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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規則
凌希覺得自己八成真遇上變態了。
他有點兒後悔,要是那天在酒吧發生衝突時收斂些,可能就不會惹上麻煩了。也怪他是第一次經歷這種事兒,大庭廣眾下被人又是摸臉又是拉手的已經夠噁心了,他實在不能容忍對方做出什麼更離譜的舉動。
凌希來里島兩年了,陸陸續續唱過好幾間酒吧,各式各樣惡劣的行徑也看到過不少。客人喝醉酒吃女生豆腐的狀況差不多每天都有發生,只是情節輕重不同而已,男生被人按在衛生間牆上強吻的畫面他也不是沒撞見過。對於某些雄性動物來說,深夜和白天簡直是兩個世界,在酒精的作用下他們隨時都可能發情,且不分對象不分場合,找性伴侶出去開房比坐在街邊喝杯咖啡還要簡單。
好在凌希平時都很低調,大多是戴著棒球帽安安靜靜縮在角落裡,到時間就上去唱歌,唱完歌就收拾東西回家,所以至今沒中過招,即便偶爾遇到女客人開些露骨的玩笑,他也借著年紀小裝傻充愣就混過去了。
說起來那天也是倒霉,候場的時候旁邊有人把番茄醬滴在了他褲子上,他想去洗手間清理一下,又怕外套被水打濕,就脫下來隨手擱在了外頭一張空沙發上。等出來時他看到有個男人正躺在沙發上呼呼大睡,還把他的衣服壓在了身下,他用力扯了幾次沒扯動,結果就惹出了後來的亂子。
本以為事情過就過了,誰知第二天從酒吧出來又遇見了那個男人,也不對,確切說那人應該就是衝著他來的。如果真被教訓一頓倒也沒什麼,凌希最怕對方會去酒吧里搗亂。現在每晚駐唱是他唯一的經濟來源,一個月下來扣除掉房租、三餐和各種雜費幾乎所剩無幾,要是這份工作丟了,他恐怕就要餓著肚子流落街頭了。
為了不被跟蹤,凌希特意繞遠路橫穿過夜市回的家,進門後又立刻把兩道鎖都扣了起來,總之對付不正常的傢伙還是小心為妙。到家後顧不上處理手掌的傷口,凌希第一時間檢查起了自己的吉他。萬一不留神受了潮,導致琴體膨脹,連帶得音色下降手感變差,損失可就大了。幸虧背包的防水效果很好,一滴雨都沒漏進去。
毫不誇張地說,那把琴是他渾身上下最值錢的東西。那是十八歲生日外公送他的禮物,價格抵得上外公一年薪水。外公是個教音樂的老師,會彈鋼琴,會拉手風琴,還會自己作詞作曲,凌希繼承了來自外公和母親的音樂天賦,自幼喜歡唱歌,念書的時候參加比賽也拿過好些獎項。從很早以前外公就許諾過,說到他十八歲成人那天一定送他把好吉他。老師的薪水不算太低,應付祖孫倆的日常開銷是足夠的,只是沒多少積蓄。外公帶他去琴行選琴那天,凌希本來在心裡偷偷給自己限定了一個不算太高的價格額度,可當他抱起那把吉他,彈出第一個音符,瞬間就愛不釋手了。看到他喜歡,外公二話不說就付錢買了下來。
那天晚上他簡直興奮得睡不著覺,一個人跑到院子後頭的水塘邊抱起新吉他傻乎乎坐了很久。後來外公也披著衣服出來了,凌希就自彈自唱起了外公很喜歡的老歌——紅紅的花開滿了木棉道,長長的街好象在燃燒……外公一邊聽一邊跟隨旋律輕打著拍子,滿臉都是陶醉。
唱完了,凌希問外公:“好不好聽?”
外公像個小歌迷一樣大力鼓著掌:“好聽,唱得有味道,讓我想到了很多以前的事……”
凌希猶不滿足:“那和媽媽比呢?你不是說她以前很喜歡唱這首歌,我們兩個誰唱得更好些?”
