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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們家都是混蛋!!”眼見走不了了,唐光宗媳婦兒直接火了,“要不是你死活不跟他換,南下的人就是你了!你怕啥,你又沒媳婦兒,南下又怎麼了?你偏不去,非要叫他去,現在好了他偷人了,他在外面有人了,我能怎麼辦?我們倆口子結婚三四年了,處的時間連三四個月都沒有……你為什麼不換?”

    唐媽匆匆趕了過來,一把搶過了自家大孫子,左看右看好一番折騰,見沒啥事兒後,才長長的鬆了一口氣,退後幾步回到屋裡,站在門口衝著大兒媳說:“文哲是我唐家的孫子,我不管你們倆口子鬧成啥樣兒,不准把文哲扯進來!”

    頓了頓,唐媽又忍不住抱怨起來:“耀祖你也是,早知道當初就換一下好了,多大的事兒呢?你哥能吃的苦,你就不能吃了?紅玫也是!都是你弟弟,你怎麼能老偏心耀祖呢?”

    唐紅玫、唐耀祖:…………

    姐弟二人組,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皆是一模一樣的迷茫無措。

    趁著這個機會,唐光宗媳婦兒轉身走人,因為她這回沒抱上兒子,唐媽倒也沒上前攔住她,只是一疊聲的念叨著:“怎麼就成這樣了?唉,這事兒咋就鬧成這樣了呢?”

    第44章

    唐媽的情況跟李媽很是相似,就連自我感覺也有很多的共通之處。

    就拿李媽來說,整個機械廠家屬區誰不知道這人是出了名的重男輕女?可你若是問她自個兒,她可不覺得哪裡就重男輕女了。

    自我感覺和客觀判斷是截然不同的兩碼事,在李媽看來,前頭兩個閨女都長成了,現在當然要緊著最小的兒子了。她從也沒有虐打過兩個閨女,也叫她們都吃飽了飯,當然最艱苦的那幾年是飢一頓飽一頓的,可全家都這樣,又不是獨獨餓著倆閨女。

    至於把閨女嫁出去要高價彩禮,誰家不是這樣的?更別說,李桃當年因為跟家裡賭氣,略掉了訂婚後過個一兩年才結婚的規矩,利索的就把自己打包嫁了,她一分錢沒落著不說,還落了一通埋怨。等到了二桃那會兒,為了長遠考慮,她一樣沒拿到彩禮,反而倒貼了兩床被子給二桃當嫁妝。

    李媽一直覺得,她對仨孩子一視同仁,什麼重男輕女,沒有的事兒。

    你問為啥同樣都是孩子,李桃和二桃未出嫁時都要忙裡忙外的操持家務,李旦就不需要?李媽的理由足足的,女孩兒遲早要嫁人,嫁了人還能什麼都不會幹?橫豎都要學的,當然是趁早學會了更好。男孩兒就不同了,沒娶媳婦兒有媽和姐姐照顧,娶了媳婦兒就更不用多說了,學這些家務事兒有什麼用?

    再問她為啥要給李旦攢錢,卻不給李桃姐倆攢錢?那更簡單了,女孩兒嫁人以後就靠夫家過活了,要錢幹什麼?男孩兒就不同了,沒錢誰嫁給你?

    ……

    很多時候就是這樣的,不能去跟三觀不同的人講道理,因為確確實實是講不通的。

    就像李媽從不認為自己重男輕女,最多最多也就是偏疼年歲小的孩子。那麼,換做唐媽亦是如此,她也沒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否太過於偏心了。

    怎麼會偏心呢?兒子女兒都一樣養大了,又沒罵過更沒打過,養得這麼好,她當然是個完美的母親了。

    至於唐光宗這回出的事兒,她先前是沒意識到,只覺得孩子怎麼就這般糊塗呢,等聽到了大兒媳臨走前那番話,她不由的責怪上了。

    怪大兒媳連個男人都哄不住,沒見她二閨女也長時間跟二女婿分隔兩地嗎?怎么女婿沒事兒,兒子偏就叫人哄了去?當然是大兒媳自個兒沒用了。

    又怪年前那會兒,大兒子要跟小兒子交換活兒,卻被拒了。仔細想想,南方沿海城市本來就比他們這塊發達多了,經歷的誘惑肯定也多,假如大兒子老老實實待在縣裡,又怎會有這種事情呢?

