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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起這個,就忽然記起之前在山上用樹枝勾勒出的簡筆畫,那個十五歲的自己。
她沒有日記了,沒辦法重生到過去了。
如果能再重生一次該多好,至少讓她知道,這所謂的重生,到底是真切的經歷,還是虛假的幻象。
如果能再重生一次就好了……
臨睡前,這個意念停留在她腦中,而在她緊閉的雙眼裡,在那一片黑暗中,卻浮現出一個十五歲小姑娘的畫像,她有一雙濕潤敏感的大眼睛,總是文靜溫柔地望眼前的一切。
她有一雙濕潤敏感的大眼睛,總是文靜溫柔地望著眼前的一切。
眼睛一眨,裡面好似有清泉在流淌。
她還很小,才十五歲,年輕得仿佛春天裡剛剛萌動的小樹苗。
她還……很小?
童瑤輕輕擰眉,她盯著鏡子裡的自己細細地打量。
陳思琪說自己仿佛被凍齡了,看著還像個十七八歲的少女,可是如今她細細打量眼前的女孩子,這才意識到,年輕時候的樣子,和後來根本不一樣。
年輕時候更加飽滿鮮活,怯生生的眼睛裡含著一汪泉水。
她抬起手,摸了摸臉頰,便看到鏡子裡的女孩子也摸了摸自己的臉頰。
是了,這就是自己,十五歲的自己。
她竟然又重生了……
又重生了……
她咬了咬唇,鏡子裡的女孩也咬了咬唇。
一陣刺痛傳來,那種刺痛真實鮮活,她怔怔地望著十五歲的自己,想著果然是真得重生了啊……並不是幻象,也不是做夢。
她一時有些無措,環顧了下這個房間,明白這是十五歲時自己的房間。
明明沒有日記,為什麼自己會重生?
這次重生,又能持續多久呢?
她心裡隱約能感覺到,自己的時間並不多,必須去做幾個緊要的事情。
第一緊要,自然是想辦法救媽媽。
她之前重生那麼多次,為什麼竟然忽略了明明應該記在心頭最最重要的事情呢?
她一邊自責,一邊衝出房間,試圖尋找媽媽。
可是來到了客廳里,她才發現,上面放著一個便簽。
一把抓過來,上面是熟悉的字體,媽媽寫的。
“瑤瑤:
我和你原叔叔出去日本旅遊了,可能要一周才回來。冰箱裡有一周的食材,你記得自己做飯,如果不願意做,就去樓下飯店買一些。我床頭第二個抽屜里放了一些錢,足夠你這段時間花的。
——媽媽留”
童瑤看著這個便簽,竟然有一種想罵天罵地的衝動。
可是她嘴巴張了又開,最後也沒發出半個音。
她並不會罵人。
緊緊捏著這便簽,她想笑,又想哭,呆了一會兒,最後落下的還是淚。
她的媽媽,她的原叔叔,終究逃不過這一劫是嗎?
她知道自己重生的時間並不多,沒辦法去日本把他們找回來,也知道自己這個時候想辦法打電話告訴他們一些事情,他們一定會把自己當瘋子。
事到如今,她也深切地意識到,所謂的重生,其實根本沒有改變太多,至少實質性的人生進展,根本沒有因為她的重生而改變。
這也許是神秘浩瀚的宇宙中星球運行所定下來的鐵律,更有可能是一個人生下來就有的不可違背的命數,當然極端點說,這甚至可能是個陰謀家醞釀出的驚天謊言。
可是無論哪一種,她都明白自己的脆弱和無能。
她其實什麼都改變不了。
連自己的人生都無法改變,更遑論去拯救媽媽,拯救原叔叔。
她捏著那字條,半蹲在地上,顫抖地捂住自己的臉。
她是如此無能,這個無能的自己,現在能做些什麼?
回到十五歲的年紀,她不是來憑弔那雙曾經猶如清泉一般的眼睛,更不是來瞻仰自己年少時的閨房。
她總是要做點什麼,為以後的自己。
默了片刻後,她腦中突然有了想法,連忙跑回了自己房間。
曾經的房間,她雖然已經有些陌生,不過好在熟悉的場景很快喚回了她的記憶和手感,她找到了自己當年的日記本。
就是那個日記本,那個後來被一頁一頁撕開散亂了的日記本,上面一頁一頁密密麻麻都是日記。
只是現在這個時候,在這個十五歲的時間點,這本日記還沒有後面和原勛遭遇的內容。
她如獲至寶地拿著這日記,又從旁邊筆筒里抽了一支筆,顫抖著手,想著該寫點什麼。
希望寫個能對自己以後有用處的。
她先找了一頁空白頁,想了想,她鄭重地開始寫起來。
“2003年9月17日
今天,我給媽媽打電話,說今天沒課,我晚上回去吃飯。媽媽答應我給我做好吃的清燉魚湯。我本來下午有一節政治課,上完課後,晚上才能回到家。可是我覺得,好像家裡要出事了,我心裡砰砰亂跳,所以我應該逃課,立即回家。”
寫完了這個後,她又盯著細讀了一遍,最後在後面又加上了一句:必須早點回家,今天有比天還重要的事,所以必須早點回家。不要做公交車,公交車堵車,我要打車回家。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七日,那一天是媽媽的忌日。
她回到家裡的時候,媽媽已經倒在了血泊中,而那個站在一旁的人,是原勛。
這件事是她心裡的一根刺,儘管她無數次地揣摩這件事,心裡明白原勛絕對沒有殺害媽媽的任何動機,可是她依然有過疑惑。
為什麼他會出現在她們家裡,為什麼媽媽會倒在血泊中?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為什麼無論自己怎麼逼問,都覺得他給出的答案有問題?
