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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看眼前這情況麻煩事也少不了。

    他閉上了眼,開始平靜心情,準備應付接下來的種種事端——沒什麼值得畏懼的,怕麻煩的人從來成不了氣候,就當對自己心性的磨練好了。

    第六十六章 好心的女警

    警車一路前行,沒發生像小說演義中那樣來個正義大俠劫個囚車之類的劇情,安安穩穩把北原秀次送進了治安所。因為他只有十六周歲同時是在校學生,倒是受了些優待,被單獨關在了一間詢問室內,由一位年輕的女警陪著他,順便做筆錄,同時監控全開全程錄像——媒體唯恐不亂的,目前情況也不明,警察在這方面很小心,生怕擔上了虐待未成年人的惡名。

    當然,同樣因為情況不明,為了防止他暴起傷人或是自殘,還是被銬著。

    北原秀次很配合警方調查,有問必答,但一口咬定自己是正當防衛,是太田家那伙人先闖進了自己的公寓企圖行兇,自己這才被迫反擊的。

    那女警無可無不可,如實記錄。所有案子涉事人都會尋求對自己有利的說法,這種事簡直太平常不過了——她明顯不信,就算是自衛也沒見過從四樓一直自衛到大馬路上的,那得小一百米了。

    她記完了筆錄後也不走,就在這兒陪著北原秀次,等著醫院方面的傷情鑑定。這種案子最終還是要由這個來定性的,看是治安案件還是刑事案件。

    日本是大陸法系國家,在近代化過程中學習的是德國的法律制度,在當時也相當適應於日本現狀,時日久了,這種影響在民間和政府之中都根深蒂固了。雖然後來日本戰敗被美國接管,直接進行了二次改造,引進了部分英美法系的制度,在訴訟制上加入了庭審對抗制(就是兩伙律師鬥雞),但根本上的法律文化還是認同大陸法系的,有著完善的法律法典——簡單來說,就是能在警局按章處理的事就儘量別給法院添麻煩了,不像是美國那樣,別管什麼雞毛蒜皮的小事統統就往法庭上送。

    問詢室里一時寂靜無聲,兩個人都耐心等待著。不久後有人給這女警送了份報告來,還順便給北原秀次帶了份晚餐來——照燒雞排便當。別看有肉,其實一點也不貴,有蔬菜的才貴,但治安所不能給他吃得太好,不然給監控拍下來有誘供的嫌疑。當然,也不能餓著他或給他吃糠,那就成了有逼供嫌疑了。

    警察也很為難的,還很害怕媒體那根攪屎棍攪和進來——日本媒體毫無節操,打著民眾有知情權的幌子為了新聞什麼都肯干,一旦它們起了興趣,那事態八成就像脫了韁的野狗,分分鐘就偏離正軌,小事也能弄成了大事。

    有飯吃北原秀次也沒客氣,不吃白不吃,直接道謝一聲便開始填飽肚子,還請女警還給他倒杯水,而那女警也真給了他水,隨後看了看報告。目前從調查報告來看,雙方是各執一詞的。北原秀次說太田家擅闖民宅,但證人只有一個還沒成年,而太田家雖然承認了是去找北原秀次的麻煩,但表示沒想打北原秀次,只是去講理的,反而是北原秀次先動手打的他們,他們才是自衛。

    這種扯皮的事她見得多了,按規程溫言問道:「北原同學,對方有調解意向,你願意接受警方調解嗎?」

    北原秀次心中微微鬆了口氣,警方問調解那就是治安案件了——他其實也不想把事搞大了,對太田家那種無賴混混來說,殺敵一千自損一百就算是虧到姥姥家了。

    打肯定要打,不能給人欺負了,但打完也不能把自己搭進去了。他笑問道:「對方什麼要求?」

    這女警很年輕,估計剛當上警察不久,也就是個巡查,畢竟這也不是什麼大案要案,還用不著來什麼高級警官,而現在見了北原秀次這副淡定的樣子有些暗暗稱奇——少年人進了警察局,不管有錯沒錯,總是小心翼翼的,這位倒好,和在自己家一樣,該吃吃,該喝喝,說話舉止不見半點畏縮,給人感覺很好,估計將來能有不小的出息。

    她心裡想著事嘴裡說道:「賠償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以及給予一定補償金,補償金大約是醫藥費的五倍,北原同學你同意嗎?」

    還是打得不夠狠嗎?這還敢死要錢?北原秀次挑了挑眉,心中又開始隱隱不快了,火氣上涌直接笑道:「我沒錢,不接受調解。不過,警官,我能知道他們傷得怎麼樣嗎?」

    那女警也沒隱瞞,這種治安案件涉事人是有知情權的,坦言並規勸道:「目前來看六人一級輕傷,三人二級輕傷,四人輕微傷——輕傷屬於自訴案件,如果北原同學不接受調解,對方是可以起訴你故意傷害罪的,那樣事態便擴大化了。如果對方勝訴,你不但依然要賠償,最少也是緩刑,請仔細考慮清楚。」

    北原秀次默默點頭,這和他預計差不了太多。法律上鑑定傷殘並不是看淌了多少血看起來多嚇人,又或者是打得多疼,而是看是否對身體造成了永久性的損傷障礙,像是頭破血流、普通腦震盪之類的,算是一級輕傷,鼻骨被打成了粉碎性骨折也不過是二級輕傷……

    可惜原主已經年滿十六周歲了,要是十四周歲以下就好了。像今天這種事按日本的《少年法》規定,十四歲以下就算把太田建業全家都活活打死了八成也是屁事沒事,搞不好連正兒八經的牢都不用坐(前途毀了另說),但這十六歲以上就不行了,要負完全民事責任和大部份刑事責任,只是不滿十八歲萬一打死了人,不能判死刑且從寬量刑而已——本來日本就很少判死刑的,判了基本也能拖到改刑,這優待有和沒有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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