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頁
“真的嗎?”小哥倆眼珠子都亮起來,努力仰頭看著陸正霆。
倆小豆丁太矮,說什麼陸正霆看不見,他只能看著林菀的嘴唇猜,反正不管他們說什麼,他負責笑就好啦。
他一笑,倆孩子果然更加激動,一左一右抱著他的腿就開始蹭。
林母聽見喊道:“你們在門口乾嘛呢,回家吃飯啦!”
回了家,林母對林菀道:“大灣村也該分口糧吧,你要不要回去瞅瞅?”
人不在家,可別讓人扣了偷了的。
林菀笑道:“明天回。”
就算分口糧也不怕,大隊會替她處理,而且還有金大夫呢。別看金大夫自己過日子一副邋遢不上心的樣子,涉及朋友的事兒他都給弄得利利索索的。
“回去把糧食放放好,別返潮生蟲。我看你缸不夠,可以再買倆。”
林菀點點頭。
林母又笑著商量,“你們要是沒事,你和女婿就再來。要不讓明良和明光留下?”
林菀笑道:“回去要忙幾個手術,讓他倆也回去,我大嫂想孩子。”五柳大隊也有人掛號預約動手術。
“那住陣子再來也行。”
林母稀罕孩子,自己沒孫子就稀罕外孫。
晚上林母收拾了一包東西,有曬的地瓜棗,還有石榴、山楂、紅棗,“等大隊柿子熟了還能曬柿餅子呢。”
她給陸正霆織的毛衣也好了,讓他穿上。
這時候如果有毛線基本都染成紅色的,因為外衣都是藍、灰、黑、土黃、綠等暗色,沒有什麼鮮亮的顏色,有件紅色的就特別打眼。
這顏色是相當高調的,如果讓陸正霆自己選,他寧願選擇不起眼的顏色。不過這是親丈母娘送的,送什麼顏色他就喜歡什麼顏色。
他裡面是一件本色棉布做的襯衣,為了活動方便袖籠略肥,林菀給他做了倆袖箍勒著,即便肥大也不會邋遢,反而有一種休閒的時尚感。
襯衣外面套上大紅色的毛衣,襯得他原本就十分白的皮膚越發白淨,端的是唇紅齒白俊秀出眾。
林母夸道:“看,也就女婿這大高個能撐起來,個子不夠穿著都窩囊。”
肩寬腰細腿長,哪怕襯衣和毛衣略肥也不會顯得邋遢,穿在他身上就覺得一切正正好。
林菀抱著胳膊轉了一圈,品評道:“不錯,人間絕色。”
林母趕緊懟她,讓她不要調侃女婿,得虧女婿聽不見。
林菀就道:“娘,回頭我再弄幾斤毛線,你給我大哥二哥也織件穿。”
林大哥在炕上聽見,立刻道:“我不要。”
林二哥:“真的?我也想要紅色的!”
陸明良和小明光也立刻要紅色的。
林菀:“好,都要紅色的,到時候我們一起紅紅火火。”
怕不是要成為他們家的制服了,哈哈。
林母:“不用你買,供銷社多少貴呢,不划算。自己紡的毛線更結實暖和,比買的好。回頭我去你大舅村買幾斤,他們村養羊多得很。”
林菀:“行,聽娘的話,我要是幫你買也買羊毛可好?”
林母:“中。”
她扭頭看看陸正霆,忍不住又夸,“嘖嘖,女婿穿紅色的毛衣可真俊,從哪個方向看過去都俊。”
林菀:真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中意。
她拍拍陸正霆,“你親丈母娘把你吹出花來了。”
陸正霆垂眼看她,握住她的手柔聲道:“謝謝你。”
謝謝你,給我一個家。
第二日林菀和陸正霆就帶倆孩子坐木板馬車回大灣村,順路去醫務室說一聲,周朝生就把林大夫不坐診的小木板給掛門口。
回到大灣村,大隊也在分口糧呢。
分口糧是有先後順序的,一般都是抓鬮公平。不過大夫、退伍軍人、孤寡老人這樣的特殊人群,大隊會優先照顧,先分給他們。
林菀家和金大夫的已經分回來,金大夫讓陸正衡等人幫忙把糧食分別裝在缸里蓋好,免得讓老鼠進去禍禍。
見林菀回來,金大夫高興得一下子笑起來,“你們再不回來我要去林家溝了。”
林菀笑道:“你不是會做飯嘛。”
之前陸正霆做飯讓金大夫燒火,還教他怎麼簡單做菜,金大夫表示學會了。
金大夫笑著扶了扶眼鏡,“眼鏡學會了,這手沒學會,忘得太快。”
林菀走後他就自己推磨,然後把雜糧麵粉給陸大嫂,讓她和二嫂幫忙做乾糧,他自己熱一熱弄點鹹菜對付。要熬稀飯他就按照陸正霆說的,大半瓢水兩把糧食碎粒,開鍋小火兒,燜半個多小時就好。
這辦法不錯,沒燒糊鍋也沒毒著自己,可不知道為什麼吃著就是不香。
還是別人做的好吃。
林菀一針見血道:“你這是不想做飯,只要不是自己做的,怎麼都好吃。”
金大夫趕緊否認,“我沒那麼懶吧,你看我還是很勤快的,推磨這麼麻煩的事兒我都不嫌棄呢。”
這時候三個在醫務室學習的知青都過來跟林菀打招呼,胡向陽則站在醫務室門前不隨便踏足陸正霆家門前地界。
林菀跟他們招呼兩句,就和陸正霆回自家收拾東西。好些天沒回來,需要收拾一下衛生,尤其天涼了,炕上需要燒火,否則返潮生潮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