    抱怨來抱怨去,唐媽最終還是接受了現實。

    “你倆不是還要忙活店裡的事兒嗎?趕緊回去吧。光宗家的……”唐媽猶豫了一下,“我是不想叫他倆分開,可要是她自個兒都不想轍兒,我又能咋樣呢?算了算了,由著他們去吧。”

    唐耀祖本來就容易炸,聽了這話,直接就受不了了:“媽,這回是哥他做錯了事兒,你倒是好,埋怨這個埋怨那個的,你為啥不去勸勸我哥呢?”

    “是是是,他是做錯了事兒,可他這會兒又沒在我跟前,我能咋辦?再說就他錯了,他媳婦兒沒錯?那會兒你二姐也說了,不然就叫她跟著一起去南方,她不樂意啊!一副好像我會虐待了她兒子的樣子,說啥都不願意去,還拿咱們老倆口作筏子,說要照顧我們倆……我們多大年歲?你爺爺還在種地呢,我和你爸就已經老到要人照顧了?說是照顧,她最多也就是掃掃地、喂喂雞,連生火做飯都弄不好,更別提下地幹活了。唉……”

    平日裡,唐媽是屬於做得多說得少的,可這回像是真的把她氣到了,接連說了一大通話,總算是把憋在心裡的氣都給出了。

    眼見兒子女兒還等在自個兒跟前,她又擺了擺手:“走吧走吧,橫豎光宗打小就主意大,要結婚的是他,要離婚的也是他,我能怎麼辦?”

    既然連唐媽都沒法子,唐紅玫姐弟就更沒法插手這事兒了。

    其實,道理很簡單,假如今天只是唐光宗鬧著要離婚,他媳婦兒不願意的話,作為家裡人是可以幫著勸和的。問題在於,現在是倆口子都不想過下去了,外人怎麼勸?當媽的都放棄了,當姐姐、弟弟的,除了看著還能咋樣?

    只這般,唐紅玫姐弟倆匆匆的走又匆匆的回,回到滷肉店告訴唐嬸兒,事情很嚴重,然而他倆沒法子。

    “你媽說了不叫你們管,你們就別管。”唐嬸兒稍稍一琢磨就明白了裡頭的彎彎繞繞,她看得更透徹些,畢竟唐光宗那媳婦兒是個城裡姑娘。

    相較於鄉下姑娘熱衷於嫁到城裡,城裡姑娘卻極少有人會嫁到村里去的。當然,再少還是有的,可除非是定居在城裡的,但凡長期住在鄉下的,極少極少日子能過順當的。

    等晚間回了家,一家人圍坐在一起吃完飯時,唐嬸兒才接了之前的話茬,耐著性子跟唐紅玫姐弟倆分說。

    “上山下鄉的事兒你們總該知道吧?咱們縣偏僻得很,前些年政策也不嚴格,好些人家都想法子避開了,就算真的避不開,一戶人家最多送走一個就成了,走的也不會很遠,多半就在附近鄉鎮裡。其他地方就沒那麼好的運氣了。”

    “我娘家有個妹子,早些年嫁到了省城裡,她家仨孩子,頭尾都是兒子,中間得了個閨女。那會兒省城裡,一家只准留一個孩子,她家長子要鼎立門戶,肯定走不了,小兒子那會兒年紀還小,就先叫閨女去了。去的還不是左近地方,而是西雙版納。”

    其實唐嬸兒也不知道西雙版納在哪裡,大概就知道離他們這兒特別特別遠,坐火車都要幾天幾夜,而且到了地頭還要各種轉車,是個相當窮困的地區。

    她那外甥女去了八年,在那頭安了家落了戶,當然也生了孩子。等到前兩年政策變了,能回來時,男知青多半都狠心拋棄了妻兒回了家鄉,她也想回,卻實在是捨不得,最後只帶著倆孩子回來探親一趟,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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