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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歲出頭的宋書記,其實跟剛畢業時男主一樣,也需要慢慢成長的過程,要不然人物性格就不豐滿了。
林思珈恍然大悟,想了想又問:“那都進不去展會,為什麼還要待這麼久?”
林成山被她一問突然懵了,搖頭道,“我只是幫忙打聽了一下消息,後來他讓我去忙自己的事,我也不知道他這段時間具體在忙什麼。”不過這不是重點,林成山一臉鄭重的提點道,“你有時間要好好陪陪致遠,安慰他開導他,這個時候千萬不能耍性子。”
“好。”林思珈一臉受教的點頭。
小仙女小可愛是她的拿手風格,還從來沒有當過知心姐姐,林思珈難免對新的角色蠢蠢欲動。
第二天起床,林思珈為新的形象精心準備了一回,要符合知心姐姐的氣質,她忍痛放棄了二哥從廣州帶回來的新衣服,選擇了上個月做的羊毛絨大衣。
現在的人實在,呢料的羊毛含量都比未來要高,所以料子大多厚實,保暖性好,林思珈選了這件外套,裡面只穿件襯衫都不會冷,所以她配了套白襯衫黑褲子,深色大衣一套,整個人看起來成熟了至少五歲,走出房間,很少對她的穿著評價的老爸都點頭了,“這麼穿才好看,斯文又穩重——”
林成國接過話茬,“看起來就像個老師,真有氣質。”
其實林思珈平時的打扮也好看,但就是太前衛,只有張桂芬林成山欣賞得來,林成國和林父是保守派的代表,他們覺得大眾款才最好看,別人挑不出錯來。
所以,林思珈看到連老爸和大哥都對她這身搭配點讚,就更放心了,信心滿滿的來到單位。
出差半個月,宋廠回來已經堆積了大量的工作,辦公桌上成山成海的文件還可以拖一拖,各部門的工作情況卻必須第一時間了解溝通。所以一整天,宋致遠忙得是人仰馬翻,進出辦公室都如風一般迅猛,頂多跟林思珈打個照面,根本沒時間共訴衷腸。
一直忙到了下班前半個小時,大概各部門的都開始期待著下班,無心工作了吧,宋致遠終於回到他的辦公桌前,開始準備批覆各種文件了。
期待著他回來的林思珈,這會兒反而不著急了。看宋廠這樣子,估計又是要挑燈夜戰的節奏了,所以她等到了下班後,辦公大樓的人走得七七八八了,才不緊不慢的起身進了宋廠辦公室,毫不見外的在他對面坐下,“宋大哥,下班啦。”
宋致遠抬起頭沖她笑了笑,臉上有些歉意,“今天不能陪你了,珈珈,要不你先回去吧。”
林思珈微微傾身,整個人趴在桌子上,下巴墊在手背上朝他眨眼睛:“我走了你吃飯怎麼辦?”
“晚點去食堂打飯。”
“可是我媽想讓你去家裡吃晚飯,她說天天吃食堂,油水不好。”
宋致遠聽她這麼說,頓時有點遲疑了,未來丈母娘是長輩,又是一片好意,他剛出遠門回來,理應上門拜訪的,順便也把這次在廣州給他們買的禮物送過去。
就在他打算妥協的時候,林思珈突然靈光一閃,興致勃勃的建議道:“不然我回家打包點吃的給你送過來?”
林思珈這個建議可以說一箭三雕了,既不影響他的工作效率,也不用辜負老媽的一片心意,還能跟男朋友多待一會兒,簡直完美。
宋致遠當然也心動,但卻更為她著想,溫柔的道:“還是不要麻煩了,天氣這麼冷,大晚上的你一個人來回也不安全。”
“不麻煩啊。”林思珈立志當宋廠專屬的知心姐姐,怎麼會被這點小困難打倒,她笑眯眯的道,“晚一點讓大哥送我過來,回去的時候正好跟你同路。”
對象都體貼主動到這份上,再拒絕就不是男人。宋致遠一時也沒抗住,主要是平時驕慣任性的對象突然發起溫柔攻勢,簡直是大殺器,宋致遠第一次克制不住內心的柔軟,主動握住她放在桌上的小手,柔情萬種的看著她:“辛苦你了。”
林思珈端著姨母笑搖頭,心裡卻在想她哥的情報果然沒錯,這麼容易就被感動了,看來宋廠現在內心很脆弱啊。要是有人想挖牆腳,趁虛而入恐怕都一個準。
不過宋廠已經是她的人了,不需要再挖牆腳,林思珈不介意他再愛自己多一點,遂熱心十足的回家準備愛心便當了。
晚上八點多,林思珈才捧著溫熱的飯盒緩緩而來,她算著時間,宋廠吃完再工作個把小時,就可以催他回去休息了,工作再多,他無償加班到深夜九點十點也夠敬業的了。
這個點過來,她也不用在這裡待太久,林思珈覺得自己的想法很棒棒。
事實上不用她發揮,九點一過,宋致遠就開始頻頻看時間,很有些心神不寧。
宋致遠覺得,他一個人在辦公室的話,熬到十一二點也不要緊,可對象為了陪他,大晚上只能坐在沙發上看書打發時間,那就讓他很過意不去了。
他心裡有數的,珈珈二哥剛買了電視機回來,今天應該裝好了,這年頭有台電視機該是多新鮮的事,就像他父母家剛裝電視那陣子,整棟樓的鄰居全過去瞧熱鬧了,很長一段時間內他家就像個放映廳,每天晚上客廳里人山人海。現在珈珈家裡裝上新電視,熱鬧程度恐怕不會比他家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