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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婉說的是實話。張家其實對她算是不錯的了。婆母雖然沒把張家的管家權給她,但是但凡她小院的事情,全都由她做主,吃飯也是除了晚飯是一大家子一起吃,早飯午飯,都由著林婉自己在小院裡吃,平日裡也不需要林婉立什麼規矩,很是和善。

    就連張燦曾祖、祖父和父親,對她也很和善。

    就是此刻,林婉也只以為張家是求子心切,才給她喝了藥效有些大的藥,並不知道自己喝的是什麼藥。

    林安聽了卻又開始皺眉。

    林婉道:“哥哥畢竟是男子,或許不知。出嫁的婦人,常常為著求子求神拜佛喝符水,即便是村子裡的婦人,也會為此喝藥,更不要說是有些銀錢的人家,為了求子,喝上三兩年湯藥的都有。張家也只是不能免俗而已。”

    林安沉吟一會,卻是問道:“婉兒,你與哥哥說實話,阿燦待你究竟如何?若哥哥讓你二人和離,你可會不舍?”

    張燦喜歡林婉,這個林安是知道的。可是,林婉對張燦感情如何,林安心中卻是不太清楚。

    林婉沒想到林安會問她這兩個問題。聽到第一個問題時,她面頰微微染了桃色,可等聽到第二個問題時,林婉怔了怔,才道:“和離?為甚要和離?”

    林安不語。

    林婉卻已經想到了答案,臉色開始發白:“哥哥素來疼我,若非不得已,不會讓我和離。哥哥這樣說。可是、可是張家讓我喝的湯藥有問題?可是我的身體……”

    林安道:“無妨。還好婉兒聰明,沒有真的乖乖喝藥。白遠說了,你還年輕,身體底子也還好,只要照他的方子吃藥,半年之內不能行房,一年之內不能有孕。想來一年後,身體也就能恢復,和常人無異。”

    林婉面色依舊沒有好轉,她堅持問道:“那、那如果我當初真的喝了那藥,那我會……”

    林安照實說:“這種藥若堅持喝上數月,的確能懷孕。只是是藥三分毒,更何況還是這等虎狼之藥。喝下這種藥的婦人,大多會折壽一二十年,而喝下這種藥生下的孩子大多是男子,男子長大後,會因藥的緣故,很難使女子有孕。”

    林婉本就不笨,聽林安這樣一說,再思及張家數代單傳,且家中主母素來早亡。就像現在,張燦的祖父和曾祖猶在,可是祖母和曾祖母卻早早去世。而張燦的母親雖然看起來身子不錯,但就林婉所知,這位婆母雖沒有常年吃藥,卻每日都用燕窩人參的養著的。一旦生個小病,沒個十天半月都養不回來。

    就算是這樣,婆母還不到五十,保養的仿佛三十大幾,卻已經不能伺候舅公,舅公身邊,正有兩個丫頭伺候著。

    林婉兩手抓著鞦韆繩,越抓越緊:“張家,上上下下,都知道這件事?他、他們,只將這件事情,瞞著我一個?”

    “張燦應當不知。張家幾個男子長輩,應當都知道。至於你婆母——”林安頓了頓,“我猜不到。”

    他只見過林婉的婆母幾次,每次都看她衣著華貴,慈眉善目,眉眼間也沒甚愁容,顯見是過得不錯——而對古代婦人而言,過得不錯,就意味著對丈夫和兒子滿意。張燦如何且不提,張太太若是對夫君滿意的話,那必然是不知道那件事的真相。

    古代女子雖需要依附男子生活,可是身為大家主母,還是兒子已經長大成人的主母,必然是不會對一個狠心折了她一二十年壽數的男人滿意的。

    林婉顯然也猜到了這一點。她和林安還不同,林安只能從見過張太太的幾面里推測,林婉卻是日日都要見張太太,自然知道張太太是真的很滿意自己的丈夫和兒子。如此推測,張太太的確不知道那種藥的藥性究竟有多大。

    “不過就算如此,張家還是男人做主。”林安道,“張家人品性不好,不宜為伍。我不放心你再回張家。”

    林婉怔怔發呆。她有些不明白,原本看上去還算不錯的生活,怎的一轉眼,就全都變了模樣。仿佛她從前就跟瞎子似的,過得日子,都是旁人說給她聽。旁人說什麼,她就過什麼。

    林安嘆了口氣,也不再多說。

    “你且好好想一想。總之哥哥無論如何,都要留你在家裡過上一年。這一年裡,你好好想清楚,若要和離,自有哥哥出面;若不和離……哥哥也會想法子,讓張燦去治病。只是婉兒,你當知道,若是旁的病症,男子大都會勤快的去看病。可是這等病症……”

    當然,如果張燦不願意,或是治不好病……那就算林婉要嫁,林安也會堅決的棒打鴛鴦的。

    林安跟林婉說完話,就起身離開。

    縣衙的院子不算大,獵戶不方便住在縣衙里,於是就在離縣衙大概兩三百米遠的地方,買了一處三進的宅院。

    只是宅院裡現下只有頭一個院落能住,後面兩個院落,其中一個正在挖池塘,獵戶打算在裡面種蓮花,蓮花池對面再建一個亭子,周遭種上花花糙糙,架上葡萄架,夏日的時候,他就可以和小狐狸在這裡吃飯消暑;另一個院落,則是建了練武場。

    獵戶還把林安可能喜歡的屋子的窗戶,都換成了玻璃的,洗澡間和廁所也換成了在林家村的那種,想讓林安喜歡這個地方。

    林安換了常服,就出門了。

    他雖然做了華安縣的縣令,可是華安縣平安富足,案子並不算多,就算是有,也是百姓先遞訴狀,然後再由他和縣丞、縣尉以及主簿一起審理,至於其餘事務,並不算著急,倒也讓他有些時間,跑去看獵戶的房子修的如何。

    獵戶比誰都要著急修房子的事情。

    他的小狐狸脾氣怪,看著這裡的房子不合心意,就不太願意從縣衙搬出來,和他一起住。

    所以獵戶只好努力把這裡的房子修的更好,讓小狐狸喜歡,然後才能讓搬出來和自己住。

    林安跑過來轉了一圈,建這裡的院子房子,都是照著他的喜好修的,心下一動,就有些歉意的看向獵戶。

    其實他也不是單純的脾氣怪,因為房子不好,就不樂意和獵戶一起住。只是縣衙距離這邊還真的是有一段距離——雖然只有幾百米遠,但是如果他搬過來和獵戶住了,那林婉林姝她們怎麼辦?

    讓她們單獨住在縣衙里麼?

    林安想想這件事,就開始頭疼。

    他自家人知道自家事,縣衙的差役,說是有些功夫,也大多是花拳繡腿,嚇唬嚇唬人還行,要真箇兒出了事情,指望那些人,還不如指望家裡被獵戶訓練的家僕靠譜一些。

    可是換句話說,家裡只有家僕和林婉幾個主子,林安就更不放心了。

    “三哥,隔壁的院子是誰家的?我從旁邊過來,看他們家的房子好像是空著的。”林安轉了轉眼珠,就打起了隔壁房子的主意。

    獵戶默默地看了林安一眼,默默地放下手裡頭的工具,默默地拉著林安去房間裡,拿出一份房契給林安。

    林安:“……三哥把隔壁也買下來了?這、這個,三哥我太喜歡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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