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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古人一樣留著長發的男子轉過身來,露出一張儒雅清俊的臉,他微微皺著眉,有些不解地道:“儀式是成功了,但是為什麼——”
——為什麼那本該出現的凶魂卻不見了呢?
於茗臨低頭思索,他抬手揮了揮,立刻就有四個腦門上貼著黃符、身形矮小如同侏儒一樣的殭屍走上前來,提著裝滿血的木桶,重新繪製法陣。
“算了,再召喚一次吧。”
陣法的正中央擺放著一個被黃符包裹的襁褓,於修文只要想到裡面裹著的東西就覺得有些噁心。於家的鬼道傳男不傳女,雖然是家學淵源,但是因為他從小就跟在母親身邊長大,而於修文的母親也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女人,所以反而沒有系統性地學習這些家族的養屍術。是他長大之後,家族意外發現他的資質很好,才將他接回了本族,準備悉心培養,為家族增添一個助力。
因為他天生陽氣興盛,有鎮壓惡鬼之能,所以他很受重視,家族更是將他託付給了族裡百年一遇的奇才——他的舅舅,於茗臨。
可是他早已習慣了正常人的生活,對這莫名其妙的陰陽術更是半點興趣都沒有,甚至還覺得養屍什麼的行為簡直噁心至極。他的舅舅也不勉強他,知道他沒有興趣,就只是教給他一些普普通通的小法術,確保他不會因為陽氣過盛而被鬼魂當做美味佳肴啃掉而已。因為舅舅的體諒,於修文雖然心有不喜,但是跟這個舅舅的關係還算不錯,在發現自己對林夕動心之後,他就沒有多少猶豫地找上了舅舅,希望藉助陰陽術來篡改林夕的姻緣線。
於修文的想法也很簡單,他想要的東西從來沒有到不了手的,人也好,喜歡的東西也好,只要能握在自己的手上,哪怕壞掉也沒有關係了。
既然林夕的心已經屬於別人了,那他至少要得到人,這也是情理所致吧?
被宋雯火眼金睛鑑別為“人渣”的於修文從來不覺得自己的想法有什麼不對,也從來沒有考慮過他人的感受和想法,只知道自己的愛和占有。他比常人更重於自己的欲望,因為從小到大他都能輕易地得到別人得不到的東西,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那個唯一得不到的事物就變得格外扎眼了。
當舅舅告訴他林夕擁有極度凶煞極度陰戾的命格時,於修文是覺得有些詫異的,但是轉念一想,他又覺得理所當然了起來。
從以前開始,他就討厭面目扭曲鮮血淋漓的東西,卻無比偏愛那些在死亡之中得到永恆靜謐之美的存在——愛上那個帶有“死之美”的女孩,不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嗎?那個被夜色眷戀始終眉眼沉鬱的女子,身處無邊無盡的黑暗,眼裡卻帶著光,沾染著死亡的恬靜,卻不會因死亡而腐爛扭曲。
這樣的美麗,即便成為人偶或者玩具永遠留在自己的身邊,那也是足夠賞心悅目的。
於修文這樣想著,頓時覺得滿鼻腔的血腥味都變得可以忍耐了,他甚至是帶著幾分愉悅和期待地看著法陣的暗光漸漸散去,在油燈燃燒屍油的刺鼻氣味和縈繞不散的煙霧中,於修文終於看見了濃煙中若隱若現的身影。披散著漆黑長髮的女子垂著頭站在法陣的中央,像是提線的木偶,沒有任何異樣的舉動。
於修文下意識地上前走了幾步,卻又忍不住停下,皺著眉頭說道:“舅舅,不是說招魂嗎?為什麼招來的是軀體呢?”
於茗臨也有些驚訝地挑了挑眉,說道:“可能是因為魂魄和靈體的牽繫太深,無法分割的緣故?這種情況倒是第一次見。”
“她還有意識嗎?”於修文看著低著頭看不清表情和臉龐的女子,忍不住問道。
“我算過一卦,招魂的時機是她身體和靈魂最不穩定的時候,一般離魂狀態下的人應該是沒有意識的。”於茗臨沒有冒然上前,身為修行鬼道的傳人,他比誰都知道凶魂的恐怖和強大,事實上,他很意外侄子口中的“林夕”平日裡居然只是一個有些孤僻自閉的普通女人,歷來的凶魂不是瘋子,也多是性情偏激的天生犯罪者,但是這個凶魂居然很罕見的能夠保有自己的理智,“你陽氣強盛,捏著剛剛那張作法的符隸,試著命令她。”
於修文翻手看著自己夾在手指尖的黃符,不疑有他,沉聲喝道:“林夕,抬起頭來!”
他話音剛落,女子的手指就微微動了動,她沉默了很久,像是在思考是否要回應這個命令一樣,過了好一會兒才慢慢地抬起了頭。雖然抬起了頭,順著於修文的視線卻只能看見她皮膚蒼白的脖頸以及下顎,她眼帘微垂地站在那裡,像是一抹夜色的剪影,透著森然的詭譎和妖異。
於修文捏緊了黃符,只感覺到一種莫名的興奮感攥住了他的心臟,讓他的呼吸一時間有些急促了起來:“林夕,過來!”
女子像一樽沉默的人偶,機械而僵硬地邁步,朝著於修文的方向走來。她走得很慢,每一步卻都踏得很穩,像是嬰孩學步一樣變扭而生澀。
於修文忍不住上前了幾步,當兩人的距離拉進到不過一個手臂時,女子忽然抬起了眼帘。
於修文心裡咯噔一下,他對上了一雙漆黑深邃的眼眸,女子眉宇之間總是縈繞不散的三分郁色消失無蹤,留下的只有刻骨的冷靜和近乎鋒銳的殺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