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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歡站在鏡子前欣賞自己的盛世美顏,十分滿意,絕對會搶走阿爹的風頭,這麼英俊的臉絕無僅有,「媒體要是拍到我和阿娘,會不會覺得我和阿娘更有夫妻相?」
潘森輕笑,過來給他整理領口,歡歡比潘森略高一些,脖子也格外修長,顯得面部輪廓清晰而明朗,十分好看。
「婚禮那天,你少招惹他。」他整理好歡歡的領子,再調整他的領結,一旁的老師傅摸摸鼻子,心中暗忖,你們兩之間要秀恩愛關起門唄,這裡有很多你的迷妹呢。
歡歡一開始沒注意到潘森的姿勢有點曖昧,他習慣什麼都依賴潘森,小時候還被潘森抱著撒過尿,這種小場面他完全不放在眼裡。
可旁人的意味深長的目光,一低頭就看到那人骨節分明的手在他脖頸間活動著,他們之間的冷戰還沒徹底有一個說法,就這麼不尷不尬地相處著,那些被壓抑的心思,喜歡,排斥,壓抑和敏感等一系列情緒像是打翻了五味瓶似的。
歡歡的呼吸瞬間變得輕了。
第1326章 他就不該來
歡歡喉結微微滑動,周身皮膚都變得敏感起來,起了一層細細的雞皮疙瘩,然後幻想中是一名身材修長頭髮微卷的美人魚站在他面前,微微仰著頭,五官精緻,面容清麗,就像初遇時那般柔軟和漂亮,一模一樣的面孔,換了性別後,竟天差地別。
可畫面一轉,幻想中是少女變成了少年,乾淨利落,芝蘭玉樹,也甚是迷人,歡歡心想潘森要出演古裝戲中的男扮女裝的角色,一定很出彩,或者女扮男裝也一定很出彩,或許是人魚的屬性緣故,雌雄莫辨這一詞語在他身上體現得淋漓盡致。
小迷妹們看得捧心,雙眼都是粉紅泡泡,太美了。
這一幕就像拍海報似的,隨便一個拍攝就能上雜誌。
潘森放下手,柔聲問,「怎麼了?」
歡歡不動神色地別開身子,掩飾自己的不自在,看著鏡子裡的耳尖通紅的少年,內心一陣唾棄,你可真是一個口是心非的男人。
「有點緊。」歡歡動了動脖子,其實寬鬆度正好,老師傅一聽過來幫他調整,「我覺得很合適,再寬的話,顯不出這麼好看的線條,你若覺得不舒服,我給你松一指。」
潘森一手插在兜里,悠然自得,「挺合適的。」
「那就先這樣。」歡歡本也就是找一個藉口,並不是真的不舒服,一旁的小姑娘拿著手機拍照,潘森注意到了,卻沒阻攔。
兩人取了衣服後,歡歡要去商場選首飾,其實男人的首飾也沒什麼,袖扣,胸針和手錶,也就這麼幾樣,不像女人琳琅滿目,潘森的手指在方向盤上輕輕敲打片刻,「去我家選吧。」
「你家?」
潘森輕笑,「最近的品牌都沒有出新款,這一季估計也訂完了,不如上我家看一眼,我家的首飾多,我是明星這幾年攢了不少配飾,有一些是古董,有一些是……珍藏,你應該會喜歡。」
歡歡去過潘森家,也常駐過,知道潘森有一個兩百平米的衣帽間,只不過那時候他人小,對那些東西也不感興趣,都沒看幾眼。
「行吧。」
潘森家是大平層,他不喜歡別墅,更喜歡公寓一些,私密性也好,一層樓全都買了,全部打通,一共有八百多平米,這一樓也就一戶人家沒有刷卡,基本上除了物業沒人能上來,私密性極好。
靠河的一面全部改成了落地窗,不管是哪個房間都能看到河兩岸的風光,歡歡有一段時間沒過來了,潘森最近都住在家裡,收拾挺乾淨的,井井有條。
上一次過來住時,他還是一個孩童,拖鞋還是一雙粉紅的兔子鞋,歡歡看著小巧的兔頭鞋子,一言難盡。
潘森打開鞋櫃,給他重新拿了一雙灰色的拖鞋,這拖鞋和潘森腳上的拖鞋一模一樣,成雙成對的,桌子上的餐具也不知道是不是新添加的,也是成雙成對的。
歡歡臉色一熱,心中暗忖,他是不是錯了?
他就不該來!!!
第1327章 他沒資格
來都來了,現在後悔也來不及,歡歡若無其事地穿上了鞋,假裝看不到家裡擺設,潘森脫了外套,給他倒了一杯果汁,小朋友就喜歡喝果汁,不愛喝清水。
潘森作為頂流,衣帽間也是頂流水平的,一共兩百平,全是他的衣服,配飾,包包,鞋子等,他的經紀人每隔一段時間會來幫他清理衣櫃,一般也就清理過季的衣服和包包,鞋子,首飾幾乎沒怎麼處理,要是丟了一兩件,潘森估計也不知道。
他的首飾非常多,手錶,胸針,袖扣,耳釘,項鍊等等,還有一段時間很喜歡收集紅佛子手竄,檀木手竄,各類的寶石也收集不少,有一個小盒子裡專門放了三顆人魚珍珠眼淚,這和一般的珍珠不一樣所以上了鎖。
潘森說,「我很喜歡p家的手錶,他們家手錶從一發行我就買了,熱門款,經典款,限量款幾乎都齊全了。」
「我看到了。」歡歡木著臉,這比人家專門店都齊全,隨便一款都具有收藏價值,如今想一想活得久就是好,收集成癖,全是古董。
潘森還收集了一些玉牌,觀音,佛,還有人魚等等,有幾塊是微雕還沒做好,放置一旁,只要男人想要的首飾,潘森都有。
作為一個頂流,在置裝這一塊,他比盛景可要專業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