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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陸少爺的金錢攻勢對凌希不起作用,小到一包喉糖,一支原子筆,大到一輛二手車,一間舊公寓,凌希只用他自己買的。與骨氣無關,他只是看不上別人挑選、別人經手的東西。對於陸孝嚴的禮物,他既不會姿態清高地拒絕掉,也不會說些“我和你在一起不是為了錢”之類的話來表明心跡,他只是很平靜地收下,很平靜地說聲“多謝”,再很平靜地將那些包裝盒啊鑰匙啊隨手塞進抽屜。凌希就像一口深井,管你丟什麼進去都濺不起多大水花,每每憋得人恨不能嘔出幾口老血。

    有時候陸孝嚴忍不住問他:“凌希,你和我在一起到底圖什麼?”

    凌希會很認真地皺起眉頭思考幾分鐘,幾分鐘後想不出答案,就去忙別的事了,練練吉他,喝兩杯酒,在琴鍵上試著敲出幾個音符,敲得滿意就拿筆記錄下來……不知不覺,那一頁就平靜地翻過去了。

    甚至陸孝嚴問他:“你確定你喜歡我嗎?”結果也是一樣。

    直到兩人分手多年陸孝嚴依舊沒能找到答案,也實在想不通除了錢自己還有什麼吸引人的地方。有時候陸孝嚴會想當然地認為,或許凌希根本搞不懂什麼叫“愛”什麼叫“被愛”,他只是頭腦太過簡單,又活得太過孤單,所以誰第一個向他伸出手,他就對誰死心塌地了,並固執地認為對方也應該是死心塌地的。  

    -

    相較里島地界的眾多富豪公子們,陸孝嚴算得上潔身自好了,他玩歸玩,藥丸兒是絕對不碰的,也從不跟不知底細的人亂搞。只是以他的身份,總歸有那麼幾個小明星、小歌手想貼上來走走捷徑,對於送到嘴邊的肉他倒也樂得享用。偶爾一兩次處理不當,曾有過被凌希堵在家裡的時候,而凌希對此的態度是不吵不鬧也不多問,只是挽起袖子開始做清潔,所有床單枕頭窗簾全部換掉,所有牆角地縫都用消毒水噴灑過,連常年無人進出的儲藏間都要搬空了仔仔細細打掃。他會整夜不睡覺來做這些事,直到自己覺得乾淨了為止。

    心情好的時候,陸孝嚴會勉強說兩句軟話哄哄凌希,心情不好的時候就直接開罵:“別他媽矯情了,我現在是包養你,不是和你結婚!男人嘛,我想搞就搞,想搞幾個就搞幾個,擺著臭臉給誰看!”

    管他是說好說孬,凌希一概充耳不聞,實在看不下去,陸孝嚴就乾脆甩上門跑出去睡酒店。等到隔天回家,房間必定是清理得一塵不染了,而凌希則照常貓在工作間裡專心致志彈著那把破吉他,就像什麼都沒發生過。

    凌希很少跟陸孝嚴吵架,大多是陸孝嚴憋不住一個人哇啦哇啦地講,他在邊上心無旁騖做著自己的事,完全不受影響。但真逼急了他會直接揮拳頭,武力值絕對比那張臉看起來要強大數倍。最激烈的一次是陸孝嚴懷疑凌希和個前輩搞曖昧,說了很多冷嘲熱諷的話,凌希聽完半個字都沒解釋,只是走到餐桌旁拎起椅子掄了過來。  

    那天陸孝嚴被凌希砸得頭破血流,凌希被陸孝嚴踹斷了三根肋骨,整間餐廳幾乎報廢了,花瓶、茶具、畫框、水晶燈碎了滿地。之後兩人一起去醫院看了急診,又一起纏著繃帶回了家,到家後凌希發覺陸孝嚴頭上繃帶纏得不夠工整,還幫他擺弄了好半天,直到左右完全對稱才肯罷手。看看時間還早,凌希又鑽進工作間裡有滋有味兒地彈起了吉他,就像什麼都沒發生過。

