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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論是他罵鄭金龍多難聽的話,老爺子都聽著,偶爾也跟著附和一下。想想鄭凜也挺不容易的, 攤上這麼個爺爺,後半輩子估計日子也不好過。

    莊澤恩這趟過來是旅遊的,京城的人文古蹟一直吸引著他。他想去看看皇城, 看看北海, 看看大柵欄。鄭金龍只好跟著留了下來,作為東道主, 鄭凜和韓暻琛全力配合他們吃喝玩樂一條龍。白天逛完了人文, 晚上去吃小吃。炒肝兒, 烤鴨, 豆腐腦, 驢打滾兒。京城的特色小吃也被倆人吃了個遍,鄭金龍直說:“該在咱們美食街那邊弄個各地特色小吃館!”

    莊澤恩立即豎了個大拇指,說道:“主意不錯,等明年我們那邊的美食街蓋好了就開始引進。”

    京城的各個大街小巷藏著各種好吃的,韓暻琛知道莊澤恩對各種美食感興趣。他愛吃,也想調查調查吃的市場。於是就帶著他往各個胡同里鑽,短短十幾天,可以說是吃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

    鄭金龍和鄭凜這一對兒畫風倒是偏清奇,別人光撿小巷子鑽,他們卻專門去那些偏僻無人的街道。別誤會,鄭凜在這方面還是挺君子的。他爺爺傳統,從小的教育都比較嚴格。尤其是私生活方在,那還是比較嚴謹的。

    可能就是這種嚴謹,造就了他其它方面的出格。比如,飈車。

    開著親自改裝的重型機車,鄭凜一身漆皮,馬丁靴,戴著遮住大半張臉的黑超。要不是他的臉夠長下巴夠尖,估計這眼鏡直接就能當面具使。

    鄭金龍一臉便秘:“你怎麼不直接戴面具呢?”

    鄭凜一臉神秘,示意他上車,說道:“呆會兒你就知道了。”

    腳下傳來震撼大地的機車聲,鄭凜猛然一加油門,強大的慣性傳來,鄭金龍差點後仰。立即一把摟住鄭凜的腰,說道:“操?你這是要去飈車?”

    車開起來,鄭金龍終於知道鄭凜為什麼要戴個面具般大的黑超了。臘月的天兒,凍死個人。鄭凜個不要臉的拉他去飈車,西北風piapia的往臉上拍,跟刀子割似的。他凍得整個人蜷縮在鄭凜的背後,既想罵娘,又覺得刺激。

    男人的骨子裡都是有幾分熱血的,槍和車,都是能刺激荷爾蒙的東西。

    機車飛馳在公路上,鄭金龍的熱情也被點燃了。他大聲喊著,小時候去鎮上的影音室看電影,這種鏡頭特別多,特別能讓一個半大小時生出嚮往。一直想體驗一下,所以上高中以後他就去修車行里打工,終於摸上摩托車了。才知道夢想與現實差別如此之大,他的摩托車只能跑跑山路,略快一點,就容易出問題。

    如今第一次體驗這種被慣性衝擊的快1感,鄭金龍真的興奮壞了。

    一圈兒下來,明明開車的不是他,他卻出了一身汗。脫掉外面的厚外套,自己開著鄭凜的摩托車騎了一圈。鄭凜教他騎機車的技巧,兩人一前一後,鄭金龍在前,鄭凜在後。一開始兩人都覺得沒什麼,手把手教了一會兒以後,鄭凜覺得胸口燥熱。氣血下沖,感覺不太對。

    鄭金龍也意識到了,他猛然回頭,剛好鄭凜傾身教他如何快速剎車。兩相碰撞,火熱的兩片嘴唇碰到了一起。鄭金龍燙到了似的猛然縮了回去,鄭凜也有點不好意思。他心裡對小鄭是有點旖旎的想法,可是到如今為止,他一直很君子的沒和他有過任何出格的肢體接觸。

    鄭凜清了清嗓子,說道:“那個,對不起啊!剛剛……趕巧了。”

    鄭金龍也清了清嗓子,說道:“沒事兒,我知道。哎你這車是改裝的吧?你自己裝的?”

