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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雷霆抽搐著大笑起來,「丁冉啊丁冉,這些年我恨不得跪在地上給你當狗!你卻為了別人……好吧,好吧,你想死就去死吧!都去死,一起死!全都要死!」
羅嘯聲沒想到會出現這樣的一幕,連滾帶爬向外逃去,被雷霆抬手一槍,轟破了腦殼,趴倒在地上。丁非聞聲沖了過來,也被一槍爆頭。小頭目們緊隨其後,他們本是進來善後的,沒想到室內多出了一具屍體,愣怔間,一陣亂槍,也紛紛倒在了血泊里。
雷霆低下頭,望著丁冉灰白色的臉孔,平淡地說:「丁冉,我活著,絕不是為了你。但是你死了,我也沒辦法繼續活著。」
說著舉起槍,對準自己的太陽穴——
「呯!」
第3章 竹馬竹馬
我……死了嗎?
丁冉覺得身體一點點變輕,來自身下地面的承載也漸漸消失了,就這樣懸浮於虛空之中。眼睛、嘴巴、耳朵、手腳,都好似根本不存在一般,可他卻莫名地聽得到也看得到。
他看到雷霆殘忍地殺死了姐夫和姐姐,又殺了那些無辜的手下。最後那條眾人口中的瘋狗,終於做出了他一生中最瘋狂、最出人意料的事——舉槍頂住自己的太陽穴,毫不遲疑扣動了扳機。
「你死了,我沒辦法繼續活著。」這是雷霆一生之中,最平淡也最真摯、最決絕卻最慘烈的情話。
其實丁冉早知道自己在雷霆心中的地位,他只是不知道,該用怎樣的態度面對雷霆獨斷而任性的愛,他不知道當一個男人愛上另一個男人,那條人世和天理都不容的路……該怎麼走下去。
如果從前,也像雷霆愛自己一樣大膽地去愛他,不抗拒每一個擁抱,不吝嗇每一句情話,不逃避每一次攜手人前的機會,一切,會有所不同嗎?雷霆還會變成如今這個暴虐成性、不擇手段、殺人不眨眼的狂徒嗎?還會將生命視如草芥般肆意踐踏嗎?
槍聲響起,全世界黯淡下來,越來越暗,終於,歸於一片漆黑的死寂。
好久,好久,仿佛過了一百年,在這漫無邊際的黑暗之中,出現了一道光束,光影之下,一個八九歲的小男孩遙遙揮舞著手臂。他頭髮帶著天然的捲曲,顯得淘氣而倔強,黝黑的小臉兒被汗跡和污漬掩蓋住了原本的五官,衣服也皺巴成一團,只有笑容,無比的純真燦爛。他嗓門嘹亮地呼喊著:「瘦皮猴,來玩兒啊!瘦皮猴,來玩兒啊!瘦皮猴……」即便得不到回應,也依舊鍥而不捨地叫著。
這樣的聲音,這樣的笑容,這樣的稱呼,已經消失多少年了?
「卷……捲毛狗……」丁冉情不自禁地動了下鞋尖,卻沒勇氣邁出去。這時,一個瘦小的身影從他身體中脫離而出,向著小小雷霆的方向,熱情奔去。那是六歲的自己,是對全世界充滿了恐懼與排斥、卻唯獨不害怕雷霆的小小丁冉。
二十年的一幕一幕,如傾注而下的隕石,一顆顆夾帶著熊熊烈焰,擊打著丁冉苦苦封閉起的記憶之城。
八九歲時的雷霆,是整條街排擠和唾棄的對象。他是個孤兒,養在同生會的善堂里,吃百家飯,穿百家衣,每日頂著一頭神氣的小捲毛,惹是生非、打架鬥毆,自得其樂著。那時他尚未生出寬厚的肩背、強壯的拳頭,卻有著一嘴利牙,打不過別人,就衝上去死死咬住,任人如何踢打也不鬆口,直到對方被咬得血肉模糊,跪地求饒。很快,他成了東三條大道上臭名昭著的瘋狗。
雷霆的爸爸,從前是丁爺手底下一員悍將,最輝煌的戰績,曾經一人單挑了對方幫派二十幾人,且全身而退。那個男人強壯而沉默,與雷霆一樣有著一頭捲曲的黑髮。他的妻子是個小巧溫柔的女人,有著一雙閃亮的大眼睛。這樣的一家,本來完美得令人嫉妒。
直到那次,幫會要暗殺一名政府要員,雷霆的爸爸抽中了帶字的簽。出門之前,他親吻了妻子和兒子,告訴他們自己一定會平安回來。妻子笑眯眯地說,下午要出門去見個老同學,之後會去菜場買新鮮的龍骨,煲湯給他喝。那個和順如水的女人,時時關切著她的丈夫,想著天氣燥熱,該滋潤一下才好。
一切都進行得很順利,他們埋伏在官員回家的必經之路上,一輛機車突然衝出,截停了對方的座駕,雷霆的爸爸從側面突進,兩邊夾擊,一陣亂槍掃射,擊斃了車裡所有人。當他打開車門去做最後確認時,卻赫然發現,自己的妻子與那名官員的太太一起坐在后座,身中數彈,早已死亡,手中還緊緊抓著一包花膠,那是晚上為他熬煮湯水的材料。
雷霆的爸爸就這樣瘋了,不知是天生有著嗜殺的基因,還是妻子的死亡刺激了他的神經。那天夜裡,他揣著搶和子彈,衝上東三條大道,見人就殺。幫會裡的弟兄,毫無防備之下死傷了數十人。最後,丁爺帶人將他逼進了一條巷子,並親手射殺了他。
對於雷霆,丁爺還算仁慈,帶回了善堂,由幫會撫養。可他身上,畢竟背負了許多無辜慘死之人的血債,而他的身體裡,也流淌著父親瘋狂而殘暴的血液。於是人們對他又恨又怕又厭惡。沒有哪家的孩子,願意跟他一起玩耍,沒有哪個大人,會對他噓寒問暖。就連丁爺,也因為自己曾親手殺死過他的父親,而對他一直有所忌憚。
後來,他盯上了丁冉,每天跟在丁冉屁股後頭,死皮賴臉地叫著:「嘿,那隻瘦皮猴,一起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