他根本沒法給出一個讓自己覺得毫無漏洞的答案。
這是她永遠無法釋懷的疙瘩,是曾經將她折磨至死的原罪,是她連看都不敢看一眼自己親生兒子的痛因。
她必須想辦法救回媽媽,必須知道那一件事的真相。
要做到這一點,她就必須重生回到九月十日那一天,而且不能晚,必須是在傍晚之前趕回去。
要不然,她依然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媽媽的生命逝去。
寫完了這個後,她又拿起筆,換了一頁紙繼續寫:
“2003年10月17日
這一天,千萬不要喝醉酒,千萬要鎖住門,千萬不要見到原勛。
如果你見到一個叫原勛的人,記得讓他滾。
無論你多麼悲傷絕望,無論你多麼需要一個懷抱來安慰,那個人都不是原勛,他只能讓你踏入永無止境的糾葛中,他會讓你無法控制自己的身體,他會讓你沉淪到無邊的黑暗中。他是一個惡魔。
永遠記得要遠離他。”
她寫完,咬著筆仔細打量了一番,又覺得不對。
真得讓原勛針對離開嗎?
還有原修呢?
這樣是不行的。
第54章
她皺眉思考了一番,終於下了一個決定, 劃掉了之前的內容, 繼續寫道:“這一天,我喝醉酒, 喝醉酒的我, 看到了原勛。他抱了我,我沒有反抗,鑽到他懷裡哭了起來。
等我醒來的時候,一切都已經發生了。”
寫了這些後, 萬一自己重生, 應該是會重生到發生關係之後吧,這樣至少原修可以保住了。
既然原修保住了, 她可以任性妄為了。
“醒來後的我,很生氣。這個時候我該怎麼辦呢?他是個那麼兇惡的人,高深莫測, 有權有勢, 我一輩子都不是他的對手。他花心, 他兇狠,他在床上總是讓我不好過, 他就是故意欺負我, 他太壞了。這樣的男人,上床睡了就睡了,千萬不要嫁。就算嫁了,也肯定會離婚的。如果不離婚, 只能被他囚禁一輩子,當一隻小寵物!”
做完這些,她才徹底鬆了口氣。
如果想來,她人生中最大的遺憾,唯獨這兩件了,一個是母親死在自己面前,死因不明,成為疑案,多年之後依然不能破解,也導致自己後來根本無法接受原勛;二個是悲傷過度,酒後亂性,和原勛滾到了床上,就此珠胎暗結,只能奉子成婚。
如果這兩篇日記能夠僥倖保留下來,以後她有沒有可能見到?如果見到,她是不是能根據這兩篇日記重生到那兩個關鍵的時刻點,從而真正地改變後面的人生。
她如果真得和原勛懷孕了,堅決不在一起,可是如果那樣,她不是要帶著原修遠走高飛?
自己……年紀不大,未婚生子,能照顧好原修嗎?
她眼前浮現出原修那天性冷靜卻十分乖巧的小臉蛋,心裡泛起陣陣疼惜和不舍。她並不怕吃苦受窮,可是她應該自私地讓兒子跟著自己受罪嗎?
而且,原勛會允許嗎?
她想起原勛在書房裡和自己做過後,用冷淡的語氣扔下的那句話。
我的骨肉,絕對不能當父不詳的私生子。
如果他堅決不允許的話,她是不是應該把原修留在他身邊。
他這個人雖然很可怕,可是對自己兒子還是用心的,原家人也不會虧待原修。
但是如果這樣,自己豈不是還是無法彌補對原修的遺憾?
她咬著手指頭,糾結了半響,最後還是拿來了一頁紙,在上面寫著。
“2004年5月16日
我大腹便便,肚子裡懷著我的骨肉。
我愛他,很愛他。
我會把我一生所有的愛都留給他。”
寫完這個,她鬆了口氣。
這三個日記,如果她真能成功重生到了第一個,從而改變了一切,也許後面兩個就不會發生。
不過不管如何,她先寫下了,希望冥冥之中自己還有機會能看到這幾頁日記,並且成為自己改變人生的一個契機。
她又取來了三個信封,將這三頁日記撕下來,分別放進了三個信封里,拿了旁邊的膠水粘貼好了。
在信封上,她分別寫上:寫給二十五歲童瑤的第一封信,寫給二十五歲童瑤的第二封信,寫給二十五歲童瑤的第三封信。
做好了這些,她開始想著自己該怎麼存放這三封信了。
擰眉想著之前自己的種種疑惑,她捏著手中的三封信,總覺得有種玄幻的不真實感。譬如現在,她腳底下踩著的地板,真得是真實存在的嗎,她手裡捏著的三封信,真得是自己親手寫下的嗎?
是不是她很快就會一覺醒來,發現還是躺在那張大床上,旁邊依然站著一個原勛,或者溫柔寵溺,或者冷淡漠然地望著自己。
於是她就會知道,一切都是假的,這只是一場精神病人為了自我滿足而為自己編織的一場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