    凌希有美貌有才華,站在鏡頭前毫不怯場,還在讀書的時候就被唱片公司相中簽了下來。只是不知什麼原因遭到老闆封殺,白白荒廢了三、四年。等到好不容易解除合約,即將在金鼎正式出道做歌手了,卻又不幸被八卦雜誌拍下了他和陸孝嚴的私密照片,並很快散播開來,公司為他苦心打造起來的健康形象瞬間崩塌,事業還沒起步就陷入了困境。年輕漂亮的男孩跟個有錢基佬混在一起,任誰都能猜得出是什麼關係,里島人可以接受一個同性戀歌手,卻絕對無法接受一個被包養的同性戀歌手。

    為了等待負面影響消去,凌希首張精心製作半年之久的專輯只能延後發行。那段日子噩運就像排了隊似地接踵而來,他先是受陸孝嚴連累被砍斷了兩根手指,又因別墅意外失火時衝進去找陸孝嚴被灼傷肺部留下後遺症,影響到氣息和發聲,致使曾經的歌手夢也隨之破滅了。消沉一段時間之後,凌希默默接受了現實,著手準備轉往幕後工作,他仍舊每天寫寫歌,編編曲,就像什麼都沒有發生過。  

    三十歲那年陸孝嚴在父親的逼迫下和盛曠註冊結婚了。婚前父親十分嚴厲地警告他,想保住所擁有的一切就要處處以家族利益為先,聯姻至關重要,必須收斂心性,決不能再讓媒體抓住把柄,尤其是和凌希的事。

    父親的話陸孝嚴是一定要聽的,畢竟扒掉“陸少爺”這層皮他就屁都不是了。再者他自己也想找個正大光明的藉口逼凌希離開。三年時間,對漂亮臉蛋兒的痴迷早已漸漸轉淡,對糟糕個性的排斥倒愈演愈烈,分手的話幾次溜到唇邊,卻遲遲開不了口。人非草木,陸孝嚴也知道凌希和他在一起失去了很多,可那些強烈到近乎偏執的情感根本不會讓他覺得幸福,反而像石頭一樣壓在背上,沉重得令人幾近窒息。

    找了個機會,陸孝嚴對工作間裡專心敲著琴鍵的凌希說:“我要結婚了。”

    聽到這個消息,凌希只是平靜地“哦”了一聲,沒問對象是誰,也沒問什麼時候。

    陸孝嚴猶豫片刻,煩躁地撓了撓頭:“要不……你出國去玩一陣子吧。”既然做了恬不知恥的王八蛋,就狠心做到底好了,拖拖拉拉只會彼此浪費時間。  

    凌希終於從琴鍵上挪開了手:“你的意思是想和我分開嗎?”

    陸孝嚴嬉皮笑臉地扁扁嘴:“我也沒辦法,最近老爺子看得緊。”

    凌希凝眸注視他幾秒,鼻子輕輕一哼,滿是不屑:“早說啊……”

    五分鐘後,凌希背著他的大號帆布包和破吉他從房間裡走了出來。那隻帆布包是卡其色的,有點舊了,凌希走到哪兒都帶著它。裡頭除了些重要的證件和票據,還有一本封面老土的相冊,幾顆小時候玩過的彈珠,幾封發了黃的信件,林林總總,甚至還有某年聖誕節陸孝嚴和他在餐廳吃飯時用糖紙隨手摺的一隻帆船……只要凌希覺得重要的東西通通都會塞進去,他說萬一哪天發生了地震、海嘯、恐怖襲擊,需要逃命了,可以第一時間帶齊自己的寶貝們。

    走到門口,凌希將鑰匙丟在玄關的柜子上,頭也不回地朝後揚了揚手:“走了。”神態稀鬆平常得和臨時出門買包煙沒什麼分別。

    可陸孝嚴知道,凌希不會回來了。凌希平時出門是不打招呼的,用林廣樂的話講這叫“有性格”,用姐姐陸孝儀的話講這叫“沒家教”。凌希沒有家,但未必沒有家教,他只是獨來獨往太久了,常常想不起要向人報備自己的行蹤。

    同居三年,凌希沒多少行李需要收拾,有些零碎物品更是常年堆在車子後備箱裡從沒搬出來過。或許從一開始他就知道自己和陸孝嚴長不了,他早有覺悟,只是捨不得做先離開的那個。所以那三年裡,捉姦在床他沒有走,拳腳相向他沒有走,醜聞纏身、尊嚴掃地、錯失理想他都沒有走,直到陸孝嚴親口讓他走,他才真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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