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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晨低頭想想,恩,那幾天的確有人給他手裡塞過東西,但是當時他心情很不好,看也沒看就扔了。
“這家店在學生中名氣很大,你怎麼就沒從同學那裡聽到它搬店的消息?”張銘很奇怪道。
楊晨沒好氣道:“上的是重點班,整天學習就夠了,哪裡有時間討論一日三餐吃什麼。而且到高三後半階段,他們不是就近在學校餐廳吃飯就是回家吃,更沒人注意這家店。”
“你們要點什麼?”一個扎著馬尾,大學生模樣的女孩拿著筆和單子走過來。
“要兩碗米飯,再來盤椒鹽蘑菇,家常豆腐,恩,還有這個干煸豆角,最後再來份水煮牛肉。”張銘點了幾個菜,女孩刷刷地在單子上寫著,寫完後又念了一遍,讓張銘確認。
“張銘,你點太多了。”他們兩個人根本吃不完四盤菜,更何況,張銘現在正牙疼。
“多?我還擔心不夠吃。”張銘拿著菜單端詳著。
“麻煩把單子和筆給我。”楊晨從她手中接過筆和單子。
椒鹽蘑菇,勉強可以吃,家常豆腐也可以,但是乾癟豆角和水煮肉片對張銘來說,都太辣了。
“我把干煸豆角和水煮肉片劃掉了。”楊晨勾掉兩道菜,換成了清淡的木耳炒雞蛋和燒三鮮。
瞅見楊晨寫的菜名,張銘插嘴道:“這兩道菜味道太淡,你不會喜歡吃。”
楊晨把單子和筆遞給女孩:“這兩個菜本來就是給你點的啊,我沒說過我會吃。”
“我也不喜歡吃。”張銘的口味一直很重。
“你就按我寫的單子做。”楊晨給女孩說完後,轉頭看著張銘,“除了剛才點的那些菜,你這時候還能吃什麼?大不了,我一會陪你吃。”只是想像他把那些菜吃進嘴裡,楊晨就忍不住皺眉。
“算了,那種罪,我一個人承受就好。”張銘知道楊晨有多討厭吃那些東西。愛我就陪著我吃苦之類的,都是年輕人的想法,在張銘看來,明知道對方會難受,就更不該讓他承擔。
“也算不上是受罪。”突然想起那女孩眼角的胎記,楊晨說道,“你覺不覺那個女孩很眼熟?”
“是老闆的女兒吧,我上高一的時候,她才五歲。”張銘猜測道。
“恩,我高二的時候還給她講過數學題,給她講了好幾遍她才聽懂。”楊晨認真道。
張銘詫異道:“這你都記得?”
“那是我第一次花了十幾分鐘給人講題,所以印象深刻。”看到一男一女直直向裡面走去,進了你的包廂,楊晨想起了以前的情景,“不看到他們我還記不起來,我在這家店吃飯的時候,總能看見一男一女兩個人占著四個人的桌子。”
一男一女坐一張桌子,張銘隨意道:“那一男一女大多都是戀人吧。”
“戀人?怪不得我坐在女生旁邊的時候,對面的男生總會瞪我。”楊晨嘟囔道。
想到楊晨坐在女生身邊的情景,張銘說道:“你怎麼不坐在她男朋友身邊?”
“那時候的桌子有些小,兩個男生並排坐在一起很擠。”
楊晨的回答讓張銘很放心。
“張銘,我那時候總是一個人吃飯,你呢,常和誰一起吃?”楊晨突然對張銘的高一生活有了興趣,“有沒有和女生一起吃過?”
“當然沒有,我那時候都是和班裡的男生一起吃飯。”那時候,他們班裡的男生愛玩的不少,常四五個人一起去飯館吃飯。每次說到高興之處,他都會想,如果此時楊晨在這裡該有多好。相處中,那些經常在他面前爆粗口的朋友對會被他責怪,他也從來不說那些難聽的髒字,因為他知道,楊晨不喜歡這些。他一直努力讓自己的生活圈子更加適合楊晨,一直在等待他的進入,把他介紹給他認識的每一個人。但是,他的離開使一切努力付之一炬。
“有朋友陪著很好。”楊晨從服務員手中接過筷子,“我那時候常常想,如果你沒有離開,會不會每天都等我和你一起吃飯。因為從小學到初中,我們幾乎一直在一起。沒有你的日子,真的很寂寞。”
沒有人每天早上在樓下等他,跟他一起去上學;沒有人在周末的時候,跟他一起窩在家裡看書;再沒有人在看到他不高興的時候,努力地講笑話逗他開心,即使他比誰都清楚,自己的臉從來都是冷漠的。
憑什麼是我在你家樓下等你,不能你過來等我嗎?我也想偶爾遲起幾分鐘啊。
周末在家裡看書?太無聊了吧,我還是去找別人打籃球吧。
怎麼每次見你的時候你都繃著臉一副不高興的樣子,和我一起走很痛苦嗎?
