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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長秀前幾天就知道隊上要來幾個新知青,所以見到梁啟華帶著人來的時候沒有絲毫意外。
“長秀同志,又來麻煩你了。”不怎麼表露的情緒的梁啟華在看到李長秀的時候,倒是露了笑出來。
李長秀臉上也掛著笑容,“沒事沒事,為同志們服務是應該的。”
她眼睛先是掃過余學清和楊靜,看到王思婉的時候,眼睛微不可查的睜大了些。
她一直知道城裡的知青和他們這些農村長大的不一樣,比他們嬌弱不說,身上總帶著一種氣質,有些人是書卷氣,有些人是富貴家庭里養出來的氣質。
總之與農村的環境格格不入。
因為她爸是大隊長,再加上她又是大隊會計,所以她與這些知青接觸得比其他人要多一些。
但她還是不怎麼喜歡這些人,總感覺他們看自己的眼神是高高在上的,帶著看不起的。
哪怕他們也要像農村人一樣,去田地里幹活,紮起褲腳的時候與農村人沒什麼兩樣,可他們依然維持著自己身上那可笑的,城裡人的傲氣。
她不羨慕他們,雖然她是農村的,但要是沒有他們,城裡人吃什麼?不都是他們農民種出來的。而現在,領導人都在號召城裡人到農村來。
這讓她更是驕傲,哪怕你是城裡人,不也一樣要到農村來。
像余學清和楊靜,她看一眼,就知道這倆人和其他知青沒什麼倆樣。但後面看起來非常低調的王思婉,卻讓她知道,原來城裡人和城裡人相比,也能相差這麼多。
不單單從長相來看,還有身上的氣質,哪怕她再低調,也能讓人從人群中,第一眼就看到她。
她眼睛掃過王思婉白嫩精緻的臉蛋,大概猜到了,她應該就是昨天哥哥說的那個像仙女似的知青。
叫什麼來著,王,王思婉吧。
長成這樣,也難怪哥哥看了一眼後就念念不忘,追著爸問了好幾次她的名字。
不過,她拿出工分本分出去的時候,皺著眉頭著重的看了眼接過工分本,手指細嫩的王思婉。
一看就是在家嬌慣著養大的,這體格也太瘦了些,就不知道能在這堅持多久。
她不喜歡這樣的知青,身子弱,干不得重活,萬一出了點什麼事,還是得麻煩他爸。
“工分本就先放到我這,下午下工的時候,你們過來報自己的工分,我給你們記上,記住,干多少活就記多少工分,不能多報。你們幹了多少活,大傢伙可都清清楚楚。”李長秀接過填好名字的工分本,放進抽屜里鎖好,特意叮囑了一遍。
這種多報工分的事在其他大隊發生過,她聽說後就記了下來,每次來新知青都會特意叮囑一遍。
出了大隊的辦事處,他們又跟著梁啟華去了穀倉那邊,等大隊長分配任務。
他們到的時候,其他人都已經分好了任務。
李大柱看到他們到的時候,伸手招了招,“來來來,梁同志你跟昨天一樣,還是去地里割稻子,帶著小余同志一起去,你得教教他。”
梁啟華點點頭,“放心吧,大隊長。”
隨後李大柱又看向楊靜和王思婉,“楊靜同志,你和王思婉同志就去掰玉米。”
到了玉米地的時候,已經有不少女人在地里忙活開了,見到王思婉倆人過來,就有人交頭接耳起來。
“老劉家的,你看到了嗎?那個仙女似的小姑娘,不愧是城裡來的,那個臉嫩的喲。”一個頭上裹著藍頭巾的女人掰下一顆玉米,放進背著背簍里,一邊和身邊的女人說話。
這是她們的習慣,現在不是農忙的時候,掰掰玉米這樣的活又輕鬆,聊聊天的功夫,掰掰玉米的功夫,也能把工分掙了。
老劉家的叫姚春芳,聞言看了那兩個女知青一眼,只見這倆女知青掰得不利落不說,尤其是那個個子小點的,大大的背簍背在背上,襯得更是像個被雨打落了花瓣的小百花一般,看著可憐極了。
這哪裡是會幹活的樣子,她想。
“行了,幹活吧,我去看看。”姚春芳說道。
王思婉記得書中的內容,掰玉米是所有農活中,比較輕鬆的一種了,但她沒想到,哪怕是輕鬆的活,也這麼難干。
因為常吃空間的東西,她身體裡的雜質越來越少,皮膚越發的白皙水嫩,但隨之帶來的後果,就是皮膚很嬌嫩。最明顯的表現,就是穿的衣服對她來說越來越粗糲了。所以,她在下鄉之前,特意買了好些柔軟的棉布,做成內里穿的衣服,這樣才好受些。
所以,這用手掰玉米,對她來說,就很是難受了,才掰了幾根而已,手掌就變得通紅了。
姚春芳過來的時候,她正攤開手掌,小口小口的對著吹氣。
“剛開始是這樣的,多干幾天這些活長出繭,就不會這樣了。”
王思婉把手刷一下放下來,疑惑的看向姚春芳。
繭?那是什麼東西?
見面前的女孩的大眼睛裡水汪汪的,姚春芳嘆了口氣,上手示範了一下,“你這樣掰玉米,就會輕鬆很多。”
王思婉這才知道原來姚春芳是過來教她掰玉米的,她眉眼一彎,小嘴裂開一個大大的笑,“嗯嗯,我知道了,謝謝嬸子。”
姚春芳只覺得自己眼前一亮,跟看到了百花齊放似的,愣了愣之後,便笑著點點頭:“沒事沒事,你好好干,最忙的時候已經過去了,後面的活都不算太重,你們正好適應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