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鮮血飆出,這北齊士兵手腳抽搐,猶自掙扎。垂死之際,那人動作大得出奇,林可死死壓著他,一邊抓著匕首拼命亂攪,淋了一頭一臉的血,等他整個軟倒下來,才鬆開手,任由屍體滑落到地上。
林寡婦傻愣愣地看著這慘烈的一幕,等林可快步走近,嘴一張又想尖叫。林可順手用皮帽捂住她的口鼻,低聲道:“別喊,是我。”
林寡婦瞪大了眼睛。林可移開皮帽,輕輕一推她,示意她跟著走。
“小啞巴,你是小啞巴?”
走了一段路,林寡婦終於忍不住出聲問道。
“是。”林可轉頭沖她笑了笑:“別怕,到了這裡,差不多就算安全了。”
林寡婦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地問道:“你怎麼會穿著外族人的衣服?”
“說來話長。”林可嘆了口氣,隨即道:“你還能走嗎?韃子要攻城,從行進方向來看,他們的目標恐怕是長萊,咱們得抄近路趕去報信。”
前些天做準備的時候,林可已經從祥子這些人那裡,將周圍的情況都摸清楚了。長萊是座小城,北齊這數百人說不定還真能將它給攻下來。
林寡婦吃了一驚:“要攻城,那長萊不是要打仗了嗎?咱們還往那裡去?”
“這是亂世。”
林可苦笑了一聲道:“韃子攻其不備,這才可能拿下長萊。但如果長萊早做準備,向當地汾陽守軍報信求援,那勝負尚未可知。咱們身無長物,唯一值錢的就是這條命了。富貴險中求,世道艱難,再這樣下去,不是餓死就是被強盜韃子殺掉,還不如豁出去拼點軍功,或許還能活得更好些。”
林寡婦垂著頭沉默了片刻,忽然道:“小啞巴,你是有大志向的,嬸子我不能拖累你。”
林可一愣,便聽林寡婦繼續道:“我先前逃命時崴了腳,這會兒走了段山路,腳越發腫了,剩下的路怕是怎麼也走不快了。你先去吧,放心,嬸子慢慢走,很快就能追上來的。”
傷了腿還能趕上來,那就是瞎話了。縱使沒傷,林寡婦一介弱質女流,又手無寸鐵,想在深山老林里活下來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林可抿唇看去,發現林寡婦的右腳踝果然腫得跟個饅頭一樣,難為這一路上林寡婦竟然都咬牙跟上了她的步伐,連半點異樣都不曾顯露出來。
可剛救下的人,就這麼扔在這裡嗎?
林可握緊拳頭,開口道:“我給你做條拐杖,路實在難走的時候,我背你過去。”
“不成,不成!”
林寡婦連連搖頭。先前她對林可確實有那麼一點意思,可如今卻只剩下滿心敬佩,只覺得自己根本配不上這個沉默寡言卻無比可靠的少年。那份不可言說的心思一歇,便覺得先前的行止太過放浪,心下羞憤悔恨,此刻哪裡還肯再讓林可背她?
“你總不是怕男女授受不親吧!”林可猶豫了片刻,開口道:“林嫂子,我是女的!”
林寡婦:……
到了城裡,人多是非多,隱瞞性別就沒那麼容易了。而不知是穿越的影響,還是她現在的這具身體年紀太小,總之林可還沒有月事。但這是怎麼都避不開的,有這個時空的土著幫著遮掩,多少會好些。
林可給自己找了個藉口,終於還是把自己性別的秘密給說了出來。
然而林寡婦呆愣在原地,整個人仿佛被雷劈過一樣,目光發直。
林可見狀索性脫了皮甲,將林寡婦的手按在了自己的胸上,開口說道:“怎麼樣?”
林寡婦終於回過神來,摸了摸,臉上露出狐疑的神色,然後又細細摸索了一會。
一陣冷風吹過,兩人默默無語地對視,場面十分尷尬。
“小啞巴。”林寡婦猶豫了一下,問道:“你這胸,好像……比我死掉男人的還要平啊。”
林可:……
☆、第5章 報信
林寡婦終於還是接受了林可是個妹子這種設定,若林可是個男的,林寡婦還不覺得有什麼,可一個十三、四歲的小姑娘孤身一人流落在外,為了活下去拼死拼活的,卻讓她覺得心口酸酸的疼。
因此她怎麼也不肯讓林可背自己,硬是自個兒拄著一根歪歪扭扭的枝杈當作拐杖,一拐一拐地往前走,大冬天的,後背全被汗水給浸透了,速度卻不減。
林可勸了幾次,見她實在不聽,也只好在旁邊扶著她走。
林寡婦原來住的村子就在這附近,她死掉的男人原來是個獵戶,知道不少獸道小徑。此時仔細想了想,竟叫林寡婦回憶起一條沒多少人知道的小路來。這可是意外之喜,要走的路生生少了三分之一,兩人相互攙扶著走了整整一天一夜,終於到了目的地,看著那低矮的土城牆,都有劫後餘生之感。
長萊是個小縣城,城牆僅有三米左右,黃土壘成,低矮的城門洞開,不時有百姓進進出出,一個形容猥瑣的守城士兵懶洋洋地靠在城門旁,叼著根草在來往行人身上掃視,看著有油水又沒靠山的,就藉口盤查上前攔住,賺上幾個“買路錢”。
林可和林寡婦灰頭土臉的模樣,林可身架又高大,不像是好惹的,因而倒沒有被為難。
只是真進了城,林可一時之間卻不知道接下來應該怎麼辦了。
長萊是沒有多少守軍的,防禦大都靠各家團練。若是看著守不住,縣令就得向附近的保義屯或者汾陽的募軍求助。請神容易送神難,所謂匪過如梳,兵過如篦,不到萬一,沒有一個地方長官會想把一群丘八請到自己管轄的屬地來。林可沒有官身,一個平民百姓貿貿然前往報信,說不準連縣衙都進不去,就是進去了,縣令也不一定就會相信她的說辭,若是趕上心情不佳,說不定還會賞她一頓殺威棒,到時候就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了。
該怎麼做?
林可憑著一腔血勇趕到長萊,此時此刻卻忍不住犯起難來。
她在這裡為難,那邊酒樓之中,卻有一個人正在看她。
那人身高僅三尺有餘,竟是個侏儒。因為身子小,腦袋便顯得又大又圓,看著怪異又可笑,叫人心生厭惡,只是身上穿著厚重的棉袍,長可及膝,頭上戴著玉石的發冠,一看就出身富貴人家,許是這樣,店家才殷切有加,而不是把這三寸丁給打出門去。
見這侏儒的視線投向窗外,旁邊的小廝立刻道:“年景不好,流民越發多了,竟湧進城來髒了少爺您的眼睛,小的這就去把人趕開。”
侏儒斜睨了他一眼,淡淡道:“他們在路上走,平白無故去趕他們做什麼。都是可憐人,送幾個饅頭過去吧,等他們吃了,就把人帶到這裡來。”
林可正考慮是不是到縣衙敲鼓造個勢,逼迫縣令見一見自己,就看到一個眉清目秀的男孩朝著自己走了過來。那男孩十歲上下的年紀,一臉倨傲,嫌棄地站在三尺開外,隨手丟了兩個饅頭過來,然後粗聲粗氣地說道:“喂,我家少爺賞你的。趕緊吃了,你祖墳上冒青煙,少爺要見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