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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就是個心思細膩且敏感的人,表面上說不在乎別人怎麼看他,其實心裡很在乎別人對他的看法吧。
他上小學的時候還是個十足的好孩子,後來變壞全是因為環境影響的。
有一次放學回家,一群小朋友說說笑笑在前面走著,時歡也和楊諾在前面,傅臣一個人在後面跟著,半路突然下大雨,大家紛紛開始要跑回家,沒想到半路會遇到惡犬攔路,一群小朋友被嚇得嚎啕大哭,傅臣從後面跟上來後,從地上撿起石頭把惡犬趕跑了。
一群小朋友這才不哭了,但是誰也沒說謝謝,只有時歡對著他笑了笑,說了聲謝謝。
傅臣以為那些小朋友回家會跟父母說他的英勇事跡,誰能想到,那狗第二天死了,狗的主人找到傅臣家去了,非說狗是被傅臣打死的,傅臣抵死不認,結果狗的主人把那天被傅臣救過的小孩子都叫了去,讓孩子們指認傅臣。
當時時歡也在,她眼睜睜地看著所有小朋友都說傅臣把狗打死了,她一個人的辯解毫無用處,而傅臣在被所有人指證以後,一句話都沒說,賠了狗主人兩百塊錢,傅臣被佟琳狠狠地抽了一頓鞭子,打的皮開肉綻。
從那以後,傅臣變了,路上遇到時歡也不會和時歡說話,權當沒看見。
時歡知道他在生自己的氣,可是那時候只有時歡為他說話,沒人信時歡的話,時歡自己也委屈。
不過那件事過後沒多久,傅臣就開始理時歡了,放學的路上遇見會和時歡打個招呼,時歡便找個機會跟他解釋,傅臣聽完時歡的解釋也什麼都不說。
和時歡走得近的朋友都讓她遠離傅臣,傅臣被孤立,他什麼都知道,所以也就不主動靠近時歡。
但是他喜歡時歡啊,即使遠遠地看著,跟在她身後,看著她的背影,他也覺得幸福。
後來時歡從梁曉霜那裡得到消息,那條狗本來就是個瘋狗,有狂犬病,因為後來咬了人,狂犬病發作死了,被咬的人正在要求那家人賠償。
時歡嚇出一身冷汗,她慶幸傅臣沒被咬,不然為了一群白眼狼,傅臣的生命就要受到威脅。
時歡把這事跟傅臣說了後,安慰他說不是他的錯,讓他忘掉不愉快的過去。
傅臣只一句:「沒事,習慣了。」
習慣被冤枉,習慣被敵視,習慣被所有人白眼相待。
一個人的轉變,好和壞,或許只需要一個瞬間。
但是,即使惡劣如傅臣,也是為了時歡,破罐子破摔的他,第一次努力和時歡上了一所中學,第一次在目睹母親的醜陋不堪後控制自己考上了市重點高中,永希高中。
他原本想著能和時歡在一個學校就很滿足了,可是上天可能也眷顧他,和時歡當了同班同學。
他看過很多男生給她寫過的情書,聽過很多女生嫉妒她的言語,都被他教訓過,只可惜時歡不知道,她要是知道這些事情肯定會說他。
他只能這樣偷偷摸摸地保護她,守護她。
他也知道時歡遲早都會脫離他的視線範圍,他做的這一切都是無用功。
他問過高傑和李鑫睿,如果喜歡上了一個愛而不得的女孩,明知道不可能和她在一起,可是就是想喜歡她,有什麼辦法讓自己不再這樣下去?
高傑說唯一的方法就是移情別戀,所以高傑給他介紹了他們一起玩的路念念,剛開始的時候路念念雖然是個不學好的小太妹,但是還沒有發展到殺馬特的地步,外表還是很清純的,直到他拒絕了高傑的好意,說自己不喜歡路念念這款。
路念念這才成了後來那個樣子,頭髮染成五顏六色,耳朵上打著十幾個耳洞,看著就嚇人。
他才不喜歡這樣的女孩子。
後來遇到了很多女孩,各個都被他震懾地大氣不敢出,也都挺喜歡他的,可是他就是不喜歡。
看慣了那些女孩,再回頭看時歡,還是忍不住一眼就心動,他要控制住自己才不至於一天對她心動無數次。
傅臣悲哀地想,他可能會孤獨終老,因為一個女孩而失去了喜歡人的能力,他這輩子可能不會再遇到一個像時歡一樣讓他心動的女孩了。
可是他卻什麼都做不了,甚至連主動追求都做不到,他是個殘廢,是個瘸子,還是個混蛋,怎麼配得上那麼優秀的時歡。
自卑從小伴隨著他,即使如何偽裝不在意,還是會在不經意間把自身的自卑放大到極致。
活著真的太艱難。
他曾很多次站在大樓頂端,望著眼底的萬家燈火,想一躍而下,那一刻他的心裡是真的很爽朗的,只要他有勇氣邁出那一步,那麼生活就敗給了他。
可是每一次都被現實拉回來。
他不能死,死了就再也見不到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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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臣從臥室里出來看了看表,對時歡說:「不要熬夜了,明天去學校再做,趕緊睡覺,臥室給你,我睡客廳,你今晚在我家的事可千萬別讓別人知道,你一個女孩子,大晚上在一個男孩子家,被人知道要毀你清譽的。」
時歡收拾了習題,俏皮道:「那就讓哥哥你對我負責。」
傅臣抿了唇道:「什麼話都敢說,你媽媽得打死我。」
時歡笑道:「哥哥不想對我負責嗎?」
傅臣說:「我又不是你男朋友,負什麼責,再者說,我什麼都沒做,負責的話豈不是我吃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