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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接納

    第11章 接納

    喬連連臉頰有些發紅。

    其實以前不是誤會,原主的確是個心狠的。

    只是現如今芯子換成了她,罷了。

    待周遭鄰人散去,喬連連關上了破木門,一回頭,就看見五個孩子全都站在門口,有人發怔,有人呆滯,還有人驚訝。

    只有顧歌,看見她,雙眼一亮,歪歪扭扭的走了過來。

    「怎麼了這是。」她輕笑,將顧歌抄進懷中,「是不是被吵醒了?餓了嗎?乾脆我們吃早飯吧。」

    顧歌主動圈住她的脖子,軟軟的道,「好啊娘。」

    經過這兩日相處,小顧歌已經完全被後娘俘虜了,小孩子忘性大,她現在只記得後娘笑眯眯的眼,早就不記得那些巴掌和荊條了。

    一旁的顧鵲白了顧歌一眼,頗有些恨鐵不成鋼的意味。

    喬連連假裝沒看見,把顧歌送回被窩裡。

    等回過頭,看到顧鍾和顧樓走的艱難,她嘆了口氣,把這一對多災多難的雙胞胎兄弟也給抱了回去。

    顧樓是老三,腿有點毛病,據說是摔斷了沒得到及時的醫治,最後落了後遺症。  

    好在這小傢伙能吃能喝,身材頗為壯碩,比同齡的弟弟顧鍾愣是重了十來斤。

    他沒啥心眼,虎頭虎腦,也貪吃,昨日裡第二個拿桂花糕的小黑爪就是他的。

    這種人有個好處,有奶便是娘,給吃的就是好人。

    所以他沒有特別畏懼喬連連,反而仰起頭呆呆的問,「娘,俺們還吃羊肉嗎?」

    「不吃了,老吃肉會膩歪。」喬連連就喜歡這種好哄騙的小孩,「小樓喜歡吃麵條還是面片啊。」

    「面片。」顧樓毫不猶豫的道。

    「那就吃麵片,娘這就去做。」喬連連把雙胞胎兄弟放在床沿。

    顧樓蹭蹭爬到了床里,和顧歌並排坐在一起。

    剩下一個顧鍾緊緊地抓著床沿,眉頭輕蹙,始終一言不發。

    這個孩子……心思也很重。

    喬連連沒有停頓太久,就去了廚房。

    接連吃了兩頓羊肉,她早就膩歪了,所以做了個稍寡淡些的面片。

    拿蔥姜蝦米在油里稍稍翻炒出香味,加入水燒開,再活上一盆稍硬一些的面,等水開了就扯著往裡扔面片。  

    等面片熟的過程里,拿出一顆昨日買的小白菜,沖洗兩下,切些嫩葉子放裡面,稍稍燜一會,即可出鍋。

    這面片湯看起來寡淡,但吃起來有股鮮香味兒。

    喬連連的手藝還不錯,面片扯的又薄又勻,加上改善口感的白菜葉子,五個孩子全都在冬日裡吃出了一頭的汗,吃完了面片連麵湯都不放過,全都喝了個乾淨。

    「啊,太好吃了。」顧歌抱著個空碗高興的大喊。

    「娘,我們中午吃什麼?」這早飯的碗還沒放下,顧樓就惦記起了午飯。

    喬連連抿嘴一笑,還沒來得及說話,老宅的大門又被敲響。

    她擰起了眉頭,又是誰?

    只是這一次,還沒等她站起來,顧城就大步的走了過去,一把拉開了門。

    「牛爺爺?」

    門口傳來顧城驚詫的聲音,喬連連立時站了起來,就看見牛大叔十分彆扭的走了進來,將兩枚銅板放在了桌子上。

    「牛大叔,這是?」喬連連挑挑眉,心底有了些猜測。

    「老三家的,以前是我誤會了你。」牛大叔一臉愧色,「我以為你對孩子們不好,以為你心狠,想賣孩子,才故意不給你好臉色,才趕你下車……我為自己的行為致歉,昨天你沒坐我的車,這兩枚銅板,是我退給你的。」  

    今天早上喬連連的一番話傳出,村子裡許多人都對她改了觀,雖然還有些人懷疑她作秀,但質樸的還是占了多數,他們更願意相信喬連連是真的願意對孩子們好了。

    牛大叔便是如此。

    他討厭喬連連時不加遮掩,知道自己錯了也不逃避,徑直過來道歉退錢,倒也算得上一名耿直的鄉間漢子。

    喬連連吐了口氣,心底的那口氣突然就散了。

    相較於喬家那群動輒勾心鬥角的玩意,牛大叔和劉嬸子這樣質樸的農家人,真是想讓她不生出好感都難。

    「牛大叔不必內疚,從前的確是我做的不對,好在如今我醒悟了,以後我會好好的照顧孩子們。」喬連連鄭重的道。

    牛大叔瞟了一眼孩子們饜足的模樣,憨憨的笑了。

    喬連連也跟著微微一笑。

    所謂一笑泯恩仇,不外如是。

    送牛大叔出老宅的時候,喬連連隨口問了一句,「牛大叔,現在做什麼營生好賺錢啊?」

    家裡有五個孩子要養,這可不是餵個貓狗那麼簡單,足足五張嘴,要想養大養好了,必須要大把的雪花銀。  

    喬連連自己想了許多賺錢的法子,卻都不怎麼實用,如今難得遇到一個閱歷豐富的老把式,就想著詢問一二。

    誰知道還真問對了人。

    牛大叔沉吟了片刻道,「要是想賺點小錢,不如賣吃食,只要做的好吃,在西陽鎮受歡迎,就穩賺不賠。」

    喬連連若有所思的送走了牛大叔。

    她去西陽鎮時曾觀察過,這個小鎮因為地處偏遠,經濟稍落後,整個集市上也就賣些糖葫蘆大饅頭桂花糕之類普遍的物品,甚少見些稀罕物。

    換而言之,就是稀罕物有可能很受歡迎,也有可能根本就沒人要。

    倘若是從前那個喬連連,必然是搏一搏,單車變摩托。

    可她現在錢財有限,孩子也小,只能穩紮穩打的來。

    ……

    中午,在孩子們的強烈要求下,喬連連把一個羊腿給燉了。

    昨日是清燉羊排,晚上是白菜燉羊骨,今天喬連連決定整個不一樣的——拿干辣椒花椒大量老抽糖鹽,將羊腿給滷了。

    掀開鍋蓋的時候,滷肉的香氣直飄了十里遠,連隔壁的劉嬸子都聞見了。  

    「你說這顧老三家以前的手藝我也不是沒見過,勉強能吃罷了,怎麼這兩日廚藝進步的如此厲害,這香味連我都饞了。」劉嬸子跟自己家那口子嘮嗑。

    劉大叔抿著嘴不說話。

    他跟牛大叔一樣,都是直來直去的性格,今天的喬連連讓牛大叔震驚,又何嘗不讓他刮目相看。

    「昨日我接了她一碗排骨,本來尋思著給二十文錢吧,誰知道人家的又還回來了,不行,我得送點東西去。」劉嬸子思量片刻,去鍋里盛了一碗冒尖的肉菜,準備送過去。

    「哎,你這人,人家剛吃上飯你就送東西過去,不知道的還以為你要東西吶。」劉大叔趕緊拉住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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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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