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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姐妹,在一個屋檐下生活了十多年,毛金麗長什麼穿什麼衣服,她不會比別人更加明白了。
毛金蘭的雙腳像是灌了鉛,她竟然覺得走一步腳都重若千斤。
毛金蘭知道她不是一個嘴甜會哄人的姑娘,和毛金麗不一樣,毛金麗從小就能把家中父母哄得服服帖帖的,連毛家的長輩在她們小的時候都是喜歡毛金麗多過毛金蘭,直到兩姐妹慢慢長大了,毛金麗的懶惰顯現出來了,大家才不喜歡她的。
其實從小到大,毛金蘭能獲得的愛很少,毛大伯一家三口,毛奶奶,毛大哥,張奶奶,餘下的便沒有了。陳建邦今天就請她吃那麼好的飯,她不領情不說,反倒還把陳建邦說了一頓,陳建邦會不會覺得她不是個好姑娘,現在陳建邦接觸到了毛金麗,毛金麗又在他的面前極力的表現出自己又多好多好,陳建邦會不會變心?
毛金蘭的心一下子就變得惶恐了起來,變心了又怎麼樣呢?陳建邦今年二十歲,毛金麗也才十八歲啊,她呢?她今年都是二十三歲了。二十三歲的姑娘了,在村里哪怕沒人說,但她也知道的,是個老姑娘了。
他們,才是最配的啊。她和陳建邦這樣的說的是女大三抱金磚,但到底是老妻少夫啊,三歲這個年清差距,能決定的東西可多了。
還沒訂親,另外選擇她妹妹也不是不可能的,在這一刻,毛金蘭才知道,原來自己在這段感情里,有那麼多的不安。
陳建邦像是感受到了什麼,猛地轉頭,對毛金蘭一笑,大步朝她走過來:“蘭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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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1章】
第三十一章
毛金蘭低頭擦擦眼淚,在陳建邦走到毛金蘭的面前時, 將她這幾天做好的布鞋給陳建邦:“這是我這幾天給你做的布鞋, 沒有解放鞋好穿,你要是不嫌棄, 就拿去湊合著穿。”
陳建邦一把把布鞋搶了放在手裡,這雙鞋子她可期待了很久呢,在上輩子,毛金蘭可沒給他做過鞋:“我還是覺得布鞋好, 又柔軟又透氣穿著也不會磨腳。解放鞋好是好,可一點都不透氣,穿上訓練一天回來進宿舍,一脫鞋,屋子都不想呆。”
他剛剛看到了毛金蘭的眼淚了, 便故作輕鬆地逗毛金蘭,其實這個年代當兵真的苦,無論是伙食還是各種設備不好, 只能幹練, 因訓練不當受傷或者死亡都是正常的。每年, 每個部隊, 有十個在訓練中傷亡的指標, 超出這個指標,那麼。
毛金蘭沒有看毛金麗,就連餘光都沒有飄向她,她順著陳建邦的話頭問起了在部隊的生活, 這樣的話題其實他們在之前就聊過的,現在再說一遍,也不顯得枯燥。
毛金麗見到兩人聊得火熱,不甘心就這麼被忽視,笑著走到他們身邊:“姐姐,都這麼晚了,你怎麼還不讓我姐夫去回去呢,聽說我姐夫就要走了,哎呀,那得起多早啊。可不能累壞我姐夫了。”毛金麗說完,她還朝陳建邦笑了一下,一雙桃花眼像是帶著鉤子一般,既妖嬈又嫵媚。
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姐夫和小姨子就仿佛有著天生的曖昧關係,甚至有一句老話是這麼說的,小姨子的半邊屁股是姐夫的,雖然解放後這樣的陋習沒有了,但在有些老觀念的人眼裡還是這麼想的。毛金麗特地這樣說,自然是帶著噁心毛金蘭,又給陳建邦無限暗示的了。
可惜陳建邦是個正派人,毛金麗的媚眼註定拋給瞎子看了。
毛金蘭確實噁心地夠嗆,不說她,連陳建邦都噁心得很,畢竟作為重生的陳建邦,見過上輩子毛金麗最醜陋的樣子。
提到陳建邦要走了,毛金蘭也顧不上毛金麗了,她對陳建邦道:“你快回去吧,等到部隊了,給我寫信。”
陳建邦專注地看著毛金蘭,像是要把她印在自己的腦海里,過了許久,他沒忍住,把毛金蘭摟在懷裡,用力的抱了一下,像是要將她整個人揉進身體裡一般:“蘭蘭,等著我,我很快就回來了。”說完便像風一樣地推開她,騎上車走了。
毛金蘭看著陳建邦的身影消失在夕陽地金光中。
陳建邦走了,毛金蘭也就不管毛金麗了,轉身就回家了,毛金麗跟沒跟回來她也沒有管。
“你妹妹說是去村口接你,咋,她沒接到你啊?”
毛金蘭扯扯嘴角:“沒見著。”說完回了自己屋,周大妮忙著餵豬,今天毛金蘭不在家,毛金麗借著早上周大妮不幫她像毛金蘭要雪花膏的事兒裝病使喚不動。
周大妮又要伺候家裡的大人小孩兒,又要幹家務活,忙了個團團轉,好不容易到了晚上,毛金麗終於起床了,她還沒鬆口氣呢,丟了那一句話要去接毛金蘭的話就出門了,把周大妮氣了個半死,到了廚房準備做飯,這才發現豬沒喂,剁好的豬草也沒喂,於是她便趕緊找出來剁了。
一年到頭來的肉都得靠這頭豬呢,不伺候好了可不行。
她提著豬食去後院,還不忘叫到:“蘭蘭,你把飯做一下。”
“知道了。”毛金蘭道,把陳建邦給她買的書放在床上,她打開柜子,果然不出她所料,她的柜子里一片狼藉,原本疊得整整齊齊的衣服被翻得了亂七八糟的,她的衣服時從小到大都留著的,最小的一件衣服是小時候穿過的肚兜,她沒有覺得難過,甚至內心沒有一絲絲地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