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頁
“坐。”袁森說。
林歇點了下頭,慢吞吞地在沙發上落了座。
“歡迎加入我們警隊。”袁森看著他笑了笑。
林歇看向他:“唔。謝謝。”
袁森的長相偏向於硬朗,他的眉粗且銳,鼻樑高而挺,眼窩微深,唇微薄。英俊的五官在笑起來的時候,透著一股隱隱的兇悍氣。不過他身上的警服,很好地沖淡了這種味道,並且讓他看起來像是一桿利落而充滿鋒銳的標槍。
大約是林歇盯著他的時間久了一些,袁森的臉上的笑意消退了不少,他盯著林歇,問:“怎麼,就像是偵探劇里演的那樣,林先生是在根據我的打扮言行,來推斷我昨天吃了什麼,在誰那裡過的夜嗎?”
林歇微微垂下目光,並且裝作有些侷促地捏緊了手指,嘴上低低地道:“沒有這樣厲害……”
“什麼?”袁森沒能聽清他的聲音,不自覺地站直身體往前走了一步。
林歇這才抬起頭來,看著他,加大了音量:“我沒有那麼厲害的。”
袁森看著他認真回答的模樣,剛才被打量的不快瞬間消了個乾淨。
袁森笑出聲:“我相信林先生會很厲害的。”
畢竟是被副局長親自舉薦來的,總不至塞個糙包進來。
而且這人看著一副乖巧的模樣,除卻接觸的人時候冷淡了些,應該是個聰明而省心的。
就在這時候,顧蓉蓉推門進來了。
她紅著臉將水放到了林歇面前的茶几上。
裹著紅漆的木頭茶几看上去有些斑駁不堪,像是不知道從哪個年代留存下來的。顧蓉蓉低頭掃了一眼,又看了看旁邊氣質乾淨得近乎美好的林歇,突然間有些不好意思了起來。
眼前的少年,和這裡顯得太格格不入了。
“謝謝。”林歇雙手托起水杯,小小地抿了一口,溫水浸濕了他的唇,立刻就變得更為鮮艷了。
顧蓉蓉忙擺了擺手:“沒事沒事,不謝……”
這才說了沒兩句話,顧蓉蓉的臉就又紅了。
劇情設定里她就是這樣,小白兔性格,愛臉紅。林歇倒是一點都不覺得奇怪。
袁森這樣的男人,自然會喜歡看起來軟萌的姑娘。
但林歇不打算做第二個顧蓉蓉。
並不一定只有軟萌小白兔才能打動袁森啊。
“今天你先熟悉一下警局,明天再正式上班。你住哪裡?近還是遠?遠的話要早點起床,警局不允許遲到。快要到國慶了,所有系統都抓得非常嚴格。”袁森出聲道。
他說話的風格和設定沒什麼差別。
乾脆利落,雷厲風行。
這是個手腕相當果決的男人。
林歇很是順從地點了頭。
袁森的目光掃了一眼顧蓉蓉。這小女孩兒進警局也才不久,整日裡迷迷糊糊,指望她帶林歇轉一轉不大現實。而且林歇的地位不低,總不能隨意拋給一個小警員……
“正好我有空,我先帶你轉轉。”袁森說。
“好。”
袁森又推開了那扇玻璃門:“走吧。”
林歇立刻放下水杯跟了上去。
林歇從背後打量了一眼袁森,他身量很高,應該有一米九五,因為長期鍛鍊的原因,他的身材比例非常完美。肩寬腿長,完全可以媲美T台男模。而屬於警察的特殊氣質,更讓他身上多出了一股凜然不可侵犯的獨特味道。
袁森突然頓住了步子,他回過頭來一看,林歇還遠遠地跟在後頭。袁森打量了一眼林歇的個頭:“抱歉,我走得太快了。”
林歇搖搖頭,加快步子跟了上去:“是我腿太短了。”
話音一落,袁森就不自覺地低頭打量了一眼他的腿。
林歇的腿並不短,相反還很修長,頗有點兒網上說的“脖子以下全是腿”的味道。他的腰身很細,線條完美,再加上腿又長又直,看著不像是個念博士的書呆……這麼一看,倒像是個跳芭蕾的。
“……不短。”袁森原本想夸兩句,但想了半天,啥也沒想出來。總不能說,你看著像個跳舞的吧。那人家肯定覺得他說人娘里娘氣呢。
“就是……就是,我個高了點兒。”袁森補上了一句,隨即他又擔心少年萬一傷心於自己矮怎麼辦,袁森忙又說:“我一米九六呢,有點超出平均水平了。你不用跟我比,你其實也很高的。”
林歇點了點頭,嘴角還微微彎了彎:“好的袁隊。”
見林歇回答得這么正式,袁森忍不住想。這少年也太乖了點兒……
跟上上個月新進來的那個研究生書呆子,還真不太一樣。那個書呆子可傲氣得很,來警局做事跟屈尊降貴一樣,恨不得天天仰著頭拿鼻孔懟人。
袁森心底對這少年的好感多了許多,不自覺地就放慢了步子。
雖然少年個頭不矮,但他也要放慢步子比較好。
“這是檔案室。”
“這是接警中心。”
“這是屍檢室。”
……
袁森一一介紹過去,連帶每個部門的負責人,有幾個成員,都順便和林歇說了,並且囑咐他有需要的時候,分別去找誰。
不知不覺就過去了半小時。
袁森咽了下口水,才發覺到自己竟然說得口乾舌燥了起來。
警局裡的其他同事都不由朝林歇看了過來,實在有些好奇,他怎麼能得到袁大隊長的親自陪同。
“我差不多都記下來了,我們回去吧?”林歇看了他一眼,出聲問。
袁森自動將他這個動作解讀為——少年分外體貼,這是在關心他使用過度的嗓子。
“好。”袁森剛應下聲。
突然一個青年風風火火地闖了過來:“頭兒!不好了不好了!”
作者有話要說:看見很多小可愛對上章的結局比較有意見,在這裡說一下吧。
林歇的目的就是,讓所有人都捨不得殺他,然後拆了主線,玩崩世界,甚至恨不得把主角團都給玩到團滅,這樣他就安全了,主腦永遠也無法殺死他。
所以他進入每個世界都不會死的,一旦死了,就代表他失敗了。只有其他人腦補以為他死了,然後永遠將他銘記在心中。【加粗】篡改記憶不是讓大家忘記林歇啊!只是讓大家不知道他究竟怎麼消失的!【加粗】
然後再說一下,每個世界真的都長,我會儘量想要寫到我覺得OK的地步,才會完結一個世界。
以及,這是個蘇慡放飛自我的修羅場文,受就是個黑心欺詐受,攻就是在原劇情里流弊,但在受面前永遠被忽悠的特別老實的攻。
有些讀者應該也知道,我以前是寫歷史文的。現在寫這篇文的初衷,就是想鍛鍊一下自己寫修羅場嫖文的能力。我知道自己有很多不足,但會努力去學習、進步。
覺得害怕慢穿的小可愛,不用勉強,悄悄棄文,不用告訴我。不然作者君看見了,會傷心得吃不下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