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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進行了補充,儘管警方調查鋪天蓋地,兇手卻仍持續犯案,說明兇手大膽卻心細,有很強的作案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應該是有一定學識,智商較高的人,善於偽裝和操控他人,平時可能就是一個做事嚴謹的人。
甚至以犯案手段來說,最初是勒死後棄屍,第二起突然變成了活埋。
活埋耗時很長,很有可能作案時被發現,兇手卻在第三起還是使用了同樣冒險的方法,說明殺人後棄屍已經無法滿足兇手心理上的變態需求,他享受著被害者死前掙扎窒息的慘狀,明顯是一個心理扭曲、價值觀變態的愉悅犯!
可能曾經受到類似折磨所以用同樣的手法在被害者身上實施,也可能只是純粹的心理變態。
但這樣的變態愉悅犯卻在第四次作案時又改變了殺人方式!改為了用膠帶貼住口鼻窒息死亡,還從隱晦的、人煙稀少的田地變成了更加明易被發現的草叢裡。
警方認為,由于田地里到處有警察巡邏,所以兇手匆匆地改變了作案地點。但前三個犯罪現場都被清理得很乾淨,第四次卻把屍體暴露在了草叢裡,以至於拋屍的第二天就被人發現了。
兇手這麼縝密的性格,不可能出現這樣的漏洞,怎麼看都是故意讓人發現。
所以當專案組刑警逮捕宋嘉德並進行起訴時,虞瑞宏也依舊沒有停止調查。
他的心有多動搖,虞瑾佳能從工作筆記里大面積的圈和問號看得清清楚楚……
宋嘉德被逮捕時的口供聲稱自己是無辜,自己只是在路上撿到這個錢包,因為一時貪財才把錢包拿走,扔掉了裡面的身份證件等私人物品,並不知道錢包的主人是兇殺案的第三位被害者。
但問他前幾個兇殺案具體的不在場證明,他支支吾吾卻一個都說不出來,也沒有一個人證物證能證明。
同樣的,僅憑錢包和身份證上的指紋也無法判定宋嘉德有罪。因為無法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當時判定宋嘉德無罪釋放的法官本著“疑罪從無”的原則和辦“鐵案”的標準將宋嘉德當庭釋放。
但虞瑞宏卻是真正相信了宋嘉德“路上撿到錢包”的說辭,並且認為兇手是認識宋嘉德的,最後一個案件殺死宋嘉德的前妻就是為了讓警方去調查唯一和她結仇的家暴犯前夫宋嘉德。
宋嘉德的前妻早已在幾年前逃跑,但兇手不但知道他有一個前妻,還知道他的前妻是誰、長什麼樣……
他甚至知道宋嘉德貪財豪賭欠債,看見地上有錢包絕對會撿,所以也很有可能是故意扔在了宋嘉德回家的路上,讓錢包上留下宋嘉德的指紋。
爸爸洋洋灑灑的推論寫滿了整個工作筆記,後面大半本都在調查宋嘉德的周邊關係,他的親朋好友、他的同事,他賭博時認識的賭友們。
但花了大半年時間一一調查了宋嘉德的朋友圈後發現,這些人和被害者們都毫無交集,也不符合他的犯罪側寫。線索就因為宋嘉德的失蹤而完全地斷了……
一直到工作筆記的最後一頁,爸爸也沒有確定真兇究竟是誰。
但虞瑾佳卻意識到了一點,第三位被害者是一位護士……
安眠藥需要醫生開具精神類處方才能拿到,普通人在外面的藥店是買不到的。但在醫院上班的護士是能拿到少量的安眠藥。
那麼,會不會這名與宋嘉德毫無交集的護士其實是兇手認識的人,而兇手很可能是從她那裡拿到了安眠藥……因為怕安眠藥的事情暴露所以將她殺人滅口,並且就像爸爸推測的那樣,被宋嘉德撿走的錢包很有可能就是兇手故意布的局。
那對沈秋芳下手是什麼情況?沈秋芳早已經搬家……只是那天家裡有事所以回了榆華縣。
難道是因為宋嘉德被無罪釋放完全出乎兇手的意料,並且警察重新開始調查,怕查到自己的身上所以繼續殺人嫁禍給宋嘉德?
這個殺人目標是隨機的,還是因為宋嘉德和沈秋芳結過梁子?
虞瑾佳皺了皺眉後,再度翻看沈秋芳被害案件的宗卷材料。
2006年4月11日晚上7點,沈秋芳對丈夫聲稱家裡有事需要回去一趟隨後獨自乘巴士前往了榆華縣。
晚上9點17分被警方發現倒在一幢廢棄矮樓里,雙眼鼻子貼著綠色膠帶,雙手雙腳被綁住,腹部被捅了一刀流血不止,於是被緊急送往最近的醫院進行搶救。
但到醫院時,呼吸心跳已經停止,瞳孔也放大,緊急搶救了兩小時後宣布搶救無效死亡。
從家裡乘巴士前往榆華縣需要一個小時,但沈秋芳當晚沒有回家,而是下巴士後失蹤了。警方根據時間推測,她的失蹤時間應該是晚上8點左右。
在看到滿是血跡的物證照片時,虞瑾佳同樣看到了爸爸被殺的犯罪現場,血腥的場面令她心口壓抑得難受,只掃了一眼便痛苦地挪開了視線。
但想要恢復記憶,必須要強迫自己去看、去回憶那天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所以哪怕心理很難受,虞瑾佳在長長地深吸一口氣後,還是繼續看了下去。
物證照片中的爸爸穿著淺藍色襯衫的警服,已經全部染紅。他雙目圓睜,仰面躺在地上,胸部被捅了一個血窟窿,在送往醫院前就已經沒有了呼吸,屍檢結果是失血過多休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