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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16歲嫁給韓青松,他常年不在家,她則受婆婆和妯娌打壓,自己想不出化解矛盾緩和關係的法子,脾氣越發暴躁,動輒就吵翻天,後來直接尋死覓活威脅別人。
而韓青松17歲當兵,經過十多年的打拼,如今已經是連長。
前途一片大好。
也因此原主才不放心,總懷疑他看不上自己,有了出息就想攀高枝兒。
所以她一直鬧騰著讓他回家過日子,免得被外面那些有文化又年輕漂亮的狐狸精勾了去。
這一次之所以上演喝農藥的戲碼,是因為原主聽人議論一個復員兵帶回來的確鑿消息——韓青松在外面有人了,是某指揮官的閨女!
韓青松肯定要跟她離婚的念頭成了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原主一次次跑去公社給部隊打電報,一定要男人轉業回家,不回家她就死!而且要帶著五個孩子一起死!
這事兒被婆婆知道,韓老太太自然不同意,兒子的大好前途,那可是老韓家的光榮和經濟支撐,要是把兒子弄回來,那不是要一夜回到解放前?
絕對不行!
然後原主就要求婆婆把自己男人的津貼給她,否則就逼男人回家誰也別想落好,要是不答應她就喝藥!
她讓自己的二兒子韓旺軍悄悄撿了個空的1605瓶子回來,尋思已經沒有農藥,兌上水也看不出來,假裝喝農藥嚇唬人。
當然,也有給家裡人瞧厲害的意思。
哪裡知道這1605可是劇毒,打藥的時候操作不慎藥液落在皮膚上都會中毒,更何直接兌水喝?
雖然她假意抿一口,也足夠讓一個身體常年不健康的女人中招的。
於是林嵐就穿過來。
只是在原故事裡,這一次原主真的得逞。
韓青松被鬧得心灰意冷,無心仕途,終於跟部隊打了轉業申請,過幾天就會回家。
但是他回家並沒有讓這個家從此和睦,反而開啟了悲劇的序幕。
原主原本發誓只要男人回家,她就安心過日子,可男人回來她又懷疑男人看不上她,懷疑他和別的女人有染。只要他離開自己視線吃頓飯的功夫,她就懷疑他是不是和誰幽會。
村裡的大姑娘小媳婦,哪怕是寡婦都是她的懷疑對象。
只要男人有不順她心的,就會大吵大鬧尋死覓活,最終導致男人要和她離婚。
誰知她大鬧一場之後,韓青松在一次意外中身亡。
他死後,她更加扭曲,一邊自怨自艾拿孩子撒氣,一邊又護短溺愛,把幾個孩子全部養廢,最後沒有一個善終。
等等!
林嵐突然意識到,這熟悉的劇情好像她很久以前看過的一本小說。書中的男女主是一對青梅竹馬,忙著發家致富奔小康,其中的女配因為作天作地的風格讓人印象深刻。她是原主的女兒韓麥穗,青春俏麗性格活潑,自小被原主養得心比天高虛榮無比,總覺得自己是公主,想要什麼就要得到什麼,凡不對她好的都是壞人。原主幫著女兒致力於糾纏男主,而她的幾個兒子也都各有所壞,最後都不得善終。
究其根本原因,這和原主的教育脫不開關係。
她居然穿成這樣一個人……
她該怎麼辦?
回去?不可能了。
離家出走?離婚?
這年頭沒人離婚,如果她離婚只管自己,只怕林家屯也容不下她。
在這個沒有戶籍、工分、介紹信就活不下去的年代,看起來,她只能以原主的身份活下去。
只是她突然改邪歸正,不知道別人會不會懷疑,就算會引人懷疑,她也真的沒法用原主的方式過日子。
她突然蹦出一個想法,她可以用大難不死心灰意冷,突然想通不再糾結過去要踏踏實實過日子當藉口啊!
嗯,不錯!
不過是被婆婆打壓丈夫對她沒感情而已,又不是什麼要命的事兒,過日子麼,她還是有很多辦法的。
對她來說,最可怕的是——
第2章 申請轉業
那五個孩子好吧!!!
這輩子她最怕的就是孩子。在她有限的接觸孩子的經歷中,多半都是熊孩子。
比如說同事家那個六歲的女娃娃,進了辦公室就喜歡讓她給買東西要麼就借著撒嬌阿姨抱抱的機會拉她的耳環項鍊說好看想戴,還得拜託不要告訴媽媽。
一次兩次也就罷了,幾次之後,她終於忍不住跟同事說一下,同事當面道歉,說自己孩子不懂事別一般見識,結果轉身就跟同事說抱怨她摳門沒有愛心,對孩子太苛刻。
還有自家親戚以及弟弟的孩子,每次來她家,都跟土匪過境一樣。如果她沒有提前把自己的化妝品以及首飾和電子產品收起來,那絕對是一場災難。大幾千的護膚品、化妝品都能被塗抹得到處都是。
不說她發火,就算不笑著說沒事沒事,親戚都要跟她媽抱怨“嵐嵐怎麼越來越小氣,跟個孩子一般見識,這女孩子大了就是得趕緊結婚生孩子,要不就成了性格乖張的老古董。”
哪怕她幾千的護膚品化妝品被侄女和侄子毀了,她媽媽數落來數落去,最後就落在她自己先買房而不是把錢留給弟弟買婚房,繼而擴展到她不結婚不生孩子這事兒上。
“你反正沒孩子,這房子和錢以後還不都是他們的?現在給他們怎麼啦?也沒給外人,不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