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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家對他們而言是至親,因此即便林安幾人明知林家對汪氏數年的“關押”,也統統不能為汪氏做主。可是如果汪長澤家裡真的是汪氏的娘家……那他們就理所當然能為汪氏做些什麼了。

    林安自是看懂了林姝和林平的意思,嘆了口氣,終是轉頭和汪長澤約定了時間,詳談這件事,然後便轉身就走。

    汪長澤也慢慢想起來,是了,他那位姑母一共生了四個子女,兩個兒子兩個女兒。長女已經嫁在了華陽縣,那麼現下跟著林安身邊這一個,應當就是次女。

    他的表妹。

    汪長澤的心思,立刻活了起來。

    第71章 帶獵戶的大狀元

    林安看到了汪長澤的目光,可是在林安而言,汪長澤雖然是年輕進士,可歲數也有二十六七,顯見是已經成了親的,說不得孩子都有三四個了,因此他再怎麼想,也沒料到汪長澤會動了那種心思。

    一路無話,到了家中,林姝和林平都緊緊盯著林安,生怕林安不肯告訴他們真相。

    林安無奈,只好道:“吃過晚飯,哥哥便將事情都告訴你們,絕不欺騙,可好?”

    林姝有心問為何要吃了飯再說,可是想到桃花林里,那個男人的目光……她胸口一陣噁心,想到真相或許並不如她期待的那樣,哥哥讓他們先吃飯……難道是因為哥哥一旦說了真相,他們就會噁心的吃不下去飯?

    事實也的確如此。

    飯畢,林安果真說了汪家曾經有一女失蹤的事情。

    “……汪家是書香世家,家裡供著好幾個貞潔排位,想來無論如何,都容不下被綁架過一次、又跳河失蹤一次,然後再返回家中的母親。”

    林安將他所知道的事情娓娓道來,末了道,“我雖不知,母親那時是如何從江南跑到華陽縣,可是從母親到了華陽縣後,從未提起過娘家一事,還有父親從未對母親是否貞潔一事有言語而看,母親是知曉自己娘家不要她了的事實,而母親自己,雖兩次遭遇不幸,可也的的確確,貞潔猶在。”

    要不然的話,以林禮那種封建老男人的卑劣,是必然要將汪氏浸豬籠的。

    尤其是那時的汪氏根本沒有娘家和靠山。

    而汪氏當年被林家關在家裡,半步不得出時,雖然有種種為難處,可是在原身林安讀書之後,明明可以借原身林安的手,將信寄到江南汪家。

    即便路途遙遠,或許要兩三個月甚至半年才能寄到;即便中間可能信件掉落;即便這封信大約真的到不了汪家,可是以汪氏當時幾乎被“幽禁”的情形看,林安也好,林姝也好,他們都覺得,但凡有意思希望,汪氏都不該完全不提這件事,根本沒有對著幾兄妹露出一絲他們還有外祖家的意思,更從未讓原身林安寄過任何信件。

    甚至後來,就連林安被冤枉科舉舞弊,母子雙雙重病臥床,汪氏寧可狠心將林安許配給在外十三年方才回家的秦止,寧可繡雙面繡繡瞎了雙目,也不曾提過一句江南汪家的事情,由此可見,汪氏當年對汪家是多麼的絕望。

    林姝先時還和林平一樣滿懷期望,希望能有一個可以依靠的外祖家,可是等林安將事實和他的推測說完,林姝就完全明白,林安為何從不曾跟他們講這件事。

    汪氏陷入那樣的困境時,依舊不信任並且不打算依靠江南汪家,那麼,作為她的子女,雖不知當年事實究竟如何,可是既然汪氏已然下定了決心,而江南汪家也早早把汪氏當成了一個死人,甚至還找了和汪氏相像的陳恪娘養到身邊,以安慰自己,那麼,他們也不必認下這門親。

