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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訊逼供是不行的,但是刑訊閉嘴沒有說不可以啊!」車仁表冷冷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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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有違醫道
王劍興高采烈來找趙歡歡,他的藥店已經張羅完畢,可以開店了。
「我給藥店取名劍康藥店,健就是王劍的劍。」王劍的眼睛雪亮雪亮的,意氣風發。
趙歡歡說道:「那你稍等,我給你取藥去。」
趙歡歡避開王劍,進入小箏的異能空間,將一堆開過光的藥品裝入麻袋。
小箏的聲音響起來:「主人,那個孩子人品有問題。」
「我知道。」
「那你怎麼還選擇和他合作?」
「騎驢找馬啊。」趙歡歡說道。
她不能停止賺錢,既然和李明終止了合作,就意味著每個月沒有分紅了,先將王劍當做賺錢的工具,只能是權宜之計,一旦找到理想的合作夥伴,她就踹了王劍。
小箏又說道:「你老是利用箏曲開光之術來治病,有違醫道,且浪費了你掌握的醫學異能。」
「小箏,你說的我都明白,我只是在物色那個真正值得合作的人,當我找到那個人之後,我會委以重任,並將開光術封存,老老實實做藥救人。」
其實,趙歡歡早早就意識到自己失誤了。
一味用開光術,是唯心的,然而這個世界是唯物的,只有利用實實在在的藥物去治病救人才是立得住腳的。
她突然重生,的確有些急功近利了,許多事情並未處理得完美,好在小箏能及時提醒她。
王劍百無聊賴喝了一杯茶,一抬頭,就看見趙歡歡提了一個麻袋出現。
「這裡面裝的都是給我的藥嗎?」
「是給你的藥,但是你卻不能用它來賺錢。」
王劍困惑,他和她合作不就是為了賺錢?
「你要用這些藥讓你舅舅的藥店徹底關門大吉。」
少女平淡無波的語氣卻讓王劍激靈靈一凜。
李明終止了和她的合作,卻沒有另謀生路,反而繼續開著藥店,這是要利用她為他營造起來的名氣繼續賺錢。
世界上有這麼便宜的事情嗎?
對於一個叛徒,她當然是趕盡殺絕。
既然你選擇當一個情聖,不想愧對自己的妻子,那你就去當情聖好了,只是不要再利用她給的名氣賺錢。
然而,目前看來,李明分明就是魚和熊掌想要兼得。
她和李明結識的時候,李明治死了人,攤上人命官司,現在既然他們分道揚鑣,那一切就要回到原點。
她自然不可能讓一條無辜的生命來祭奠這份關係的終結,那至少李明得身敗名裂吧。
王劍是個心思活絡的,他「哦」了一聲,說道:「我明白了,我用這些藥去攔截我舅舅那邊的病人,只要我們的藥不收錢還能真的治好病,不但可以打擊我舅舅,還能揚我們『劍康藥店』的名聲……」
「我要的是結果,至於過程你自己把握。」
趙歡歡打發了王劍,便去馬東和尚海鷗家裡拜訪。
馬東和尚海鷗向趙歡歡匯報了趙飛燕的學習情況,趙歡歡也趁機感謝了夫妻二人,並誇讚了二人的教學功底,順道詢問了陳個球在學校的任教情況。
馬東談到陳個球目前擔任學校五年級的語文教學。
趙歡歡不由有些激動。
前世,趙歡歡約莫記得陳個球發生過一件醜事,他和自己任教的五年級班上的一名女生家長發生了不正當關係。
兩人鬧掰後,那名女生的媽媽後來還申請將女兒調離陳個球的班級。
不過這醜事並未大面積宣揚出來,趙歡歡也是偶然聽到而已,具體是哪個年份發生的事情,趙歡歡也記不清了,沒有想到此時,陳個球任教的就是五年級,那可太巧了。
趙歡歡讓趙大川上學的時候去陳個球班上打聽是否有一個叫美日的女學生。
趙大川帶回來的消息是:有,這讓趙歡歡暗暗有了把握。
美日是一個模樣清秀的女生,她的長相隨了母親,可見其母也是個有著幾分姿色的女人。
這女人還不是在田間地頭幹活的,而是在街上開了一家衣服店。
一個有頭腦,有臉蛋,又懂得享樂的女人,在鎮上的男人心目中充滿魅力。
陳個球也是鎮上的男人之一,還是這個女人孩子的老師,這就占了近水樓台先得月的便宜了。
趙歡歡很快就打聽到了美日媽開的衣服店的住址,她走進衣服店見到美日媽時,發現美日媽長得比想像中還要漂亮。
美日媽的漂亮不是一種恬靜的美,而是帶著一種誘惑人的美,一雙眼睛總是不安分的顧盼神飛著。
一見進來的是個十三四歲的少女,美日媽便沒了招呼人的熱情。
她店裡的衣服適合年輕女性穿,但進來的這位女顧客未免太年輕了些。
趙歡歡也看出美日媽態度的變化,說道:「我是來給我小姨買衣服的。」說著從口袋裡抽出一張百元大鈔抽打著自己的掌心。
美日媽的笑容重新回到了臉上,她仔細打量趙歡歡的衣著打扮,覺得這應該是有錢人家的姑娘。
「買衣服還是要本人來試穿比較好。」美日媽熱情說道。
趙歡歡自己在店裡的椅子上坐下,將一百元放到桌上,說道:「我小姨的身材和你差不多,你能穿的她就能穿,你替我小姨試穿吧。你知道的,如果我讓我小姨來試穿的話,她就捨不得要我買衣服送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