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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他又將匣子推到鍾暉面前,勸道:“鍾兄只當是我借給鍾兄的。待鍾兄手頭寬裕了,再還我便是。那些銅錢,鍾兄拿出去打賞就好。”

    話雖是這樣說,但鍾家一來不只鍾暉一個兒子,鍾暉上面還有兩個哥哥,各自成家,有妻有子,就是鍾暉自己,也有了妻子,妻子還懷了孕,鍾家就算家裡原本是有些積蓄的,如此一來,能送到鍾暉手裡的也不算多。

    翰林院庶吉士是六品官,歲俸銀四十五兩、米四十五斛。

    而京中物價高,就是在京中只租個一進的小院子,至少每月也要花費三兩銀子。再加上還要買菜做飯,採買廚子、看門的僕人,這又是幾筆花費。林安“借給”鍾暉的十五兩金子,即一百五十兩銀子,且還給鍾暉找好了藉口,鍾暉心中只有感激。

    翰林院庶吉士素來清貴,且庶吉士要在翰林院學習三載,參加考試後,才能繼續往上做官,或是外派做官。至少在三年之內,鍾暉怕是真的很難還上這些錢了。

    “如此,我也只好卻之不恭。”鍾暉起身,長揖一禮,“多謝子默。將來子默若有事情,我鍾暉定盡我所能,幫助子默。”

    林安只笑:“你我同窗三載,一道鄉試,一道會試,一道殿試,有這等情誼,我又豈會不信鍾兄?”

    於是鍾暉當天就搬走了。

    剩下的鄒遠之幾人,也前來告辭。

    鄒遠之是最近幾年都不打算來京考試了,只等著用舉人身份,在家中開館教書,剩下兩人,則是覺得學問還不夠紮實,再加上家中也不是非常富裕,便決定回家一面找個掙錢的夥計,一面繼續讀書,等四年後的會試,再來參加。

    林安也沒有多留幾人,只道讓幾人再等兩日,等他二妹把送回家中的東西收拾好了,請幾人跟著他們的車隊回去。

    幾人自然都說好。

    待得殿試完的第三日,獵戶親自給林安換了一身狀元服,等著過會坐著馬車,到皇城外,和同科榜眼、探花以及二甲、三甲的進士,叩謝皇恩,再去皇城左門外觀看金榜,爾後騎馬回家。

    原本遊街一事,是殿試當日就該舉行。

    奈何殿試當日,皇帝先是延遲考試,後又雷霆一怒,使得眾進士在參加完大皇子主持的冗長的瓊林宴後,天色已晚。

    大皇子當時故作為難後,便大義凜然的替眾新科進士去求了聖上,允許這一科的進士,在三日後一早,重新叩拜皇恩,打馬遊街。令一眾新科進士,還沒入官,就先欠了大皇子一個人情。

    林安才道大皇子的意圖,可也無法。想來皇帝之所以給大皇子這麼個主持瓊林宴的計劃,就是算好了這一步,他們這些人,只是其中的棋子而已,自然沒有話語權。

    只是能穿著狀元服,帶頭遊街,還是游京城一遭……林安心裡,其實還是很興奮的。

    獵戶也很興奮。

    尤其是狀元服是大紅色的,像極了成親的喜服。

    獵戶幫林安把狀元服穿上,就開始盯著林安看。

    一雙眼珠子,就差黏在林安身上了。

    饒是林安常常被這麼盯著,卻也有些受不住,佯作沒看到獵戶眼神似的兀自轉了個圈,露出一雙小酒窩道:“好看麼?”

    怎的會不好看?

    他的小狐狸,穿什麼都好看,當然,不穿也好看。

    “好看。”獵戶道,“像吉服。成親時穿的吉服。”

    林安立刻開始瞪他。

    獵戶卻是往前一步,看著林安道:“等太子登基,改了律法,便嫁給我,嗯?”

    林安:“……”這是求婚?

    可是看著獵戶篤定和強勢的目光,林安心中立刻決定,不能答應,至少現下不能答應。

    “這件事不急。”林安鎮定的道,“那一位……還好生活著呢。”

    獵戶似是不解林安為何會拒絕,抓著林安的肩膀道:“沒說現在就嫁。三哥是問,等……那時,媳婦兒可願嫁我?”

    這下換做林安不解了。可願嫁?這是何意?

    “我們不是有婚約麼?”林安奇怪道,“有婚約,若律法改,當然是要成親。只是成親的早晚……”這就得他說了算,獵戶說了不算。

    嗯,就是這樣。

    獵戶神色一頓:“因為,有婚約在?”

    “嗯?”

    “若無婚約,那、那……”你可還願嫁我?

    這話獵戶卻是問不出來了。

    他只站在那裡,盯著他的小狐狸看了半晌,最後才道:“我先走了。”

    林安只當獵戶有急事,便大方的揮手和人告別,然後就穿著狀元服,跑去後院,給林姝和林平、秦茂看。

    三人果然圍著林安驚奇又高興的看了半晌。

    林姝還好,只覺心中驕傲。林平和秦茂卻是新奇極了,還道要去看林安打馬遊街的模樣。

    林安故作遲疑,等二人急的圍著他“好哥哥”“好叔叔”的叫個不停後,才說已經給他們定好了一家酒樓包廂,讓他們去那裡等著,自來遊街,都會經過那裡。

    二人這才大喜。

    林安令家僕把人送過去,也坐了馬車跟在後面,去了皇城外等著。

    因林安是狀元,自是站在頭一個。等叩謝皇恩後,一行人騎馬去看了寫了他們名字的皇榜,就開始繞京城一周,打馬遊街。

    “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盡長安花。”

    林安從前對此只是艷羨,待自己騎馬遊街,被京城裡的男男女女,扔花的扔花,丟手帕的丟手帕,甩戒指的甩戒指時,才發覺其中的難處。

    太疼了!

    那些花啊,手帕甚麼的還好說,可是戒指簪子……那不都是蠻值錢的東西麼?為何還有人要扔?

    女的扔也就扔了,大老爺們為何也要扔呢?還專門用扇子骨砸他!很疼的好不好?

    林安哪裡知道,雖說這時候少年天才的確不少。可是能區區二十歲就連中三元,並且還長得那麼好看的,京城裡的土著都好多年沒見過了,這一見之下,豈能不扔?

    尤其是林安愛面子,身上再疼,也堅持是笑著遊街,往他身上扔東西的人就越來越多了。

    還有人買了一籃子花,就為了扔他!

    林安:“……”他該感謝,大家只沒扔臭雞蛋麼?

    榜眼和探花雖說理論上要落後一步,跟著狀元身後,可是二人都不太擅長騎馬,偶爾和林安並駕齊驅,林安也只一笑,並不責怪。

    二人這才鬆了口氣,探花還玩笑道:“好在玉佩價格昂貴,那些人也只捨得扔些簪子戒指,不捨得扔玉佩……”

    結果他話音一落,一隻通體白色的玉佩,就砸到了林安手裡。

    林安:“……”

    “哎,那是羊脂白玉!竟有人捨得丟這樣的玉佩!”

    “上面刻得那是甚麼?咦,竟是只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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