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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快完了,你就給我寫『盛蕊,生日快樂』六個字,不用太長,其他祝福以後再寫!我也不介意的。」

    盛蕊笑嘻嘻,明明剛才眼角還掛著淚。

    女孩子說風就是雨的性子真讓人捉摸不透,秦遇唯雙眸低垂,憋了一肚子氣,都不知道該不該往外撒,「我介意。」

    「寫嘛。」盛蕊將筆塞到他手中,絲毫不在意他的拒絕,「就這一次,下不為例。」

    秦遇唯被趕鴨子上架,洋洋灑灑寫下六個大字,也不管好不好看,反正他很隨意,「你記住,沒有下次!」

    盛蕊樂呵呵點頭,「我保證。」

    秦遇唯抬腳,餘光落在她身上,「你不回去?」

    「回,這就回了。」盛蕊說話又帶上哭腔,但仔細看去面上一切正常,攔到出租頭也沒回。

    簡直無情。

    偏偏秦遇唯還在路口盯著看了好久,如果不是龐意在店門口喊他,秦遇唯還不知要發愣到何時。再這樣下去,秦遇唯都要覺得自己不正常了,他什麼時候又對一個女生這樣在意過?草莓蛋糕什麼的簡直……扯淡!

    龐意在店門口抽菸。  

    腳邊有幾個菸頭,龐意手上最後一支還在燃燒,就快燒到手了他都沒發現,秦遇唯過去奪走菸頭,臉色陰沉,「少抽點沒聽到嗎?」

    每次都當耳旁風。

    也不怕年紀輕輕肺就爛掉。

    龐意摸摸後腦勺,長嘆一聲,「秦遇唯,過幾周就是陳洲忌日了,我們去看他麼?」

    「再說吧。」

    秦遇唯轉身,不自覺地看向KTV的招牌,龐意也看,邊看邊感慨,「你說那個招牌怎麼就剛好砸到了人呢?運氣真背。」

    他還是不回話,龐意繼續,「你不提到邱芮,我可能都忘記了她和陳洲的事,但我也不好,我一直在下意識逃避陳洲那事,可有些事光逃避沒用,不管你那天去不去,我都會去。」

    「隨你。」

    龐意突生一堆無名火,在他背後低沉吼道:「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偷偷去看陳洲,你避開那天,我也避開那天,你提前去,我推後去,我在逃避,你也在逃避,你不想我們那天一起去看他,你不提我不提,那事就只當沒發生過?不可能的,秦遇唯,現在陳梁回來,他一定覺得是我們害死了他弟弟。」

    秦遇唯隱忍著,他胸中也藏了火,他已經發過一次,不想再繼續。  

    任憑龐意怎麼罵,他都當沒聽見,戴上耳機,調到電台節目,世界就安靜了。

    ——

    《今夜有故事》觀眾來信環節,這位的故事還在繼續。

    「我先生對我很好,他在我面前從未生氣過,總是溫柔體貼,讓人多看一眼便覺得他好愛我。」

    「可是我不愛他,至少那時候是。」

    「後來,我後悔了。」

    「直到某天,我才發現原來他愛吃的東西不過是因為我愛吃,他喜歡看的書是我的最愛,他的所有喜好因我而改變,然後愛屋及烏。」

    寄信人:來自未來的我

    ——

    真是奇怪的觀眾來信。

    秦遇唯愛聽電台,迎著月色聽別人的故事,總覺得熟悉。

    那樣溫柔的人是真實存在嗎?

    愛的卑微,低到塵埃,也甘之如飴。

    同頂一片月,溫潤柔和,像撒了一把薄紗照在了他們的身上。

    風一吹,輕輕揚揚,吹起了過往。

    舊時的回憶鑽進腦海,盛蕊想起了那張泛黃的信封。  

    葬禮過後的一周,盛蕊沉醉於無數轟趴里,她逃避著不回秦公館,卻在半夜驚醒跌跌撞撞趕回去,秦公館住了五年,她摸著黑都能走。不開燈,沿著廊燈一直走,走到他常常呆的書房。

    張嫂說書房是他很喜歡的地方,盛蕊坐在書房裡,見桌上放著的相框是她,電腦背景是她,插在桌子裡的鑰匙扣是她不要的毛絨玩具,隨意丟棄的發圈被他套在筆上,宛如一個戀物癖重度患者。

    後來,書房成了她常來的地方。

    在那一坐就是一整天,她像發現新大陸一樣不斷的摸索這間書房的秘密。

    書柜上都是他的珍藏,一部分是她幼時看過的書,一部分是她不要的玩偶,盛蕊一本本的翻找過去的相冊,最裡間的柜子抽出一封信,泛黃的信封預示它的年歲悠久。

    信封上寫著:

    給我的阿蕊。

    我愛你。

    盛蕊指尖發燙,至顫抖。

    她打開那封信,抽出來時仿佛聽到了秦遇唯的聲音。

    輕輕地,像是在她身旁提醒她,「阿蕊,怎的又不穿鞋。」他好像還蹲在她邊上,冰涼的腳踝被他握著,直到暖和了才穿進鞋裡。  

    盛蕊淚眼模糊,字跡映在她心上再也忘不掉。

    再後來,盛蕊成了林城最有錢的女人,朋友如往常一樣邀她去杜拜玩兩周,說有數不盡的美男和轟趴在等她,盛蕊拒絕了。

    她也如往常一樣,在凌晨推開別墅的書房,張口第一句便是,「秦遇唯,我頭疼。」

    可惜沒有人應,沒人給她蜂蜜水,沒人替她穿鞋,沒人勸她要早點回家,再沒人像他一樣愛她。

    唯有被風吹落在地的一張信紙在提醒她。

    「給我的阿蕊——其實我這人天生重欲,從小愛打架,愛說髒話,不是個什麼溫文爾雅的紳士,我活了快三十年,到死都不會告訴你這個秘密,因為我擔心你會嫌棄我、討厭我、遠離我……我可能擅長偽裝,也深知配不上你,但我很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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