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166頁

    不過這些暫且都和蘇長越沒關係了,以他目前的位置,離著萬閣老還太遠,能以自身損失一個一甲的代價,間接給萬閣老製造一點心堵,已算是不錯了。

    司宜春和梁開宇聽到消息後齊齊來安慰他,蘇長越自己的心情卻很好。

    在經過金殿傳臚、遊街等一系列程序後,他去翰林院請假知會了一聲,要返鄉去準備聘禮娶親了。

    ☆、第91章

    司宜春和梁開宇在出皇榜後便另覓了住處,他二人皆準備向著接下來的館選努力一下,若不成,再考慮接下來的觀政選官等路子。不過不管怎樣,既已成為進士,前程起步是定了,那自然不可能再在蘇家湊合,尤其司宜春還要準備迎娶自家鄉送嫁來的未婚妻,就更得尋一處單獨居所了。

    蘇長越因不必參與館選,時間比他們都充裕一些,假也好請——翰林院清貴之地,庶吉士在其中的三年更多的仍是習學,不直接參與什麼具體事務,因此院裡也不等人用,他是立即持告身到任,還是待館選結束後,和通過館選的庶吉士們一起進院都可。

    蘇長越便選了後者,他謀算好了,先回德安府去,接上孫姨娘和兩個妹妹並置辦好聘禮,而後一道往金陵而去,在臨近州府安頓下家人,再前往張家求親,儀式過後帶著珠華去臨近州府見過家人,匯齊了再齊回京城。  

    這麻煩了些,但也沒有更好的安排了,孫姨娘和妹妹們皆是弱質女流之輩,家中沒有一個成年男主人頂梁,先前與他兩地分離是迫於無奈,如今他這邊穩定下來,那必是要接過來一起住的。

    他匆匆收拾了不多的一點行李,去車馬行租好了馬車,在將要和福松上路的前一天,卻接到了刑部的傳票。

    來送傳票的小吏知道他才中了傳臚,態度很客氣:「是相公先前遞去的狀子有了結果,本部堂官請相公前去聽判。」

    蘇長越一怔,春闈之時,連著會試殿試到張貼皇榜,滿京城的目光都匯聚在這樁掄才大典上,他遞了狀子後曾去刑部望過一眼,見還在收狀,料著還沒定案就沒有進去,之後一直忙忙碌碌,沒空閒再過問,沒想到刑部在春闈的喧囂下,默不吭聲地竟已把案子辦了。

    不過算一算時間,打皇帝下令查辦起,已有兩個多月了,現在出判決,正是差不多了。

    他便出了家門,隨那小吏往刑部而去。

    路上問小吏打聽,小吏位雖卑,但成日在刑部里廝混,消息很靈通,也很願意和新出爐的年輕傳臚公結個善緣,就說與他聽:「相公儘管放心,請相公去是好事,相公的狀子裡是不是有家產被奪之事?如今正要清點了還與相公。據我偷偷聽了一耳朵,相公狀子上寫的證據確鑿,所以狀子上的數目有多少,應該都是可以還回來的。」  

    蘇長越大出意料,跟著湧上滿心的百感交集,一時竟分辨不出心中是痛是悲是喜,只能道:「……多謝堂官秉公執法。」

    在關於珠華嫁妝的那一部分上,他的證據確實充足,因為當年葉家留有的憑據雖然一併被錦衣衛搶走,但這份憑據同時在金陵張家還保留了一份,如此巨額家產,身後劃分時不可能不找個見證人,蘇張兩家便是互為見證,這憑據也是互留了備份,同時上面還有河內縣縣衙的官印以為旁證,重重保險之下,只要能有這份憑據在,葉家家產的歸屬就毫無疑問。

    不過屬於蘇家本身的家產相對之下證據就不那麼硬了,蘇家有帳目,但畢竟只在蘇家之內,沒有旁人可證,官府要不認,蘇長越也無法可想。

    在他的預計里,能把珠華的五萬兩拿回來就是最好的結果了,這還是建立在他春闈得中的前提之下,他自身的分量能重一點,若不然,就算刑部承認這筆帳,可是要說已被錦衣衛揮霍光了,他能怎麼辦?總不能叫刑部自己掏錢貼給他罷。

    平民百姓面對官府時,就是如此弱勢,受了冤屈唯一的渠道只有去官府求主持公道,官府若不理,那就毫無辦法,只能吞下這口氣了。

    蘇長越當年所以隱忍住,未去衙門喊冤,便是因此,敵我力量懸殊太大時,告也白告。  

    如今看,倒比他想爭取的結果更好一點。

    「不只相公家,當年和相公家一起被抄的其餘四家,家產都要發還他們呢。只是他們多在外地,還得遣人去通知,不如相公趕巧。」

    蘇長越這回真驚訝了,其餘四家都已不在京城他是知道的,程家和他同一年扶靈返的鄉;告密的李永義死於流放途中,李家人存身不住,不多久也離開了京城;蔡盧兩人倒是倖存,但他們在獄中也飽受折磨,身體落下了病痛,不得已先後辭官帶著家人回鄉歸根。

    這也就是說,這四家多半不可能跑到刑部去交狀子喊冤,他們的家產,是刑部主動發還的。

    ——說實話,這得是青天級別的主官才幹的事,一般官員真沒這個覺悟。

    這個疑惑在見到作為主審官的刑部左侍郎時被解答了。

    左侍郎拿出來一份蓋著刑部大印的判決書,但他先宣讀的卻不是這份判決書,而是附在其上的一份御筆批示。

    這批示當是根據刑部先前上報的案情下的,除了明令歸還五家家產之外,對當初的五人組還各有封賞,亡故的各追贈一級,仍健在的因兩人身體故,給賜了個散官閒職,真是考慮得極周到了——當然李永義除外,發還他家被搶走的家產已算天恩浩蕩了,別的不可能有他的份。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166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