這些是他們。
只有張銘願意每天早起二十分鐘,帶著早餐等在他家樓下;只有張銘願意舍下喜歡的籃球、足球,陪著他看書,哪怕那本書張銘已經看過好多遍;也只有張銘願意不厭其煩地給他講笑話,因為他知道,他的笑點很低,一個講過好多次的笑話,都能讓他笑出聲來。
在別人眼中,他這個人是冷漠的、呆板的、無趣的,作為朋友,是總要去遷就的類型。很多人在他的生命中來了又走,只有眼前的這個人,張銘,一直笑著留在他身邊。
四歲——
“你是小晨啊,你好,我叫張銘,你該叫我張銘哥哥。”
五歲——
“其實這個積木有很多種玩法,我教你玩好不好?”
六歲——
“小晨,今天開學第一天,我們一起去上學。我告訴你啊,你們班教室就在我們教室的下面呢。”
十二歲——
“不要整天窩在家裡,男孩子要經常運動才能長高。”
……
那些累積了十幾年的溫暖,剎那間涌到心房,楊晨扭頭看著窗外,他怕對著那張溫暖的臉,他會痛哭出聲。
菜已經上來,楊晨先吃了一口木耳炒雞蛋,就著米飯吞了下去:“其實,這個菜味道還不錯,比想像中的好吃很多。”
“好吃?那就都留給我,你不要再吃了。”張銘端起盤子,放在它面前。
到頭來,兩人都不想吃的菜,反而都吃得乾乾淨淨,以至於家常豆腐足足剩了多半盤。
“張銘,這是我們兩個人的約會,我也有權利決定去哪裡吧?”楊晨放下筷子,問道。
“有。”
“今天,我有個地方想去。”普普通通的一句話,楊晨竟然紅了臉。
“好,不管你想去哪裡,我都會陪你。”張銘溫柔道。
楊晨看著他漸漸消腫的臉,蹙眉道:“不過在去那裡之前,我們先要去一個地方。”
作者有話要說:喵嗚,今天的第一更來啦╭(╯3╰)╮
謝謝每個親的支持
來了就六個爪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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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趁熱打鐵(四) …
張銘沒有料到,楊晨口中,先要去的地方竟然是醫院。被楊晨背著掛號後,張銘看完病拿著消炎藥站在楊晨身邊:“我早告訴過你不用再打點滴,只吃藥就可以了。”
“你臉還腫著,我不放心。”楊晨拿過醫生開的單子,仔細看著,“醫生說多久能消腫?”
“再過兩三天就完全消腫。”張銘提著裝藥的袋子,拉起楊晨的手,“現在都快十一點,我們要趕緊去下一站。”
走了幾步後,張銘突然慢下來:“你想去的地方在哪?我們可以先去那裡。”
“我想去的地方,我們可以晚上再去。”
接下來的時間,張銘和楊晨過的很充實,他們先去電影院看了電影,一起吃了西餐,吃飽喝足後,張銘帶楊晨去了一家ktv。一切行程,有點像當下年輕男女約會的路線。
“怎麼想起來唱歌?”張銘正在點歌,楊晨坐在他身後問道。
“想唱就帶你來了。”轉頭過,親了下楊晨的鼻尖。
屏幕上的歌名,百分之八十楊晨都沒見過:“今天我只管聽,你隨便唱吧。”
點了幾首歌后,張銘側過身子,讓楊晨能清楚地看見屏幕:“你想聽什麼歌,隨便點幾首。”
“點的歌你也不會唱怎麼辦?”楊晨猶豫道。
“那就開原唱,我們一起聽,就當看mv了。”
楊晨點開熱歌排行榜,憑感覺點了好幾首,一不小心點到幾首網絡歌曲,都被張銘刪了。
張銘唱的第一首歌,是李宗盛的《鬼迷心竅》,“曾經真的以為人生就這樣了,平靜的心拒絕再有浪潮……”
他拿著話筒坐在楊晨身邊,唱著唱著,就轉過頭盯著楊晨看,一連唱錯好幾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