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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留在這裡。”楊晨仍舊堅持搬出去,“已經給你添了這麼多年麻煩,我不能再住在這裡。”
張銘嚴肅道:“我從來沒有把你當成麻煩。”
“我不能不和你在一起,同時又住在這裡給你希望。”楊晨強調道。
楊晨最看不慣的就是在感情上拖泥帶水的人,不喜歡別人卻不明確拒絕,始終吊著對方的胃口。他不喜歡男人,不可能喜歡張銘,就不會在留在這裡,整天出現在張銘面前,讓張銘念想著。在楊晨看來,他留在這裡,就是在給張銘希望,告訴張銘他們還有可能在一起。
楊晨明白,他根本不是同性戀,是永遠都不會喜歡男人的!。
他不能仗著張銘喜歡他就留在這裡,讓他照顧著。
張銘凝視著楊晨的臉,說道:“現在我只是你的家人,是兄弟,不是也不會是別的什麼人。”
楊晨瞪大眼睛,吃驚地看著張銘:“你以為你突然這麼說,我就會相信嗎?”
如果張銘不是很喜歡他,就不會再他傻了之後照顧他八年!。
楊晨相信張銘如今這麼說,明示他們兩個不會成為戀人關係,是想讓他放心地住在這裡。
“我愛著的,只是曾經痴傻的你而已。”張銘苦笑道。
“什麼?!”楊晨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有誰會放著正常人不喜歡,去喜歡一個傻子?!。
張銘微笑著,好像在透過楊晨的樣子看另外一個人:“我一開始照顧你,是因為我一直把你當成最好的兄弟。至於喜歡上傻了的你,也是日久生情。現在你好了,我也該收心了,畢竟你不是他。”
“張銘……”楊晨突然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沒有人會喜歡當同性戀的,小晨。”張銘深吸一口氣,“既然我最愛的人已經不在,我就會收心去擁有另外一段生活,比如結婚生子。”
楊晨漸漸相信了張銘的話:“同性戀,可以喜歡上女人嗎?”
“呵呵。”張銘笑道,“我喜歡過男人就一定是同性戀嗎?”
“你……”楊晨不明白了,喜歡男人的男人不是同性戀,那誰是。
張銘起身揉著楊晨的發:“我只是很愛一個人,然後那個人恰好是個男人。這樣說,你明白嗎?”
只是喜歡那個男人,愛那個男人。
並不是只會喜歡男人,不會喜歡女人。
楊晨明白了。
“我知道你的意思了。”楊晨皺眉道,“但如果你要談女朋友的話,我和楊宋在這裡豈不是更礙事?”
“談戀愛總要等適合的人出現,又不是說要找女朋友就馬上出去找一個。”張銘保證道,“你放心,如果我真的有何合適的對象,要結婚,到時候你不走我都會趕你走。”
“不能騙我啊!”楊晨補充道:“騙我你一輩子找不到老婆。”
“你這話有點狠啊,咒我一輩子找不到老婆。”張銘戳了戳楊晨的額頭。
“我怕你騙我。”楊晨笑了笑。
“我以前常騙你?”張銘問道。
“你以為呢?”楊晨斜眼看著張銘,“從小時候開始就一直騙我,要不要我給你一件件數出來?”
