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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花昭公主》?

    居然有一部電視劇,是以她的名字命名的?

    花昭十分好奇,她實在太想看看這部電視劇了!

    作者有話要說:公主殿下:嗚嗚嗚嗚我國家滅亡了,我父皇被殺了,我好難過……咦,這個小吃好像很好吃,那條裙子很好看,居然還有電視劇以我的名字命名,讓我康康!!

    小朋友太容易被轉移注意力了orz

    ——

    照舊一百小紅包~

    第8章

    花昭離家出走,下落未明,程杏飛和P姐都快把地皮翻遍了。

    這件事絕對不能報警,要不然怎麼和警察解釋?——知名女星「程杏飛」走丟了?開什麼玩笑!

    她們只能靠自己。

    她們先去了歷史博物館,猜測花昭是不是回了那裡。

    程杏飛買了不少禮物,和經紀人一起大包小包地提到博物館,找到夜班警衛,美名其曰是來「慰問」,表達「感謝之情」。

    上次的事情雖然最終證實是一場烏龍,但和程杏飛確實有那麼些關係,她來慰問,也算是師出有名。  

    她亭亭站在那裡,仿佛是深夜裡悠然綻放地一株玉蘭,舉手投足間帶著一種說不出的韻味。

    夜班警衛們從沒在這麼近距離見過女明星,幾個小伙子當即臊的臉紅脖子粗,程杏飛對他們笑一笑,他們就暈乎乎地不知道今夕何夕了。

    程杏飛話說得漂亮:「你們的工作非常偉大,退役前保衛國家,退役後保護國家的歷史文化。上次我來得匆忙,沒能和你們當面致謝,這次深夜叨擾,希望你們不要見怪。」

    「不不不不不見怪。」

    程杏飛左右看看,沒見到那個臉上有疤的煞神,故作隨意地問:「你們卓隊長呢?怎麼不見他人?」

    警衛回答:「今天卓隊長輪休,你找他有事?」

    程杏飛搖搖頭,心想我找那個煞神能有什麼事,來看他有沒有被開除嗎?

    程杏飛和警衛隊員又套了幾句話,在確定花昭沒有再次闖入博物館後,程杏飛便告辭了。

    她和P姐回到保姆車上,皆心事重重。

    若博物館沒有花昭,那位公主殿下還能去哪裡?

    程杏飛因為發燒,臉色並不好,即使吃了藥,也沒能緩解。她靠在椅背上,一邊忍著劇烈的頭痛一邊分析:「我有種感覺,花昭應該沒走遠,她應該還在家附近。」  

    P姐說:「這算什麼,心靈感應?」

    程杏飛回答:「就當是心靈感應吧。我們長得如此相像,連穿越都發生了,心靈感應也沒什麼稀奇。」

    P姐只能讓司機調頭回了住處。

    程杏飛住的地方很靠近市中心,鬧中取靜,位於某高檔社區的頂樓。白天時,這附近很是熱鬧,有數座寫字樓,再往外走走,就是普通的居民住宅區。

    程杏飛放任自己的第六感,推測道:「花昭本來就是一個無拘無束的人,穿越過來這麼久,每天只能困在家裡。再加上她得知花朝滅亡真相,心情肯定特別沮喪,所以這次出門,她的主要目的應該是散心。」

    「散心?」P姐狐疑道,「這麼晚,去哪裡散心?」

    程杏飛:「這是現代,不是古代。越是深夜越熱鬧,夜市,廣場舞,酒吧街,這些東西隨便哪個都對花昭來說夠稀奇了……咱們就以方圓五里為界限,把這附近所有熱鬧的地方都找一遍,我就不信找不到了!」

    ……

    程杏飛還真猜對了,花昭現在確確實實就在夜市上。

    花昭翻遍身上的衣兜,倒是真讓她在口袋裡找到了十元錢。十元錢雖然不多,但也足夠飢腸轆轆的她填飽肚子了。  

    最主要的是,她可以正大光明的走進沙縣小吃,坐下來看《花昭公主》!

    沙縣小吃翻台率高,食客來去匆匆,她又打扮低調刻意避著人,沒人注意到在這間小小的只容得下六張桌子的小店裡,居然藏著一位「當紅女明星」。

    她壓低帽檐,好奇地盯著電視。

    她越看越是驚訝,這部劇居然是一部講述花朝歷史的劇,而且裡面人穿的衣服、戴的配飾、說話的語氣,居然和花朝的實際情況差不多!

    就連女子的妝容,也是花朝最流行的「花鈿妝」,眉心一點殷紅,襯得那些妃子更為嬌媚。

    花昭不由得想:難道除了她之外,還有其他從花朝來的穿越人士?

    但她細看下去,發現這部劇又有很多荒誕之處。朝堂上的事情她不懂,但是皇宮裡的事情她比誰都清楚:什麼靜妃嫻妃淑妃,她聽都沒聽過;什麼三皇妹爭寵打碎一隻玉杯,五皇子春獵射了一隻兔,完全是胡說八道。

    花昭哪裡懂得,這部劇拍攝之初,製作方就請了歷史學的教授做顧問,所以服化道才能如此還原;但劇情方面,總不能真的按照乾巴巴的史書來拍吧,自然要「大膽想像」、「合理虛構」,製造一些波瀾和衝突。  

    這是花昭第一次看電視劇,忍不住一邊嫌棄,一邊眼巴巴繼續往下看。

    《花昭公主》足有四十集,店主並沒有從頭開始播放,花昭看的恰好是其中的第七、八集。

    這時劇中的花昭公主還是個十二歲的小姑娘,嬌憨可人,雖然有些任性,但依舊很惹人喜愛。

    花昭挑剔地想:本宮十二歲時,可比這個小丫頭好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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