戶對他笑,就只顧著跟獵戶往屋子裡走,走就走了,他就不該這麼傻,看著獵戶關門,還當獵戶是好心……

    哪裡有這麼好心的男人呢?

    林安穿著狀元袍,被壓在門板上,咬著獵戶的手,聽著門外院子裡僕人偶爾走來走去的聲音時,只覺自己著實太傻,太傻了!

    怎麼就能覺得因為這個男人的目光,格外讓人心軟,所以這個男人就是個好人,是個值得信任的人呢?

    這根本沒有任何的因果關係!

    林安越想越氣,使勁咬了男人的手一下,然後那個男人就害他險些呻吟出聲……

    如此白日宣yín之事不需贅言,待得日落西山,房內才終於安靜下來。

    林安只趴著不肯動,等獵戶把隔壁浴室的木桶里的水兌好了,他才去泡了兩柱香的熱湯,換了衣服,正欲出門,就看到那隻羊脂白玉玉佩,伸手就要拿——

    “不要戴。”獵戶抿了抿唇,把那塊玉佩拿到自己手裡,道,“字不好看。”

    這塊羊脂白玉,是獵戶在戰場上發了一筆財後,回到京城,找了十幾家店,才買到的。

    原本他只打算在這塊玉佩上刻個小狐狸的模樣,送給他的小狐狸戴。只是今晨發生的事情,讓獵戶突然衝動了起來,貿然刻了那三個字在上面——雖然在他的小狐狸打馬遊街時,他准準的把玉佩扔了過去,讓他的小狐狸看到了他的心意,可是,他因是在軍中才習字,那時年歲又大,且還在前線打仗,因此雖學了字,卻也只是粗通,在書寫方面,尤其不擅長。

    那三個字,也刻得著實難看。

    “字太醜。”獵戶見林安眼睛不眨的盯著自己,又道,“三哥去找人問問,能不能把這幾個字磨平。能的話,等磨平了,再給你。”

    林安這才發現那個一直在面前,高高大大,仿佛能將所有的事情都扛在身上的男人,也是會緊張害怕的。

    他眼睛眨了眨,立刻就把那隻玉佩搶了過來。

    “誰說丑?我看就很好看。”林安完全忘記了自己之前的腹誹,面不改色心不跳地道,“三哥的字一點都不難看,很剛硬,如鬱郁蒼松,風雨不倒。刻在這塊玉上的三個字,尤其好看。不用磨平。”

    然後就把玉佩小心翼翼收到了腰間掛著的荷包里,嘀咕道:“等我去跟姝兒尋一根紅線,穿進去,戴在脖子上。”

    這塊玉佩並不大,只小小一塊,只好能掛在脖子上,是以林安才有這樣一說。

    獵戶看著林安,只覺越看越喜歡。

    若是能將林安藏起來,放在山上的石屋裡。每日他晨起去打獵,林安就在石屋裡等著他。家裡有了人等他,他去打獵也不走遠,只中午就回家,和林安一起吃飯,然後看著林安午睡,等林安午睡醒了,就帶他出去走走。平日裡,他就把石屋鎖的緊緊的,誰都不許來看他的林安,誰也不許和他的林安說話。

    林安只是他一個人的林安。只有他一個人知道林安在哪裡,知道林安有多麼誘惑,知道林安的種種好與不好……那該有多好?

    “快走。姝兒他們該等的餓了。”林安不知獵戶在想甚麼,只當他感動的想把自己供起來來著,催促道,“平哥兒和茂哥兒還小,他們可禁不起餓。”

    獵戶這才遺憾的回過神來,抓住林安的手,權作安慰。

    也罷也罷,他能忍受那種寂寞,林安又怎麼能?

    而且,林安……大約也不會喜歡那樣的生活。

    獵戶想罷,便默默放棄了腦袋裡想要把林安關在石屋子裡的想法。只是這個想法是放棄了,另外的想法卻又冒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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