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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從源頭上遏制住這件事,他讓所有獅都刮目相看地勇敢站出來,對著流浪雄獅們很羞恥地承認說:“放棄吧!我就是你們要找的金,金髮美人。但是,看清楚我這茂密的鬃毛,充滿雄獅味兒的外型(阿倫:這一條有待商議)。好了,真相大白!金髮美人是一頭雄獅,根本沒有什麼你們的女神雌獅。現在,都滾出我的領地。”
流浪雄獅們呆滯了幾秒。
他們紛紛審視這頭之前沒注意看的金鬃毛雄獅,似乎想知道他說得是真話還是假話?難道世界上真的沒有一頭叫金髮美人的絕世美雌獅嗎?
然後,他們瞧著瞧著,突然發現這頭雄獅……真他媽好看!
要知道,流浪雄獅可是最容易進行互相幫助的群體了。
於是,一頭紅鬃毛的流浪雄獅鼓起勇氣站出來說:“呃,我是有點兒失望。不過,也不算虛假流言,你也很美。要不,我們,我們交……”
沒等他把話說完!
安德烈就颶風一般咆哮著,衝上去瘋狂撕咬。
阿倫和提米自然不能眼睜睜著在旁邊看著,立刻也假如了戰局中。
在一場混戰後,流浪雄獅們全都被連抓帶咬地趕走了。
安德烈狂暴地在後頭追殺,咬得他們哭爹喊娘,恨不得和蜘蛛一樣,再多生四條腿,加起來八條腿一起跑。
黑鬃毛的雄獅恨恨地心想:“這下沒獅和我搶弟弟了吧?”
但顯然,放心的太早了一些,因為雄獅不來,又來了雌獅。
在那頭陌生雌獅剛出現時,提米並沒注意到,因為他正沉迷於別的東西。
時隔大半年,他總算又想起了被忘到天邊去的藍星人類們。
於是,打開‘神之眼’(觀測機)。
他難得認真、嚴肅地考慮,要不要展現一番獅子的智慧,不再裝聽不懂,而是紆尊降貴地和那些軟弱沒毛的兩腳動物交流一下,滿足他們崇拜獅子的願望。
可當那個熟悉的虛擬屏幕出現在空中時,除了看習慣的沒毛兩腳動物們外,一個陌生、強壯、毛色淺黃帶有黑斑紋的大型動物竟然也在裡頭出現,並且,就站在那些人類旁邊……
這頭陌生的動物好奇地抬起頭,圓眼睛目不轉睛地望著這個突然彈出來的屏幕。
剛好一個正臉。
提米於是第一眼就清清楚楚地看到動物腦門上的黑條紋形狀,極富衝擊力!
居然是個‘王’字。
他心中頓時充滿了羨慕和嫉妒:這紋身真特麼霸氣!想要!
作者有話要說:【注】本文老虎獅子是好朋友,所以,不要爭論獅虎鬥的問題。
第127章 統統給本王交出來
提米一直認為自己是一頭見多識廣的雄獅。
因為在大草原上生活的絕大多數動物,他都能叫上名字。
可現在,他卻發現,自己不認識眼前的動物。
不能否認的是,那是一頭很棒的動物,比沒毛兩腳動物要更符合獅子的審美,一看就很會抓獵物的那種掠食者,他身板健壯、毛髮厚實、四肢矯健有力、有尖牙利爪和粗長的尾巴,連身上那些和獅子不一樣,類似斑馬的黑色斑紋,都透著一種奇特的美感……
當然,最威風的還是頭頂的王字紋路。
雖然動物是沒有文字的,可當提米看到那個奇特紋路時,就能感覺出那是王字紋。
這種感覺玄而又玄,就像是獅子知道自己是大草原之王一樣。
他同樣能一下子感覺出,對面的這頭大型動物也是一位不遜色於獅族的王者。
但是,“直接把王寫在頭頂上,也太誇張了吧?”
在羨慕嫉妒了一圈,並確定自己的腦門都是鬃毛,沒辦法搞個王字紋路後,獅子提米決定,以後一定要堅持嘲笑對方的王字紋,因為‘我沒有的東西,都不是好東西’。
然後,他開始考慮怎麼和這頭動物進行交流。
在此之前,面對弱小、沒毛、不太符合審美、也不擅長捕獵的人類,提米認為沒有共同語言,彼此沒有溝通的必要,可以選擇不說話;但如今,面對一位同樣出身王族,又很符合獅審美的大型動物,如果還裝傻,似乎就有點兒不太禮貌了。
於是,在藍星人類日盼月盼、始終都裝傻的大獅子,卻在這一天開口了。
提米衝著那頭沒見過的動物嗷嗷了一聲:“喂,大個子,你是什麼動物?”
“太沒禮貌了,你為什麼不先介紹自己是什麼動物?”
頭頂‘王‘字斑紋的動物很有威嚴地蹲坐著,又穩穩噹噹地嗷嗷了回去。
但說是這麼說,他還是禮貌地介紹了自己:“我是大老虎。”
提米為了不落自己的威風,立刻也用同樣的句式回答:“我是大獅子。”
兩頭驕傲的大貓對視一眼,都從對方眼睛中看出了點兒好奇。
他們於是繼續互相嗷嗷起來。
“老虎是什麼?你吃草還是吃肉,應該是吃肉吧?你吃野牛嗎?”
“我以前沒見過獅子,獅子也是肉食動物嗎?而且,你們獅子的髮型都這麼別具特色嗎?”
曾經由於獅子裝傻,一直被認為‘壞了’的萬能翻譯機在這一刻終於沉冤得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