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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鬼,我不是?我竟然不是?那你最喜歡的演員是誰?」
「查理帕森斯。」
「誰?沒聽過。」
「他演過莎士比亞的《李爾王》」
「哦,我是一個笨拙的人,不會把我的心湧上我的嘴,我愛您,只是按照我的名分,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注】」
「哎,好女兒!說得好,說得好!」
「去你的!」
兩人對視一眼,那種努力找話題不冷場的氣氛終於打破,齊齊大笑起來。
阿爾終於放棄吃那個又冷又硬又乾的三明治了。
他將三明治扔到了盤子裡:「說點兒什麼吧,要不然我都後悔和你吃飯了。」
「對不起,我的錯。」
蘭迪立刻道歉說:「臨時起意,沒想到這家餐廳這麼不靠譜。」
「先生們,我覺得那就不錯了!」
一直坐在收銀台那邊算帳的餐廳店長立刻發出了抗議:「你們看看現在都幾點了?大半夜的能有三明治吃不錯了!而且,我還提供熱牛奶了呢。」
「那真是感謝。」阿爾回答。
「算了,別管它了。」蘭迪興致勃勃地說了起來:「下次我帶你吃好的。你吃魚嗎?吃過金頭歐鯿嗎?這種魚的鱗片閃閃發光,肉質雪白緊緻,味道鮮美,可以做海鮮湯,還可以燒烤。啊,對了,還有胡瓜魚,那是肉質最細嫩的魚種之一,剖腹去鱗,再用牛奶浸一下,裹上麵粉油炸,炸至金黃起鍋,裝盤的時候墊上白色的餐巾,真是色香味俱全……再有火雞,說實話,火雞肉質一般,身上唯一可取的地方就是雞翅,但如果做塊菌烹火雞,將塊菌裹上烤鹹肉,加胡椒粉、鹽和五香粉,塞到剛剛宰殺的新鮮火雞肚子裡,烤熟,塊菌的味道會非常鮮美,想想就讓人流口水……」
阿爾看著他眉飛色舞的樣子,心想:「真行,餓著肚子讓我聽這個,我現在更餓了。」
但不知道為什麼,理智上是吐槽的,可他支著下巴,聽著聽著,臉上就忍不住地露出了一抹自己都不知道的傻乎乎笑容。
更為有趣的是,在聽蘭迪介紹了一番食材後……
在第二天,阿爾居然還意外獲得了一個『填缺』的機會。
那天,他正在柯蒂斯先生家請教問題。
伯尼布朗先生找上門說:「阿爾,幫個忙。」
「您說,只要我能做到。」
「《生活報》那邊,有個專欄作家病了快一個月,急需找個人來代替,你看看能不能幫忙寫點兒什麼?」
「天,您這根本不是找人幫忙,是在幫我的忙了。」
阿爾十分感激地說:「我當然願意啦,只是不知道水平夠不夠做一個專欄作家?」
「再行也沒有了,上吧。」伯尼布朗先生鼓勵地說。
「既然您都這麼說了,我當然是沒問題的,只是,這個專欄是關於什麼的呢?戲劇評論嗎?」
「不是,美食相關就可以。」
「……我能收回自己剛才的話嗎?」
「不行。」
「可我從來沒寫過美食。」
「凡事都有第一次。」
「可我平時根本不注意什麼美食啊。」
「現在開始注意也不晚。」
伯尼布朗隨口提議:「寫寫你平時在外頭碰到的餐館也行,比如,你昨晚吃了什麼,哪個餐館?餐館的地理位置?食物水平怎麼樣?這些都可以寫啊!寫吧,難得的好機會,你要把握住。」
阿爾只好回去寫了。
他按照伯尼布朗先生的指示,回憶了一番昨晚的『美食』後,寫出了以下描述:
[XX街和XX街的交口處,有一家感覺還不錯的小餐廳,二十四小時營業,裡頭有冷掉、乾癟、剩了可能超過一天的三明治,十度左右的熱牛奶,以及店主不知名的自信。]
[但之所以說這間餐廳感覺還不錯的原因在於……當一位英俊堪比阿波羅的男子,在你耳邊用性感的嗓音,低聲地將什麼金頭歐鯿、塊菌火雞的做法徐徐道來時,你會遺忘一切煩惱。]
這事險些把那位小餐廳自信的店長給逼瘋了。
他後來不得不在店門口立了一個顯眼的大牌子,用於說明某些真相:[會講美食的見鬼的阿波羅是客人自帶,本店概不供應。]
作者有話要說:
【注】台詞摘自莎士比亞《李爾王》,國王準備給三個女兒分嫁妝,大女兒和二女兒說得天花亂墜,三女兒說了實話,這句台詞就是李爾王的三女兒對她爹李爾王說的,具體百度吧。
第104章 阿爾:你們不要笑我!
阿爾無意中接下的那個美食專欄後來火了。
這可能完全歸功於他看問題的角度過於清奇了。
正常的美食專欄作家總是會從美食的角度開始講起, 談論哪道家常菜好吃,哪個餐館有什麼招牌菜,某某美食有什麼歷史, 某某食材很珍貴等等。
然而,阿爾不管是上輩子, 還是這輩子都根本不懂美食, 只知道怎麼吃更容易填飽肚子。
所以,一開始, 他就有心想要去找蘭迪求助, 畢竟, 雖然某人偶爾會故意搞出點兒色香味不美的東西來捉弄人,但總得來說,畢竟是學烹飪的, 據說基礎課業成績還很不錯,而且,早年跟著馬特四處流浪, 各地美食沒少吃,也算是見多識廣。
但很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