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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晦氣!
他想用自己的方式,去改變這本小說的原定結局,讓自己的身份能夠配得上楚潮生。
希望有一天別人談起他,不會再說「這是楚總的丈夫。」
而是會說:「楚總的丈夫是個很厲害的小說家」。
次日,s市海邊。
溫瀾和無限公司派來的攝影師、化妝師等團隊在這裡碰面。
溫瀾當時還很疑惑:「我們為什麼不直接去簽售會現場?」
攝影師:「陳編輯說要先給你拍一組系列寫真照。」
溫瀾:「?」黑人問號臉。
拜託,他又不是什勞子明星,雖然答應了打算靠臉吃飯但也沒必要這麼誇張吧?
另一邊,小芳卻已經等不及了,迫不及待地拉著溫瀾道:「走走走,抓進時間,姐給你化妝去。」
說完把溫瀾塞進了停在路邊的保姆車裡。
(無限多財大氣粗啊,派來接一名作者的車都是進口奔馳級別的。)
不過小芳心裡知道,這也從側面彰顯了無限老總對這名新人作者的看重。
小芳是業內小有名氣被號稱為神手的化妝師,這次無限花了高價把她請來,說要給旗下一名網絡寫手好好打扮一下。
不是小芳歧視,而是大眾固有的形象,這些天天打鍵盤的作者一般都好看不到哪裡去。
當時小芳:呵,瞧我如何把一個平平無奇的普通人點石成金。
現在小芳:哦莫哦莫,這是什麼絕世神顏!
(眼淚不爭氣的從嘴角流出)
「天啊,你的皮膚也太好了,怎麼能做到一點毛孔都沒有的!」小芳羨慕道。
溫瀾撓了撓頭,「有嗎?」
溫瀾最近被楚潮生強迫著,也開始用上了護膚品,時不時敷下面膜。
平心而論,他的皮膚很好,光是素顏就非常能打。
小芳一邊給他在臉上噴爽膚水,一邊問:「能不能透露一下,你的護膚秘訣?你平常都用什麼化妝品啊?」
小芳問出這句話時非常自然。畢竟是在娛樂圈混過的人精,她一眼就看出溫瀾絕對不直——這身極有品味的XX牌白襯衫搭配XXX牌淺灰色毛衣,復古的暗紅色棱形交疊領帶,黑色長褲、腳踩時尚氣息十足的MaisonMargiela分趾黑皮靴。
在小芳看來,正常的直男絕對不會打扮得如此有品位。
然而事實是,這身衣服,從頭到腳,從內.褲到襪子,都是楚潮生給挑的。
溫瀾(前直男):有被冒犯到。
「我也不知道。」溫瀾有點茫然,「都是我愛人買的,我蹭著用點兒。」
昨天他順便帶楚潮生去逛了當地的免稅商場,買了一大堆東西。
溫瀾今天身上穿的這身衣服,就是昨天在店裡買的。好傢夥,這一通刷卡,十幾萬沒了。
雖然原主這具身體會對普通面料過敏,十年富貴生活穿慣了好牌子。
溫瀾穿過來時也買了不少貴的衣物,但也沒貴到這麼離譜啊!
上輩子一直穿某寶9.9包郵背心短褲的摳門老漢溫瀾:老實說真有點心疼。
楚潮生當時:「這身特別適合你。」
溫瀾連連推拒:「你別給我挑了,我個大老爺們不用穿這麼好的衣服,給你買就得了。」
溫瀾思想拗不過彎來。他給自己買超出能力範圍太貴的東西就會感到心疼,但是給楚潮生買反而會覺得異常快樂。
「我不缺衣服啊。」楚潮生挽著溫瀾的胳膊,笑眯眯道:「而且我現在是老公養在酒店裡的金絲雀,又不用出門。」
「倒是你,天天在外面奔波賺錢,需要一身好衣服撐起門面。」
金絲雀這個詞就像冬日裡的暖陽一般瞬間讓溫瀾感到有被治癒。
直男的劣根性又開始發作
「買!買!買買買!」溫瀾看著日夜承受自己歡挨而逐漸消瘦的小金絲雀,大手一揮:「不能光我一個人享受,我要把整家店都買下來給你!」
刷卡時,「滴滴」,店員抱歉道:「您的餘額不足」。
溫瀾:「……」
楚潮生:「……」
尷尬地你儂我儂,尷尬地不分彼此。
溫瀾僵硬地扭過身,這才記起自己並不是包養金絲雀的富可敵國總裁,而是一名正在努力賺錢的卑微作者。
楚潮生嘆了口氣,拍拍自家老攻的後背,道:
「沒關係,你喜歡的話以後我再買下來送給你。」
楚潮生內心:反正這整家商場都是我的。
溫瀾頑強不息,握拳.jpg,道:
「不用!我不想讓你去討好父親!你等著吧,總有一天我會為你買下這家男裝店!」
旁聽的店員們聽到後:感動得快要落淚了,天啊,這是什麼絕美的愛情故事。
「老天爺,我也想要這樣的好男人。」
「他們好甜5555。」
店長:「就是左邊那個稍矮的男人好像有點眼熟,很像我們集團的總裁。」
店員:「哈哈哈店長你別開玩笑了,楚總怎麼會來我們這犄角旮旯——」
這時,店長掏出了一本集團內部雜誌,將上面的楚總照片與面前的男人做對比。
得出結論:一毛一樣。
「……」
大家都陷入了罕見的沉默。
畫面切換回保姆車內。
小芳有些驚訝,「愛人?誒誒,您結婚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