“那麼久以前的事情,我都不記得了。”張銘無奈道,“難得你還記得。”
楊晨沒好氣道:“你忘了嗎?我是十七歲的楊晨,不是你以為的,三十歲的他。小時候的事情我當然記得很清楚。”
“也對。”張銘端起碗,拿著勺子喝起了粥,“只顧著和你說話,粥都涼了。”
“那就快點喝啊,自你離開後我就開始學著做一些簡單的飯菜,我媽一直誇我煮的粥比她煮的都好喝。”說道母親,楊晨又開始難過。
“小晨,已經走到這一步,就好好過日子吧。看到你不快樂,叔叔阿姨他們也不會安心。”覺察出楊晨的情緒變化,張銘安慰道。
“我知道,既來之則安之。”楊晨微微笑了笑。
此句說完,兩人都低頭喝著粥,彼此沉默著。
“對了,張銘,你在我們那裡住的好好的,怎麼突然搬家了?”在張銘離去的兩年多里,楊晨一直對這件事耿耿於懷,“我當時問我爸媽,他們就說不知道。怎麼可能不知道呢,我們兩家關係這麼好。”
想起那件事,張銘的表情有些不自然:“是父母工作調動的關係。”
“是嗎?”楊晨疑惑道。
“恩,我父親當時離開大,去了另一所大學,母親和我也就跟著搬了。”張銘肯定道。
“那你走那麼匆忙幹什麼,連句再見都沒說,害我整整鬱悶了幾個月。更過分的是,你離開後的兩年多里,竟然一封信都沒有給我寫過,電話也不打。”楊晨完全陷入了當初好兄弟不辭而別的憋屈中。
“剛到那裡,忙的事情太多了,沒時間啊。”張銘搪塞道。
“兩年多都沒時間嗎?”楊晨瞪著張銘。
“是。”張銘點點頭,“不好意思,我沒想到我的不告而別對你影響那麼大。”
“沒想到?”楊晨生氣了,“我們當時可是子弟里關係最好的兩個,你竟然說你想不到。小時候約定好一起踢球,你在約定時間一聲不吭跑到親戚家忽悠我,我都會氣很久。”
“結果你就坐在我家門口不走,等我爸媽來了,告狀後才離開。”那件事張銘是記得的,“害我回家後,被他們狠狠批了一頓,說什麼男子漢一定要說話算數,不能騙人。你當時真的只是說我和你約好,卻又偷溜了?”
“真的只說了那個。”楊晨沒有直視張銘,嘟囔道,“不過是在擠了幾滴眼淚的情況下說的。”
“哈哈。”張銘突然笑了起來,略顯狹長的眼睛眯成了月牙。
“你笑什麼?”楊晨氣鼓鼓道。
“沒什麼,只是突然見到以前的你,覺得好懷念。”張銘慢慢收起了笑容,“長著成熟的面容卻用這樣語氣說話的你,好好笑。”
楊晨的長相偏於清秀,上學的時候常穿著白襯衣之類的衣服,舉手投足間有著渾然天成的冷漠。但每次和張銘在一起,就成了容易炸毛的貓。
“你就使勁樂吧。”楊晨三下五除二喝了粥,端起空碗走進廚房。
“你把碗放著就行,等我吃完了,我洗。”張銘喊道。
楊晨把碗筷放到廚房的桌子上,就走了回來:“快點吃吧,我來洗碗。”
“我記得你以前可沒有這麼勤快。”
楊晨說道:“人總會變的。”
他被張銘照顧了八年,是要一點點都還掉的。
“你眼睛是有點輕度近視吧?要學習,得先配副眼鏡。”想起楊晨後來的視力不太好,張銘建議道。
“好啊。”楊晨揉揉眼睛,“怪不得我前兩天看電腦屏幕的時候眼睛會難受,原來是近視了。明明上高三的時候視力還挺好。”
“應該是上大學後玩遊戲玩的。”
“不會吧,看書看近視的可能性都比這個大,我是絕對不會沉迷於電腦遊戲的。”楊晨如此肯定。
“那是我猜的。”張銘如是說。
由於平時洗碗太少,不熟練,楊晨這一洗足足洗了十幾分鐘。
他在廚房裡洗了多久,張銘就在廚房門口站了多久。
走到廚房門口時,楊晨覺得張銘看著自己的眼神有些異樣:“你是不是,想他了?”
楊晨指的,是曾經傻了的自己。
如張銘所希望,楊晨徹底把曾經痴傻的自己和現在的自己區分成兩個人。
“恩。”張銘點頭,無奈地笑了,“要忘記一個人,很難。”
“在你很想他的時候,我不介意你把我當成他。”楊晨頓了頓說道,“雖然親吻之類的我不會接受,但是,牽手或者擁抱還是可以的的。”
張銘突然將楊晨拉入懷中,彎著腰,下巴搭在楊晨的肩膀上。
“我可以笑你沒出息嗎?”楊晨這樣說道。
張銘皺眉:“你根本就不知道他有多好。”
楊晨安慰地拍拍張銘的背:“一個傻子能有多好啊,該忘就一定要忘記。”
張銘緊緊抱著楊晨,沒有說話。
他知道自己愛楊晨,卻沒有想到對他的愛會如此之深。
不管是十幾年前的他,上了大學的他,傻了的他還是現在的他。
張銘都是這樣深愛著,這樣捨不得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