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頁
「啊,真讓人著急。我早知道什麼了?」
「男人呀,我不是一直在找男人嗎?」
他說這話時一本正經得要命。
史密斯先生明知他是說笑,一時也有些瞠目結舌了。
「你瘋了?」
米爾森先生吃驚地說。
他特意把眼鏡摘下來擦了擦,等重新戴上後,又仔細看了看報紙上被用鋼筆圈出來的標題。
只見上面寫著:[著名搖滾歌手馬特帕文德,已於今晨xx時xx分正式被回聲樂隊開除。]
「阿爾,我知道你著急,但先醒醒腦子,別這麼病急亂投醫的。」
米爾森先生忍不住朝阿爾說:「雖然咱們沒找到合適的男主角,可也不能隨便拉一個啊!再說,你看中的這人壓根和咱們不是一夥兒的。」
「怎麼就不是一夥兒了?」
「咱們是一部音樂劇啊。」
「對啊,他以前不也在舞台上唱歌跳舞嗎?」
「那不一樣的。」
「有什麼不一樣呢?一個鼻子一張嘴的,大家都一樣。」
「你明知道我在說什麼!阿爾,先不說那人名聲怎麼樣,只說他的職業……」
「職業又怎麼了?」
「沒怎麼,但你讓一個過氣的搖滾明星,站到劇院舞台上,這不合情理。」
「如果事事都要合情合理,那我也不站在這兒了。」
「什麼意思?」
「先生,難道您覺得,一個貧民區窮小子成為劇作家,這是很合情合理的一樁事嗎?」
「唔……」
「試試吧!既然咱們圈子裡找不到合適的人,為什麼不試試圈外人呢?」
阿爾很急切地想要說服他。
也許在米爾森先生看來,讓一個大眾流行圈中的搖滾明星跑來唱音樂劇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搖滾明星的氣質太現代、太流行了,搭配「雖發源於古典歌劇,但隨時代變遷,為迎合觀眾喜好,已經添加了歌舞表演,可仍頗具古典韻味的唱腔和舞蹈」的音樂劇,這似乎有點兒像是給汽車裝了四個不配套的輪子,一定會格格不入的。
但有著上輩子記憶的阿爾卻知道,觀眾是絕對可以接受這種藝術形式。
事實上,音樂劇的世界遠比任何一個人所能想像的都要包容得多。
在後來,當好萊塢的電影和電視越來越發展壯大,開始瘋狂衝擊百老匯,擠占演藝市場的時候,無數先鋒劇作家和戲劇製作人開始了窮則思變的不斷創新,芭蕾、倫巴、黑人爵士、華爾茲、說唱……乃至搖滾、電子樂,只要能想到,它無所不容,無所不包!
於是,數不盡的嶄新元素帶著無與倫比的清新活力和旺盛生命力,被一口氣地注入其中,生生開闢出一個嶄新世界,從而讓音樂劇徹底鳳凰涅槃、浴火重生。
在那個時期,跨界表演根本就不是什麼新鮮事了。
流行歌手、電影電視演員,哪怕脫口秀主持人呢,只要他們想,且願意下功夫,跑到百老匯舞台上來過戲癮的,真是屢見不鮮。
想到這裡,阿爾又有了一個新創意。
既然有上輩子的記憶證明搖滾音樂劇是能夠獲得成功的,那為什麼不乾脆大膽地在這部劇中也嘗試著加一點兒搖滾元素?說不定,搖滾音樂叛逆和對社會的反抗意識,正適合自己的這部《好色之徒》呢!
但他現在不敢直接說出來。
選一個搖滾明星當男演員就算了,還要在劇里搞搖滾唱法,米爾森先生只怕要當場嚇死。
所以,他只從演員的角度進行鼓動說:「音樂劇的演員也不是都在一開始就從事這行業的啊!他們以前的出身也是各行各業都有,不過是後來轉行。比起那些端盤子洗碗的人,這位搖滾明星起碼在唱歌方面沒問題,而且,還算有豐富舞台經驗的啊!」
這麼一說,米爾森先生也覺得有理了。
阿爾舔了舔有些發乾的唇,繼續鍥而不捨地說:「我有一種直覺,這次能成呢!再說,如果不試試,難道還要繼續等下去?每耽擱一天要多花多少錢啊!」
最後一句話成功說服了資金並不算充裕的米爾森先生。
他終於同意試一試。
阿爾歡呼一聲,撲過去就給了米爾森先生一個大大的擁抱:「相信我,先生!」
然後,他鬆開手,一邊倒退著往出走,一邊眉飛色舞地說:「我們肯定會成功的。到時候,我就是知名劇作家,您是知名製作人……」
米爾森先生好笑地望著他活蹦亂跳的樣子,一時間也被年輕人的激情所打動,竟真覺得這次會成功了一般。
阿爾吹完了牛逼,便兔子般地拔腿就跑,真是一分鐘都不多等,急不可耐地要跑去找自己選的男主角。
然而,大概真的是好事一波三折……
他一找就找到了警察局。
據說是搖滾明星當街挑釁警察被逮捕,吃飽了撐的吧?
行,很搖滾。
阿爾去的時候,還沒見到正主,卻先遇上了前來保釋自家混帳老父親的蘭迪帕文德。
因為等的是同一個人,兩個少年就一起站在了警察局的接待室里,現場氣氛十分安靜。
蘭迪一頭金色的長髮被紮成了個馬尾,大海一樣的深藍色眼睛好奇地盯著阿爾看,像是看什麼稀罕玩意兒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