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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個頭雖然沒有雅克跟沈玉書高,但也絕對屬於高挑的那種,皮膚白皙細膩,乍看去很難判斷出真實的年齡。
見慣了皮膚蠟黃身材矮小的亞洲人,突然遇到如此彬彬有禮又說一口流利法語的男人,女人馬上就對他產生了好感,伸手去拿玻璃杯。
看到她的舉動,雅克更不爽,搶先去推侍應生,暴躁地說:“滾遠點,不要在這裡獻殷勤,豬玀!”
推搡中,玻璃杯里的桔子水濺到了雅克身上,他氣得又是嘰里呱啦地一通亂叫,侍應生慌了,掏出手帕,手忙腳亂地幫他擦拭,卻換來更嚴厲的痛罵。
叫嚷聲把行人的視線都吸引了過來,這讓女人覺得很丟臉,轉身頭也不回地走掉了,雅克叫了兩聲沒叫住,他把礙事的侍應生一把推開,匆匆忙忙地追了上去。
沒戲看了,周圍的看客很快就散開了,侍應生拿著手帕,笑眯眯地看著雅克的背影,又眼眸一轉,看向沈玉書。
☆、第二章
“真裝X,”他特意嘆了口氣,說:“雖然你的太極打得很有美感,但看在認識的份上,我要提醒你,打拳就該穿長袍,那才有氣勢,你看看黃飛鴻看看葉問,他們打拳時哪有穿西裝?”
沈玉書也在注視他,臉上幾乎沒有表情,等他噼里啪啦地說完,才說:“你好像對我有意見。”
帶了幾分磁性的男中音,讓人聽著很舒服,不過令人驚艷的不是沈玉書出眾的相貌跟嗓音,而是氣場,他身上有種玉石般的溫潤感,卻不像玉石那麼冷清,這樣一個有質感的男人,假如換做在現代,是可以輕易被推崇為偶像的。
侍應生遺憾地想——這傢伙明明可以靠臉吃飯,卻偏偏去做條子,真是暴殄天物。
他搖頭否定,“沒有,我不過是說有人穿了龍袍也不像太子。”
“這句話用在你身上再合適不過了,”沈玉書反將一軍,“你也不是侍應生。”
陌生人都走光了,侍應生也沒再繼續做戲,笑眯眯地打量著沈玉書,說:“我當然不是,你是什麼人,我就是什麼人。”
“你說什麼?”
“哈,你警察不當,玩起coser了,不過呢,你這個民國風格的扮相還真不錯,沒想到你抓賊厲害,演起戲來也有板有眼的,老實說,你是什麼時候到的?不要告訴我你是為了救我跳下高樓的,我不會為此感激的……”
一段話說完,換來的是沈玉書更加陰沉的表情,侍應生噗嗤笑了,伸手拍拍他的胸膛。
“不過看到身為帥哥的你肯奮不顧身來救我,我會為此而感激的,沈傲……”
“你知道偷竊該當何罪嗎?”
突兀的詢問打斷了侍應生的話,他漂亮的丹鳳眼眯了眯,又重新端詳沈玉書,笑了起來。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但我知道了另外一件事。”
——他認錯人了。
雖然這個男人跟沈傲長得很像,但靠近了細看,就會發現他們的氣質不盡相同。
沈傲剛硬冷峻,這一點兩人可以重疊,但這個人的氣質中還有一份溫潤的書卷氣,大概是這個年代的人才會擁有的氣韻。
早知道這人不是沈傲,他就不出手相助了。
介於沈玉書帶給他某種危機感,侍應生說完,向他做了個優雅的退場禮,就要離開,沈玉書叫住了他。
“你準備拿著別人的錢包離開嗎?”
“別人的錢包?帥哥你大早上就在說夢話嗎?”
沈玉書踏前一步,逼近侍應生,侍應生只好後退,順便把托盤放去了旁邊的架子上,向沈玉書做出聳肩微笑的動作。
無視他的瀟灑動作,沈玉書說——
“通常侍應生是左手托盤子,右手倒飲料,但你卻是右手托盤,左手倒飲料跟偷錢包,並且速度非常快,由此證明你是左撇子;你手指頎長白皙,應該沒做過什麼苦力,但你的氣質又不像是富家小開,而且指上有不少老繭,說明你是靠這雙手吃飯的,並且常在客輪上混跡,因為這裡有很多肥羊供你賺錢;你會不少簡單常用的外語,可見你除了用手偷竊外,還常用腦子;另外,你喜歡黑色、藍色、紅色,還有好色。”
聽著沈玉書的話,侍應生依次看向自己的手掌跟衣著。
正如沈玉書所說的,他的指尖上有老繭,手帕是淺藍色的,手腕上戴著寬型的紅色裝飾皮帶,皮帶系在襯衣衣袖下方,沒想到沈玉書的眼睛這麼毒,可以從細節上推斷出他的喜好。
最後聽到好色二字,他終於忍不住噗嗤笑了。
“喜歡美好的事物是人類正常的生理反應,謝謝你對我的推理,不過雖然你很想把自己演繹成福爾摩斯,但我不得不遺憾地告訴你,許多地方你說錯了。”
“你也知道福爾摩斯?”
沈玉書驚訝地看他,臉上初次流露出冷峻之外的其他表情。
這反應直接得可愛,像童稚的孩童,反差太大,侍應生被弄愣了,半晌才傻傻地點頭嘟囔。
“這話應該換我來說——原來福爾摩斯在這個年代就已經很出名了。”
沈玉書的童稚表情很快就收斂了,換回最初的無表情狀態,冷冷說:“總之你偷了別人的錢包,這種行為是不對的,馬上還給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