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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達和王有銀一起點了點頭。
何俊偉不大明白和張兵不大明白髮生了什麼,也不問。
「大捕頭,這個案子我們有了些想法,您要不要聽聽?」何俊偉道。
案子發生在城外三塔鎮,歸順天府管轄,前面經手人是順天府推官和劉達親爹劉衛國。
受害人是夫妻,男受害人吳雄,女受害人是吳雄的新婦吳蔡氏。
二人於半年前被人亂刀砍死在家裡。
事發時是深夜,兇手殺人前後都沒有目擊證人。
犯罪嫌疑人姜羅春,是吳雄前妻的親弟弟。
吳雄前妻姜氏失蹤,姜羅春懷疑其被吳雄殺害,一直與吳雄不共戴天。
因此,吳雄夫婦被殺,姜羅春 就是最
有動機的嫌疑人
姜羅春被捕後,先是拒不承認殺人惡行,後來熬不過刑罰才招認了。
但大理寺認為,晚上大家都要睡覺,姜羅春找不到證人證明他不在案發現場,乃是情理之中,據此認定殺人,理由太過牽強。
鑑於此案發生於半年前,再審有難度,且順天府先入為主,不適合重新審理, 就交給了六扇門。
何俊偉道:「死者被亂刀砍死,這說明兇手和他有仇,如果順天府沒找到其他的嫌疑人,應該是嫌疑人藏得很深,應該複查。」
商瀾點點頭,「有道理,你們呢?」她問張兵和李博。
張兵眨了眨細細的小眼睛,笑眯眯地說道:「大捕頭,我倒是覺得順天府若認為姜羅春嫌疑大,一定有他們的道理,應該補充姜羅春作案過程的細節。」
商瀾又點點頭,「也有些道理。」
李博道:「我贊成何哥的想法。」
王有銀把卷宗快速翻閱一遍,說道:「大捕頭,我覺得吳蔡氏也該查查,她是寡婦,寡婦門前是非多嘛。」
商瀾出門看了看眼日頭,說道:「說得都不錯。大家馬上出發,去一趟現場,看看具體情況。」
……
三塔鎮。
吳家在鎮邊緣,東頭 就是田地,隔壁是荒宅。前后街有住家,但因胡同寬,且都有前後院,住宅之間相距甚遠。
商瀾在吳家的前後院看了看,說道:「這麼遠的距離,慘叫聲即便傳到周圍幾家,聲音也弱了許多,聽不到呼喊聲也有可能。而且,吳雄愛家暴,可能聽到了也當沒聽到。」
劉達道:「是啊,這些都在情理之中。打媳婦這種事,日子長了, 就沒人愛管了。」
王有銀道:「吳雄這樣,吳蔡氏又為何要嫁給他呢?」
商瀾道:「這個問題提得不錯,寡婦經受過挫折,大多活得很現實,她是三塔寺本地人,姜氏失蹤,吳雄家暴,她為何還要嫁過來呢?我們 就先從這裡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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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溜號
姜氏身體不好, 總共生了一兒一女。
女兒早已出嫁,在隔壁鎮生活,很少回娘家;兒子因母親失蹤前, 吳雄 就與寡婦有染,從而懷疑母親被這二人殺死,所以早早搬出去了。
他之所以不是第一犯罪嫌疑人,是因為他當時在城裡做工,有人證。
吳蔡氏三十八歲, 與前夫育有二子, 大兒子二十歲,小兒子十七都已成家。
眼下,小兒子吳安住的便是吳雄的房子。
房子大約六成新,屋裡擺著幾樣簡單的陳舊家具,地是泥地,不大平整。
吳安是一個長得相當不錯的小伙子, 就是眼神太靈活了些。
商瀾問:「住在這裡不怕嗎?」
吳安道:「那有什麼可怕的,一個我親娘, 一個家裡長輩。」
商瀾點點頭:「你娘活著時, 吳雄經常打她嗎?」
吳安垂下頭,手裡把玩著一片枯葉,「打, 偶爾打,一般都是喝酒之後。」
商瀾道:「你也姓吳, 與吳雄是本家吧,應當知他是什麼樣的人,你娘為何還要嫁他?」
吳安把葉子捏碎了,扔在地上, 說道:「我二大伯不喝酒的時候還是個好人。再說了,我娘一個寡婦,家裡只有三畝地,養活我們兄弟太難,房子也太小,根本住不下兩房人。」
所以吳蔡氏嫁吳雄是為了房子?
商瀾在本子上記下,又問:「吳雄打你嗎?」
吳安笑了,「他打不著我,而且他跟他兒子關係不好,還指望我養老送終呢,不敢打我的。」
「所以你也不可能殺他們,對嗎?」商瀾陡然下了一句猛料。
吳安嚇了一跳,眼睛瞪得老大,「大人,那可是養我這麼大的親娘,我殺她幹啥?」
商瀾很滿意他的反應,換了話題,「你娘有仇家嗎?」
吳安道:「沒有吧,肯定沒有,我娘好說話得很,很少跟人紅臉。」
……
商瀾從吳家出來後,王有銀、劉達等人也從鄰居家裡陸續回來了。
大家得到的反饋不盡相同。
首先對於姜羅春,鎮上八成的人都認為他殺了人——此人與失蹤的姜氏一樣,性格都不大好,脾氣急躁,點火 就著。
關於吳雄的說法和吳安差不多,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