    話題轉移的很巧妙,兩人成功開始談論起了機車的改造上來。

    只是他們都發現,彼此的耳朵尖兒發紅,脖子發燙。心跳都快跳到嗓子眼兒了,還得假裝什麼事兒都沒發生。

    相較於這倆的曖昧不明,韓暻琛和莊澤恩卻已經到了如膠似漆的階段。一開始莊澤恩也沒想到,和韓叔叔談戀愛竟然很美好。

    甄家沒有莊澤恩的衣服,倆人相攜去買衣服。睡衣、內褲、外套、秋褲……京城太冷了,從不穿秋褲的莊澤恩也跟著入鄉隨俗起來。

    韓暻琛給他挑了一大堆,拎在手裡,還不停的問他:“還有想要的嗎?多買一點,以後過來的時候也用得上。”

    莊澤恩說道:“夠了吧?已經很多了。”

    店員趁機開始推銷:“看你叔叔對你多好,還有什麼喜歡的儘管挑。”

    莊澤恩一邊笑一邊說:“好,那就謝謝叔叔了。”

    韓暻琛也不反駁,說道:“應該的,親侄子,必須照顧好了。”

    結果付完錢剛轉到一個無人的角落,韓暻琛就把人抵在牆上熱情的吻了起來,說道:“不許再叫我叔叔了,聽到沒有?”

    莊澤恩被他吻得氣喘吁吁,答道:“聽到了,韓叔叔。”

    韓暻琛快氣死了。

    那邊鄭金龍和鄭凜也回家了,鄭金龍暫時還是住在鄭家,因為鄭家把他所有的生活用品都準備好了。如果再去甄家住,免不了又是麻煩。

    回到房間,鄭凜也跟了過來。因為剛剛一起玩兒了一下午,聊得也還不錯,於是鄭金龍的態度還不說,便問道:“還有事兒嗎?”

    鄭凜拿出一個藍色絲絨小盒子遞到他手裡,說道:“知道結婚那天是你生日,害你連生日都沒過成,挺過意不去的。給你準備了個小禮物,不值什麼錢,戴上吧!”

    鄭金龍打開小盒子,發現是一塊十分帥氣的手錶。他想了想,說道:“這個很貴吧?”

    鄭凜說道:“還好,不貴,才380,戴著吧!”

    鄭金龍一聽才380塊錢,立即收下了。愉快的說道:“行,那我就收著了。你早點休息,晚安!”

    鄭凜也說了句晚安,便回房間了。回到房間以後,他拿出一塊一模一樣的手錶,戴到了自己手腕上。一邊戴一邊說道:“爺爺想的周到啊!情侶表比戒指更適合倆男的。380萬一塊兒,真心不算貴。”

    ☆、第 44 章

    於是第二天, 莊澤恩見到的是一個金光閃閃的鄭金龍。這小子從頭到腳, 從裡到外,這一身不下千萬!

    哦, 這還不帶他脖子裡掛著的那塊錢。

    這要是把鄭金龍扔到某個貧困國家, 夠人家一整個國家的人民舒舒服服過上一整年啊!真是人比人氣死人, 莊澤恩努力拼搏賺錢,如今也只不過小有資產。鄭金龍啥也沒幹, 身家好幾億!

    不過再想想上輩子小金龍受的苦, 這輩子能有這樣一個歸宿, 他也挺替他高興的。鄭奶奶那一關……沒有比鄭奶奶那一關更好過的, 估計比鄭金龍自己這一關都好過。

    鄭金龍招呼著莊澤恩,說道:“你們今天有什麼計劃?這幾天快把京城逛遍了,一開始還挺新鮮的, 看過之後感覺也就這樣。”

    莊澤恩拿著手裡的一張圖, 說道:“嗯,不狂了, 這幾天把逛遍了京城的小巷子,這裡的租金也不是一般的高。不過商機也大,還是找到幾個合適的, 你看看,這些位置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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