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頁
15
宇文俊如此輕而易舉便得到了夢寐之物,心裡很是開心,他回到家,見房門已鎖,便移開牆腳下一個花盆,拿出備用鑰匙開門進屋。
走進客廳,只見電腦開著,一人正背對著他在翻動抽屜里的東西。
聽到響動,那人轉過身來,待看到宇文俊,男生清秀的臉上露出驚慌。
“你是誰?”
宇文俊冷笑道:“你又是誰?”
“我…我叫秦采,是阿笑的朋友。”
被一對凌厲眼神盯住,男生立刻不由自主地答了話,明明對方才是不速之客,可他卻先泄了底氣。
宇文俊其實是認識秦采的,常笑曾給他看過自己的影集,裡面放了不少秦采的照片。
很滿意自己的震懾效果,宇文俊又向前逼近一步,淡淡道:“我是阿笑的室友。”
秦采有些不信,追問:“室友?怎麽我沒聽阿笑說起過你。”
本待不理會秦采的問題,不過想到要讓那個小家夥撒謊,估計沒戲,他不想多生事端,便隨口說自己是在餐廳里跟常笑偶然相識,當時正在找房子,於是常笑便讓他搬了進來,因為匆忙,連床都沒買,在客廳睡沙發。
宇文俊這番話說得天衣無縫,聽了他的解釋,秦采徹底相信了。
“是這樣啊,難怪阿笑都沒跟我提起過,我剛才給他打電話,發現他喝了酒,有些不放心,所以就過來看看,順便幫他整理一下房間,阿笑一向都很糊塗,東西也亂放,平時都是我幫他收拾……”
欲蓋彌彰的說辭讓宇文俊有些好笑,他未及弱冠便統領凌霄宮,閱人無數,秦采的慌張措辭自然瞞得過他,不過既與他無關,他也懶得多問。
秦采又羅嗦了幾句,這才告辭離開,待他走後,宇文俊打開方才被他翻動過的抽屜,裡面的東西放得十分規整,看得出秦采翻動時相當小心,他推門進了臥室,見常笑窩在被裡睡得正香,臉頰暈出淡淡的粉紅,嘴角微翹,似乎在做好夢。
唉,這個小笨蛋對人毫不設防,哪天被人賣了都不知道。
常笑因為醉酒,一直睡到次日中午才醒,見他頭髮亂得像雞窩,走路一路搖晃,在去廚房時還不小心撞到了門框上,宇文俊當時就笑了出來。
看來小家夥的霉運大部分都是自己造成的,不過他醉酒的樣子還真蠻可愛,有機會再灌他喝酒。
在聽宇文俊說起已跟秦采見過面,常笑很懊悔地說:“都是我的好朋友,我該給你們介紹的。”
“你介紹?你當時睡得比豬還香。”
被宇文俊譏諷,常笑不好意思地撓頭笑起來。
吃完午飯,常笑打開電腦,餵小上和小下嗑了一會兒瓜子,又查看信件,見此情景,宇文俊忍不住道:“昨天我看到秦采動過你的電腦和抽屜。”
依宇文俊的個性,本不會多言,但這段時間他跟常笑同住,無形中已把常笑看成了自己的小寵物,所謂寵物,主人可以隨便逗趣玩弄,但決不允許別人欺負他,他看得出以常笑的迷糊個性,決不會對從小一起長大的朋友產生懷疑,所以便好意出言提醒。
常笑一愣,但隨即笑道:“沒什麽啦,我這裡又沒有什麽秘密……哎呀,糟糕!”
“怎麽?”
常笑撓撓頭,為難道:“我隱瞞了你的事,回頭一定會被芹菜罵啦,我得想個藉口才行……”
“不必擔心,昨晚我都解釋過了。”
聽了宇文俊編的措辭,常笑一臉感激的連連點頭。
“宇文俊,你好善解人意啊。”
宇文俊氣的把頭轉到了一邊。
他怎麽養了這麽一個大腦缺根筋的小笨蛋!他那不叫善解人意,而叫自我保護啊。
傍晚待常笑出去打工後,宇文俊做了易容,昨晚那張面容大家都看到了,所以他便做了簡單修整,反正普通人的模樣看起來都差不多。
易完容,他拿了那支有子彈的手槍,坐計程車去郊外練習槍法,去育英孤兒院時他曾留意過郊外環境,出市不久有座山丘,那裡僻靜荒涼,鮮有人跡,正適合練槍。
對宇文俊來說,槍枝雖然是現代化武器,但構造跟古代的暗器機關相似,區別只是更加精密而已,他在器械方面頗有天分,不過幾個小時,手槍的用法技巧已讓他摸得非常嫻熟了。
宇文俊之所以對槍枝感興趣,不僅因為他曾吃過暗虧,更主要的是用槍不需要內力,他內力尚未完全恢復,用槍做事,自然就事半功倍,至於做什麽事,自然就是殺手了。
殺手這一行,從古到今都是很賺錢的行業,宇文俊卻有種英雄末路的感覺,他堂堂凌霄宮宮主在這裡居然淪落到做殺手,說來都拜那個該死的男人所賜。
臨走時,宇文俊將遠處一條迎風飛揚的柳枝揮槍擊下,他深邃無波的眼瞳在暗夜裡閃過冷光。
宇文珣,最後一顆子彈我會留給你!
宇文俊回到家,一進門就見常笑正蜷坐在沙發上一臉沮喪。
看樣子是又被人炒了,這家老闆看似挺沈得住氣,居然雇了常笑一個月,前幾天小家夥還在為此興奮呢,沒想到最後還是被炒。
宇文俊上前揉了下常笑的頭髮。
通常小動物心情差時,捋捋毛會讓他們開心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