    林平年紀太小,猶自懵懂,可林姝已然明白過來,道:“既然他們不肯認娘,娘也不肯認他們。那麼咱們不知當年的事情,就更不必與汪家相認了。”

    林安微微一笑,安慰道:“莫怕。汪家既說了娘已經死了,那麼就不會自打嘴巴,對這件事反悔。所以,他們最多暗地裡派幾個小輩來試探咱們,至於明面上……只怕他們更擔心咱們會把這件事捅出來。”

    林安沒有猜對其中的過程,但是結果,卻猜對了。

    江南汪家的確在之前陳恪娘特特寫信回汪家,想要向汪家尋求支持,結果就在信了寫了林安相貌很眼熟,有些像兄長汪海的事情。

    而汪家當初雖然是把汪氏當成了“四人”,可是汪氏的父母兄長,其實一直在暗地裡尋找汪氏的下落。

    那個看了陳恪娘來信的嬤嬤,正巧是汪氏的奶嬤嬤,她看了信,再算算汪氏失蹤的年紀,先不論其他,就找了自己兒子先去華陽縣打聽,結果真的打聽出來一些消息,看到了林安的真人,知道了汪氏有一手雙面繡的本事等等。

    如此一來,嬤嬤立刻就知道,汪氏很可能就是她奶過的大姑娘,直接跑去老夫人面前痛哭一場,汪老夫人又何嘗不思念唯一的女兒?派了親信去華陽縣看過林安的相貌,又去林家村給汪氏上了香,可是汪氏的衣冠冢二十一年前就進了汪家的墓園,而當年的種種,汪氏的幾個孩子當真不知道麼?

    在汪氏困難到只能把兒子許給一個獵戶當媳婦兒的時候,汪氏尚且不肯求救他們,可見是恨他們恨得入骨,汪老夫人縱使是心念女兒外孫,竟也不敢輕舉妄動。

    而且,就算她真的想認回外孫幾人,當年一力要把她的女兒送去投河的太夫人,還有縱容並無視這件事的汪家家主,他們又哪裡會容許這件事情發生?

    汪氏已死,還是為汪家名聲而死,是汪家的功臣,這才是整個汪家想要看到的事情。

    是以無論汪老夫人如何作想,汪家始終沒有輕舉妄動,直到林安先中解元,後中會元,汪家才傳信到京中,讓汪長澤和林安交好。

    汪長澤卻並不傻,他如今已經二十六七,當年發生汪氏的事情時,他已然記事。再加上林安的相貌和他的父親汪海未蓄鬍之前的確相像,汪長澤仔細問了傳信的家僕一些事情後,又千方百計找到了和林安一起住的鐘暉,打聽了林安的一些事情,便開始想要和這個“表弟”聯繫上。

    可是林安顯然是知道一些汪家的事情,一直不肯和他多說話,汪長澤這才跑去大陀寺找林安。

    然後就看到了一身綠衫,立在桃花林中的林姝。

    即便有面紗罩著,汪長澤那時卻也認定了,人賽桃花。

    他妻子三年前亡故,留下二子一女,汪長澤因想著在科舉上再進一步,便沒有再找繼室。現下見了林姝,汪長澤卻有了旁的想法。

    就算家裡不能真的認回林安林姝,可是,如果他向家裡表示,願意迎娶林姝為繼室,那麼兩家人豈非又成了親戚?而汪家也可以正大光明的照顧林家。

    汪長澤將自己的想法寫在信中,令人速速傳往江南。

    想來,那位明明後悔地不得了,每年姑母“忌辰”,都會獨自把自己一個人關在家中的祖父,應當也會對此滿意。

    汪長澤長長的舒了口氣,露出一個笑容。

    林姝雖美,畢竟出生鄉野,原本並不至於讓他付出正室的位置。可如果他的這一舉動,能換來祖父祖母的另眼相待,換來一個做了本朝第一個三元的表弟和大舅子……這樣算來,他的這一舉動,卻是相當划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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