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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男人看上去五十多歲,也像是有六十多了,楊品看了眼檔案上的名字,問道:“你叫吳為民?”
吳為民微微抬頭,眼前的人不像是看守所的民警也不像是法院的人,啞著嗓子道:“你是……記者?”
楊品沒怎麼猶豫就點了頭,也沒管自己有沒有傳媒業者的氣質:“是的。能談談你的事情嗎?”
吳為民眼睛有些發亮,戴著手銬的雙手抬到了桌面上,緊盯著楊品,語氣急促地:“你會實實在在把我說的東西都寫出來報導出去,不『亂』改我說過的話把?”
楊品道:“絕對不會。”
楊品不像是個記者,氣質上倒像是個很能幹、很能讓人信任的部門官員,農民出身的吳為民不太懂這些,只是覺得眼前的人說起話來像是他們村的村支書一樣讓人感覺可靠,當即『露』出個有些放鬆的笑容,將自己的事兒緩緩道來。
“我對不起老支書。”吳為民從這句懺悔開始了他的講述,“老支書是從省里來的,在我們村里一干二十多年,開山、修路、挖水渠,不是老支書的話我們村里不知道還要窮到哪一年……老支書一心培養我,想讓我在他退後接他的班,繼續把工作幹下去……”
這是個讓人惋惜的血親復仇的沉痛故事,大山里出生的吳為民經歷過物資匱乏、貧窮封閉的兒童和少年時代,其後在村支書帶領下總算是在中年後過上了比較寬裕的生活。三十歲時還是獨身的吳為民撿了個棄嬰,他沒有結婚,獨自一人將這個被遺棄的女嬰養大,到了女娃十四歲時,攢錢送女娃到縣裡讀中學。
那時的吳為民家裡蓋了房,孩子一天天長大,他一方面被村支書看重了著力栽培,一方面也跟鄉上一個死了男人的寡『婦』看對了眼,日子眼見紅火——然而天有不測風雲,女娃上高中時認識了來學校軍訓的教官,出於華夏人對軍綠『色』的信任,天真的女娃很快陷入熱戀。
華夏國的pla當然是可信可靠的,但……進部隊混幾年便退役的兵痞依然存在。這個“教官”還在部隊時不敢對女娃出手,退役後便迫不及待誘騙女娃提前退學,到他家裡給他當了“小嬌妻”。
若果後來一帆風順,那麼也算求仁得仁。但現實不是愛情故事,女娃也並非天生麗質,不過是青春無敵罷了,男的上手玩了不到半年便有些膩味,反正女娃沒成年沒扯證,便由著家裡人欺凌女娃,讓女娃自己滾蛋;誰料這個女娃『性』格堅忍,忍著欺負就是不肯走,依然願意跟著他過日子,天真地以為男的依然愛著她、愛情的力量可以戰勝一切。
女娃堅持著忍到了二十周歲,提出要扯結婚證,這時早已看膩女娃的男方已經勾搭上比女娃更時髦更懂得收拾打扮的女青年,哪兒願意跟女娃去民政局走一趟把自個兒變成“二婚”的廉價貨,便藉故推延,甚至拳腳相加。
若是一般的女孩兒,發現愛情真相只是場騙局,或許哭一場便自行離開了——但女娃『性』子裡很有那麼一股子執拗,被毆打後給老家的養父寫了一封信,隨後便吊死在了男人家裡面。
直到這個時候,吳為民才知道養女這幾年的日子是這麼不好過——農村人沒有什麼成年不成年的說法,女娃住到男人家裡時他還上門吃過酒見過“老親”,他還覺得他這輩子對這個女娃的責任已經盡到了;急匆匆趕到男方家,吳為民連女娃的骨灰盒都沒見到——男方家哪願意留那晦氣玩意兒,直接丟到不知哪個垃圾場去了。
吳為民默默回老家,把家裡的房子產業留給跟了他幾年的寡『婦』,拎著酒肉去看望了趟老支書,自覺收拾好了身後事,便揣著一把柴刀在中秋節這天夜裡『摸』進了男方家,做下轟動一時的滅門案,天亮後還冷靜地洗乾淨雙手雙腳、脫下染血的外衣長褲,不驚擾男方家周圍的鄰居,獨個兒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楊品有些動容,雖說檔案他已經看過了,聽本人複述起來還是有些驚心動魄——已經五十出頭的吳為民過了體力巔峰期,要殺死身強力壯的男方並不容易,但他還是拼著骨子裡的韌勁砍殺了那個比他強壯得多的青年男子,還為了避免有人找跟他相好的寡『婦』報仇將這家人斬盡殺絕,老老少少七口人,一個活口也沒留。
這讓楊品很不理解,若論罪行的話吳為民實在是比那些戀童癖嚴重多了,g省全省自建國以來發生過的滅門案一隻手都數得清,那隻綠火猛鬼在距離吳為民直線距離不到二十米的地方殺死4.11大案的兩名嫌疑人,怎麼會將吳為民漏過呢?
疏忽?楊品腦子冒過這個念頭後不到一秒便將其否決,因為關押李勇的地方要特殊改造,所以選址離別的犯人都比較遠,直線距離在一百二十米左右,既然綠火猛鬼在殺死李勇後繞了這麼遠的距離去殺4.11大案的兩名犯罪嫌疑人,就沒有放過吳為民的道理。
吳為民開始低聲抽泣,他很後悔對養女沒有再多加關心,知道她找到的男人是個曾經當過兵的便十分放心,那幾年裡也沒有說上門去看望下養女、了解一下她的情況,明明殺死了男方家上下七口人,卻像是覺得這樣也不夠為對養女的疏忽贖罪一樣。
“我把她從這麼丁點大養起來的,從小就特別聰明,識字又快、又會做家務,細細小小的就幫著我算帳,老支書都說這個娃兒以後會有出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