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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林余余是下鄉的知青,也就是說,在這裡沒有七七八八、亂七八糟的親戚,縣城裡的人最怕什麼?最怕家裡農村里那些亂七八糟的親戚了。
其次,林余余是高中生,自己學歷夠,而且她表弟也是高中生,所以兩人在這方面額相配。
第三,林余余是縣城裡的人,她表弟也是,只是在背景上也是相當的。
第四,林余余是醫生,這說
出去比工人還要有面子,而且,林余余還能搞到肉,可見她在大隊裡過的很好。再說了,她表弟家在縣城,林余余在大隊裡當醫生,來回也方便,買輛自行車就行。實在不方便,家裡走走關係,可以把林余余挑到鎮上衛生所,或者醫院裡。
林余余:「這個,我暫時沒有談對象的打算,我兩年前剛下鄉,大隊裡的人對我很好,所以我想留在大隊當醫護人員回報他們。」
李大媽:「這有什麼?我兒媳婦的表弟也是本地人,家裡有三兄弟,前頭大哥已經結婚了,二哥在縣政府工作,還沒結婚,他是老三,也在機關單位工作,這條件響噹噹的。」
林余余:表姨我……」
李大媽:「侄女啊,你都18歲了,再不談對象,就變成老姑娘了。」
林余余:「我……」她想著,如果直接拒絕說自己還不想結婚,肯定是不合適的。畢竟在後世,就算真的有不婚主義者,有丁克,可這些事情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是無法理解的,甚至包括自己的父母,如果子女不婚,別說不婚,就是晚婚了,他們也會拼命的催婚。
所以更何況是這個年代,在這個年代的人的眼中,不婚大概就是罪孽深重了,而晚婚就是嫁不出去了。
再說,李大媽這麼熱情,她還真的不知道找什麼理由。難道找兩年前的理由?說自己在發過誓,不回城就不結婚?
這事情都過去兩年了,別說李大媽不會當真,就是范凹里的人,也沒有把這件事當真。所以林余余拒絕的,人可以相看,但見了之後再拒絕,就說對方不是她喜歡的類型就好。這樣也不算辜負李大媽的一片熱心。「那……那謝謝表姨您。」
李大媽:「這才對嘛,那你去我家,我讓我兒媳婦去叫人。從我們家過去,也就半個小時,快的。」
林余余:「今天真不行,我還有事情,大隊裡等著我回去,要不改天?」她要去買白糖做葡萄酒,不是說假話的。
李大媽:「那下個禮拜,你來嬸子家吃午飯,到時候我把小伙子也叫來,你看怎麼樣?」
林余余:「那行,那我下回去了。」
李大媽:「哎,下個
禮拜別忘記啊。」
林余余離開之後,又去供銷社找了崔敏,把三斤左右的葡萄給她,然後又買了白糖,還收了崔敏給她的一包瓜子。她和李大媽的交情有多好,和崔敏的交情也有多好。她但凡來城裡,只要帶了乾貨和蔬菜,不僅李大媽有,崔敏也肯定有。
故而林余余這個朋友,還是讓崔敏在婆家挺有面子的。所以崔敏婆家對林余余也挺客氣的,畢竟這年頭,能弄到肉的人不多。而能弄到肉的朋友,那算是體面朋友。再說,林余余還是醫生。
范阿牛載著林余余回到范凹里的時候,大隊長和書記已經回來了。
李秋紅:「總算是回來了,天氣熱吧?快來喝碗綠豆湯,我用井水泡過,涼涼的很好喝。」
林余余:「謝謝乾娘。」說著,拿出一包瓜子給小溫禮,「給。」
小溫禮:「什麼啊?」他打開紙包,「是瓜子啊。」在這個年代已經7歲的的小溫禮,但實際年紀是十歲了。
林余余:「對啊,你崔阿姨叫我帶來給你吃的。」
小溫禮:「謝謝崔阿姨。」林余余去縣裡的時候經常會帶上他,所以他和李大媽、崔敏都是認識的。不過他不知道她們在交易,每次去了,李大媽和崔敏見他年紀小,都會給他吃的。
吃好午飯,林余余開始釀酒,她一個人忙不過來,讓李秋紅和章龍一起幫她的,她倒是想多叫幾個,但是李秋紅不讓,李秋紅說,這技術不能叫人知道。
林余余心想,這算什麼技術,等以後國內紅酒盛行的時候,她這種簡易釀酒的,根本沒法比。不過在這個年代,還的確算是一門手藝了。
既然李秋紅這樣說了,她當然也不會拒絕她的好意。
其實釀紅酒的過程還是很簡單的,也不過是一個小時,他們三個人就把紅酒封在密封的瓦缸里了。這個年代很難找到密封的罐子,但是一個一個的小瓦缸卻是很多。這種瓦缸用來放酒、放醬油、放米醋,因為這個年代的酒、醬油、米醋,都是一斤半斤的打的,用那種酒提子,從瓦缸里打上來。
釀好酒,林余余就去了果園,大隊長和書記也在果園裡
,看到林余余來了,大隊長趕忙道:「協議簽好了,按照你說的,三年簽一次,剛開始的時候,供銷社那邊還想簽十年呢,我們沒答應。」
林余余心想,因為供銷社的又不傻。
大隊長:「你那個葡萄酒好了?」
林余余:「好了,不過要等兩個月,等好了,讓兩位先嘗嘗。」
大隊長:「那可一定。」
書記:「兩個月後就是十月份,最後一批葡萄快下市了,如果供銷社覺得好,我們還能趕上釀最後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