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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媛和沈淮也知道這件事情,兩人都很生氣,只不過沈淮要比陳媛更生氣,他可是親眼見證陳媛的連環畫有多不容易才畫出來,這是她勞累了很多個日日夜夜才完成的作品,現在就這樣被人剽竊了,而且還偷竊的毫無聲息,要不是認識方編輯,人家發現才提醒他們,事情可就糟糕了。
如果要是沒發現,那豈不是就要被對方得逞了嗎?
所以想到這點心裡就是一陣陣後怕。
所以這次絕對不能夠放過對方,對方敢剽竊陳媛的作品,那就要對方付出慘痛的代價。
陳媛突然覺得現在科技太落後,出了事情取證都不方便,因為出版社並沒有監控器,所以想要破案全靠嫌疑人口供。
這樣就很容易導致有很多案件根本無法立案,那這種環境下想要保證自己合法權益,那就更加要小心翼翼。
幸好她留了一個心眼,把原稿交給劉川之前,給連環畫和英語書都進行了專利登記,專利註冊可以證明原作者是陳媛本人,不管這份稿件以後到了哪裡,那都和自己脫不了關係,畢竟現在著作權還沒有出台,稿子脫手後誰能證明是她畫的?劉川也不可能百分之百信任。
雖然說已經進行了登記,但要是發現的晚,被別人占據了先機,那損失的可是自己的利益,到時候在處理起來可能會很麻煩。
所以保證稿件的安全還是要從劉川讓他那頭加緊防範。
沈淮用自己的人際關係拜託了市公安局的同學,處理這件事情,他這次是真的發了怒,堅決要嚴肅徹查,把這件事情扼殺在搖籃里。
劉川如果不是和沈淮商量,要收集證據,恨不得現在就把內鬼抓出來,經過多天的觀察,他可是才發現有兩個人確實有問題。
這兩個人就是許福安和張舒。
正是自己之前訓斥的那兩個編輯,因為英語書出版產生的矛盾,他們根本不服氣自己管教,本來的打算的是,下半年出版社恢復了一些元氣招入一些新的血液,再把他們換掉。
沒想到留著反而夜長夢多,出了大事。
許福安和張舒這幾天的日子過得是心驚膽戰,總感覺單位的氣氛好像很緊張,每次看到劉主編的都感覺不太對勁,要不是無事發生,還以為自己做的事情,被他們發現了。
算算日子離著下個還有五六天,時間越發的近了,只要梧城文化出版社了連環畫,也就不用繼續在華宇在煎熬。
兩人戰戰兢兢的工作,有一天晚上下班的時候,單位門口有兩個戴著大蓋帽的公安找上門來。
「你們就是許福安和張舒,現在懷疑你們跟一起盜竊案有關,請跟我們走一趟吧。」
許福安和張舒看到公安的時候臉色慘白,兩人心裡都飛快的閃過一個念頭,那就是事情肯定暴露了,盜竊案嗎?為什麼會變得這麼嚴重。
蔣麗麗這邊都印刷完成,都開始準備找渠道銷售了,放了一屋子的連環畫,全都是連夜加工出來的,質量不是特別好,但是數量已經取勝了。
正當她在倉庫里忙活的時候,有法院的人找上門來,就是為了這批連環畫的事情,梧城文學的其他編輯也嚇了一跳,不知道出了什麼事。
蔣麗麗臉色極為難看,她強裝鎮定,接過法院工作人員手裡的傳票。
看到上面內容的時候,臉色難看的說道。「這是怎麼回事,該死的劉川。」
沒想到劉川居然把她告上法庭。
他怎麼敢,怎麼有證據?
當然有,劉川按照有心人指點,報警說出版社的員工盜竊了價值三萬元的重要稿件,這樣就變成了刑事案件。
雖然價值並不易定義,但是性質已經和民事訴訟完全是兩碼事,許福安和張舒被公安帶走以後,對自己偷盜稿件的行為供認不諱。
至於蔣麗麗是不是構成非法侵占罪、剽竊罪,那她就要交給法官判決,反正劉川要做的都已經做完了。
不過這件事情對於劉川來說是一個非常嚴肅的教訓,也給了他很深的警示,這次幸運的是有辦法解決,但是不可能每次都這麼幸運,如果再犯了同樣錯誤,那就真的沒有辦法挽回,自己都不可能原諒自己。
所以這件事情解決以後,劉川就把自己出版社裡里外外都安裝上了監控裝置,這套監控一共花了兩萬多塊錢,而且都是進口的電子產品,價格昂貴市面上又很少見,一般的人家恐怕連個零頭的都買不起。
他可是花了血本,就算是價錢再貴也一定要裝監控,這些錢和連環畫的價值比起來根本就不算什麼。
但是兩萬塊,往常出版社一年都賺不回來,讓本來就不富裕的企業更加雪上加霜了。
除此之外劉川還想出了一份保密協議,以後只要是他出版社的員工,必須簽了保密協議以後才能接觸稿件。
又是周一的早晨,今早報紙頭條一樁特大醜聞曝光,街上買了報紙的市民一邊推著自行車一邊議論著這件事。
「梧城文學出版社剽竊了華宇文化出版社還未發售的連環畫,對比圖出來簡直是一模一樣,跟複製出來似得。」
「那麼大一個出版社,剽竊別人的作品要不要臉,自己就沒有作品了嗎?」
「臉面能當飯吃嗎?現在為了錢什麼事情都能幹出來,這件事是曝光了,要是沒有曝光的,原作者被剽竊那沒有證據也得忍著,這種冤屈的事情可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