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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為了以防萬一,這些研究成果可能會掛上她的名字。

    大隊裡有這麼多的大學生,對書記和大隊長而言,是一件好事情,說明他們出色的領導。於是兩人一商量,決定擺個流水席,反正大隊裡有錢,還請了公社裡的幹部。

    這些年范凹里的好,大家是看到的,范凹里發展的的確很

    快,可以說是整個縣下面發展的最快的大隊了,沒有之一。

    公社的幹部來吃流水席的時候,也是覺得非常光榮的。

    流水席過後,陳霞和張高安又偷偷給林余余送來了一些東西,心照不宣,是感謝她告訴他們高考的事情。

    張高安:「我和我媳婦後天就回城了,你們有什麼打算?」

    陳霞:「我們今年也回娘家過年。」她因為是本地的兒媳婦,不算知青,所以要回娘家打個介紹信,比知青方便。再說,范國棟是工人,在這個年代算是條件好的,她又肚子爭氣生了兩個兒子,家裡婆婆也看重她,所以每次回娘家,娘家人都是很歡迎的。這次回娘家過年,主要是因為她考上了大學,把這個好消息告訴娘家。

    林余余:「我們也去首都過年。」說起來,命運很神奇,因為她的關係,所有人的命運都朝著好的方向發展了,唯獨……林燕。如果她沒有來,林燕當年的事情就不會發生。當然,林余余不覺得這件事跟自己有關。畢竟,和范蘭花走得近,是林燕自己的選擇。  

    而原本的女配陳嬌,嫁給張高安之後,命運也改變了,和張高安一起把日子過的不錯。至於譚青,所以和范強一直在鬧,但是也不能否認,她避開了原來的命運,也比以前好了。

    這麼一看,好像悲劇的只有林燕。

    張高安:「那之後就是天南地北各自分開了,也不知道以後會怎樣。你們這裡的房子打算賣掉嗎?」

    陳霞:「我家在這裡,不可能賣掉。」

    林余余:「我也不會賣掉,萬一在外面沒有落腳的地方,這裡還有個窩。」

    張高安一聽,也是這個道理:「那我們的也不賣了,回城之後,也許就沒有我們的窩,這樣假期里還能回來。而且,這裡還有錢分。」

    這也是個道理。

    待他們離開之後,林余余對劉亞琴道:「媽,你去跟章龍說一下,請書記來一趟。」她雖然出了月子,但是天氣冷,不愛出去。出去回來,人身上有冷氣,怕傳給孩子。

    劉亞琴:「哎。」

    章龍家就隔壁,沒一會兒,章龍帶著書記來了。

    書記:「林醫生,聽女婿說你找我啊?」

    

    林余余:「是的,我

    有件事,想跟書記你商量。咱們是親戚了,我也就直接說了。」

    書記:「你直接說。」

    林余余:「我年前就要離開范凹里了,下次再來也不知道什麼時候了,關於酒廠我那一成股份,不知道書記有沒有興趣吃下。」

    書記大吃一驚,剛開始的時候,林余余分到的葡萄酒有兩三百,也趕上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資了。但是這兩年,每年有一千多了,因為葡萄原擴建了,還有桔子園做了桔子罐頭,那都是林醫生提供的法子。所以桔子罐頭和葡萄酒的分紅加起來,每年得有兩千,這真是讓人眼紅啊。

    章龍一聽,也有些意外,他姐竟然要把這樣賺錢的營生轉給他岳父。

    書記:「我肯定是願意吃下的,就是不知道多少錢?」

    林余余:「五千。」五千,兩年半的收入。但其實,也許兩年都不用。因為明年改革開放了,物件就變了,到時候賺的錢就更多了。

    書記心裡一算,五千真不多,兩年半就要回本錢了,或者說,林醫生這開價還是客氣的。而且,他的棺材本是沒有五千的,但是,他的幾個兒子的錢加起來,五千還是湊的起來的。每年果園分到的錢每戶人家就有100多了,加上每年婦女們賺的錢也有100多了,這五年下來,只范凹里的每戶人家,都有千把塊的村快。  

    而像他這樣的幹部,有毛兩千的存款了。書記知道人家客氣,自然也不會還款:「好,我吃下了,我回頭去籌錢,明天給你拿來。」

    林余余:「好,我這裡會寫一份協議。」

    書記:「你做事情我是放心的。」

    章龍回家,把這件事跟范美蘭說了,范美蘭對林余余更加感激了,林余余能想到他們家,也就是因為和章龍的「姐弟」關係,不然他們家那裡會有這樣的好事情。

    第二天一大早,書記來了:「林醫生,這錢我籌好了,但是五千數額太大了,咱們去銀行我取出來給你?」這個年代的錢最大是十元的,五千得500張十元的,的確有些多。

    林余余:「哎,好。」

    當天下午,溫父跟著書記去了銀行,書記還不是自己去的,兩個兒子一起去的,因為兒子也要去銀行取錢,這五千是他們一家子湊出來的。

    第104章

    處理完酒廠的事情, 林余餘一家人準備去首都了,章龍帶著范美雲也離開了,和他們同一天出發的。只不過, 林余余、溫父溫母、李秋紅和溫禮去首都,劉亞琴、章龍和范美雲去X市。劉亞琴一年沒回了, 章岩這日子要過不下去了。

    不過等年初, 他們還會再見面的。

    章龍被林余余蠱惑的考了首都的大學,到時候他去了首都, 范美蘭雖然也一起去,但是劉亞琴也會過去搭把手,這樣一來,林余余還是能見到劉亞琴。至於住的地方也安排好了, 就住溫母陪嫁的那個房子, 和林余余買的房子是一個地方的,前後不過百米,很方便。那房子是十塊錢一個月租給章龍夫妻的,章龍夫妻是有錢的,結婚前的房子是章岩給他們出錢買的, 那個時候章龍已經有200的存款了,范美蘭有陪嫁不說, 這幾年范美華每年在葡萄酒廠上班, 一年也能賺100多, 章龍作為林余余的秘書助理, 一年也有一百多,再加上大隊戶口每年分到的一百多,他們夫妻每年能存在至少300的錢,存了幾年, 一千的存款是跑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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