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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致遠扯了扯嘴角,他的意思還可以這麼解讀嗎?
不過看在對象已經被騙到手的份上,他還是如她所願的回答了,“大概是從你對我示好的時候開始的吧。”
氣定神閒的看了林思珈一眼,宋致遠繼續說,“有些事,畢竟不能一直讓女同志主動。”
變臉來得太快就像龍捲風,林思珈簡直懵逼,“什麼叫我對你示好?我在夢裡對你示好的嗎?”
“我知道你們女同志臉皮薄,那段時間幫我做衛生,翻譯資料,辛苦你了。”
“哼,淫者見淫。”林思珈跟人鬥嘴還從來沒輸過,畢竟一般人沒她這麼臉皮厚,什麼話都敢說,“我看你早就心懷鬼胎,是不是在車間裡就一見鍾情,想盡辦法把我調到你身邊,好來個近水樓台先得月?”
宋致遠微微一笑。
或許吧,若不是他從一開始就意志不堅定,自然有的是辦法把她調到其他部門,現在也就不用把自己都搭進去了。
林思珈本來還有繼續斗下去,就當打發無聊的工作時間了,不過下班鈴聲一響,她就歸心似箭的站起身,“下班啦,宋廠再見。”
這一次她是真的要走了,宋致遠眼明手快的抓住了她的手腕,脫口而出:“等等——”
林思珈一回頭,他便飛快的鬆開了手,期期艾艾的問道:“你還沒回答我……明天去不去紅房子?”
* * *
這個休息日,林思珈頭一次不用父母喊她,還不到九點就自己起床了,卻在房間裡磨磨蹭蹭了一個多小時,衣服換了三四輪。
林思珈現在的衣櫃,比她過去十幾年數量都要多了。誰都沒想到,林成山生意越來越好,還跟劉小紅合作賣起了自家做的衣服,最大的受益者卻是林思珈。
林家人其他人都是從小苦過來的,包括自己當起了老闆的林成山,骨子裡都還帶著勤儉節約的好品格,可以給妹妹買手錶買蛤/蟆鏡,讓他在自己店裡裝部電話都捨不得。
而林思珈不一樣,她完全不需要適應,好像天生就是享福的命,無師自通就知道什麼最好吃,什麼最好玩,以及女孩子怎麼打扮最好看。她隨便想出來的款式,劉小紅做了成品掛店裡賣,總能受到女孩子們的喜歡,變成店裡的活招牌。
靠著這些“技能”,林思珈理每每直氣壯的找二哥要新布料,請大嫂做衣服。她也到了嫁人生子的年紀,大姑娘打扮得漂漂亮亮,正好說個好人家,因此連張桂芬都不攔著劉小紅給她做新衣服。
短短兩個月,原先空蕩蕩的衣櫃已經塞得滿滿當當了。
喜新厭舊的林思珈花了半個小時,最終決定穿她一直沒機會上身的小碎花套裝。
這套衣服的款式很不錯,劉小紅做了兩個同款,分別是黃色和紅色的,選擇了相對輕薄舒適的棉綢,一拿去店裡反響就很不錯,加上仿製的還沒這麼快出來,劉小紅近期就都在做這個同款。她心裡其實很佩服小姑子的眼光和品位,小姑子要做的衣服很少用到現在最流行的的確良,但是她要的款式做出來,價格不比的確良的衣服低多少,賣得反而要比店裡的的確良更好。
然而林思珈上次堅持要一定用粉色碎花布給她做這身套裝,連劉小紅都看不懂了,現在大街上流行的黃色紅色多洋氣啊,其實白色也好看,城裡沒那麼講究,有些姑娘也開始流行穿白裙子了,小姑子皮膚又白又亮,她穿白色絕對比別人都洋氣,偏偏這次想不開,非要弄帶花的。
讓劉小紅說,這種粉色帶花的布,小時候在他們鄉下流行過一陣,可那時候不是物資短缺嗎,人都要餓死了,哪還有力氣生產東西?所以很長一段歲月,他們周圍連新衣服都沒見過,誰要有塊花布,絕對能引來無數人的羨慕。現在生活條件好了,老百姓能吃飽飯,到處都在搞生產搞賺錢,的確良、混紡、燈芯絨什麼各種洋氣的新面料都弄出來了,過時了的碎花布,穿出去要被人笑話老土帽的。
所以,劉小紅是拗不過林思珈軟磨硬泡,給她做了這身衣服,但全家都盯著不讓她穿去上班,就怕她惹人笑話,影響聲譽。
不過今天休息,老媽他們總不會再攔著她穿新衣服了吧?林思珈美滋滋的確定了服裝,開始準備設計造型,這輩子的第一次約會,總算是給了她隆重打扮的機會,林思珈早就技癢難耐了,一興奮就花了小半個鐘,編出一條森女氣息滿滿的辮子,蓬鬆的發尾綁上蝴蝶結,再戴上她二哥辛苦給她弄回來的草編帽,簡直完美。
剛忙完的林思珈還沒來得及好好欣賞自己的盛世美顏,房門就被人一把推開了,伴隨著她媽標誌性的大嗓門:“珈珈,這都快吃午飯了,快點起床。”
林思珈看著門口抗議道:“剛剛到十點呢,午飯都還沒開始做吧?”
張桂芬同志進閨女的房間永遠學不會敲門,但這次受驚嚇的卻是她自己,一進屋發現閨女不是在床上,而是站在床邊,屋裡頭還戴了個草帽,毫無心理準備的張桂芬被嚇了一跳,“你這穿的什麼,奇奇怪怪的?”
林思珈摘下帽子,湊到她媽跟前抗議:“我這麼美,哪裡奇怪了?”
張桂芬骨子裡其實是個顏控,生了兩個兒子,還有兩個大孫子,她最疼的唯有小閨女,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小閨女長得好,給她掙了臉。張桂芬堅信,女人有了美貌,人生就成功了一半,以後再嫁個好人家,搞定公婆,下半輩子就等著享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