外公很認真地哄著他:“當然是你更好,她在十八歲的時候不如你,而且她不會彈吉他。”
這回凌希得意了,彎著嘴角笑出一顆大大的酒窩:“我就知道。”
提起母親,外公忽然間變得沉默了。母親是凌希出生後不久離開家的,一轉眼十八年了,除了最開始幾封報平安的信,之後再沒了消息。
頭頂上月亮又圓又大,祖孫倆相互依偎在皎潔的月光底下,凌希像大人一樣攬住外公肩膀晃晃悠悠安慰著:“別急別急,總有一天呢,我會成為最當紅的歌手,會拿金曲獎,會把她的理想一一實現,然後全世界去開巡迴演唱會……等她看到了我,聽見我的名字,就一定會回來找我們的。”
外公惆悵地嘆著氣:“可說不定……她已經不在人世了。”
凌希輕拍了拍外公肩頭:“相信我,不會的。都說母子連心,她出事我怎麼會沒有感覺?”
外公靜靜看了凌希一會兒,終於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好吧,就信你說的。總之你只管好好唱歌,無論有什麼需要外公都會全力支持你,就當是彌補當年對你媽媽的虧欠吧。也希望有一天她聽見你的名字,真的會回來找我們——畢竟這名字是她親自幫你取的。”
那年夏天凌希獨自去了里島念書,一年多以後外公因突發心肌梗塞在家中過世了。直到過世後三天才有鄰居發現異樣報了警,警察撬開門進去的時候外公安詳仰靠在沙發上,就像睡著了一樣,旁邊音響里還在循環播放著翻錄的舊碟片,那是凌希媽媽從前唱過的歌。都說人生無常,當時隨口的一句鼓勵,竟成了外公留在世上的最後一個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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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保養過吉他,凌希早早就去睡了,第二天起床後受傷的手腕變得又紅又腫,足足比另一邊胖出兩圈兒,放著不動倒還好,只是脹脹得不太舒服,可稍微左右扭轉一下就疼得鑽心,根本不敢使力。
凌希沒料到狀況會這麼嚴重,在他的認知裡頭,手腳扭傷就像感冒發燒一樣,喝飽了熱水蒙在被子裡睡一覺,隔天自己就會好的。對著手腕發了一會兒呆,凌希決定還是到醫院去看看,說不定敷了藥會好得快些。畢竟手傷會耽誤酒吧的工作,少開工一天就會損失掉一天的收入,他的戶頭裡可並不富裕。
正在刷牙的功夫,手機響了,電話號碼看著有些眼熟。凌希接起來一聽,是跟他在同一間酒吧駐唱的歌手瑤瑤。
瑤瑤就是遇到麻煩那天出面替他說公道話的短髮女生,也算是酒吧里和他交流最多的人了,雖然兩人偶爾會一起吃飯聊天,但絕對算不上朋友,起碼在凌希的認知里不算。
大約半年多前有個輝途唱片的製作人帶著朋友到凌希當時打工的酒吧去玩,無意間聽到凌希唱歌,當即表示對他很感興趣。那人姓吳,四十多歲,凌希一直禮貌地稱他為吳老師。接觸幾次之後,吳老師對於凌希在音樂上的許多想法和理念都十分認同,覺得他形象好,聲音辨識度也高,正是自己一直在尋找的潛力新星,所以主動向凌希提出了想簽他做歌手的意向。
輝途是家中等規模的唱片公司,名氣雖然不算特別響,早年間倒也捧出了不少實力派唱將,只是最近幾年歌手青黃不接,才會在業內漸漸失去了競爭力。無論如何,能被輝途這樣的公司相中,對於只有十九歲的凌希來說都是不可多得的大好機會。
凌希深思熟慮了兩周時間,最終決定簽給吳老師。一方面輝途更看重實力,裡頭還有幾個他很仰慕的歌壇前輩,另一方面,外公去世後他在財務上捉襟見肘,往後的學費還不知該去哪裡籌措,與其每天忙著打工賺錢耽誤課業,不如乾脆暫時休學。當然,即使是簽了約也不是立刻就能賺大錢,一窮二白的小新人哪有資格開條件,剛開始要學的東西很多,公司只能保障基本的生活費用而已,之後還要先從幕後做起,等各方麵條件都允許了才有機會真正出道做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