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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時他便想,日後若有幸結束那樣的生活,他想要的仙侶,一定得是如陽光般燦爛的人。

    在入門那日,見到商兀凝的那一刻,他心中最羨慕,最渴慕的那個人,就和商兀凝的樣子完美重疊在了一起。

    所以那時旁人都不理她的時候,他想同她親近。

    本以為自己會愛上她,可惜……折允微微低眉,相處了幾百年,他心中對商兀凝始終生不出半點男女之情。只能對她的一腔愛慕視而不見。

    商兀凝本想邀折允同去自己府中用早飯,面前卻忽然飄來一張傳音符,是自己父親的,喊她去春在溟濛樓一趟。

    商兀凝只得先辭別折允,去找父親。

    到了春在溟濛樓掌門殿,商兀凝如往常一樣,去書房找父親。

    不想,卻在花園中見到了父親。

    商朔招手示意商兀凝過來,對她道:「昨晚冉汐月的話,爹都聽到了。你方才去見折允,爹也見到了。」

    商兀凝微微抿唇,對商朔道:「我相信他們。」

    商朔勾唇笑笑,微微搖頭,說道:「小凝兒,從前,爹就見過折允去找時拂曉。但怕你難過,從未告訴過你。眼下時拂曉歸來,你又同她成了好姐妹,爹對你委實有些放心不下。」  

    商兀凝蹙眉,不解的看向商朔。

    但聽商朔接著道:「一個人即便缺失了記憶,但是她的性格不見得會有多大的變化。時拂曉過去就同折允關係非常,如今你又能保證他們清白幾日?若你真的喜歡折允,便離那時拂曉遠些。」

    商兀凝聽罷更是不解:「我為什麼不能既喜歡折允,又同時拂曉做姐妹?」

    第29章 夫君君陪著去選靈寵(一……

    商朔微嘆一聲,說道:「你知道當初時拂曉為何會被掌命送離仙界嗎?」

    商兀凝搖搖頭,商朔嘆息道:「時拂曉,於流芳派氣運有礙,是個不祥之人。她的命,註定與仙界格格不入,你同她在一起,不會有什麼好下場。」

    商兀凝聞言愣住。

    商朔伸手摸了摸女兒的鬢髮:「時拂曉不是個好人,遲早會傷及你和折允的感情。你應該同爹站在一起,爹永遠不會害你。」

    商兀凝只覺手腳有些發麻,連同冉汐月的那些話,在她心裡撥起一陣動盪。

    她靜默半晌,方才對商朔道:「這件事,容女兒自己判斷,望爹成全。」

    商朔凝視了商兀凝半刻,而後點點頭,示意她去上早課。  

    商兀凝從掌門殿出來,只覺心頭的不安,越發嚴重。

    餘下的日子,折允那邊沒有傳來什麼進展,時拂曉又無法進入掌刑司,事情只能這般擱置。

    中間時拂曉去找了沈乾川一趟,沈乾川卻沒有私下裡見她,只叫身邊弟子傳了話給她。

    說寒潭鏡和月影簪器靈被毀一事,讓他意識到流芳派潛藏暗淵,他會幫時拂曉私下追查此事,但面上,還是疏遠些好。

    時拂曉雖沒有從沈乾川那裡問明白來龍去脈,但至少折允告訴她,沈乾川曾是自己爹,親自帶回流芳派的外門弟子。至於其中的細節,想來等事畢,沈乾川會給她答案。

    日子過得平靜無瀾,很快,就到了屍靈谷試煉。

    屍靈谷試煉前一天晚上,時拂曉和白行簡夫婦一同在府里吃飯。

    今日課上,沈樓主已詳細講了屍靈谷的地形,還有試煉的規則。

    原來屍靈谷,分為外圍、中圍、內圍三層。畜生道的眾生,同他們人道一樣,也分修為高低。

    外圍的靈寵,就等於他們這些剛入門的弟子,修為極低。被馴服簽訂魂契之後,會跟著主人一起修行成長。  

    當然,仙界有時拂曉這樣資質不佳的人,妖界自然也有資質不佳的靈寵。所以,所有弟子在三千歲的時候,會有一次重選靈寵的機會,前提是自己最初的靈寵修為沒有長進。

    這時,弟子就會進入中圍去挑選靈寵。中圍的靈寵,想較於外圍的要厲害很多,大多是天賦極佳,自行成才的好苗子,等同於仙界的散修。

    重新簽訂魂契後,從前的靈寵,要麼繼續養著,要麼解了魂契放歸。但一般情況下,養了這麼久,早已成了不可分割的一份子,二十多萬年來,放歸靈寵的案例,幾乎一個巴掌都能數得過來。

    至於內圍,沈樓主有講解,也是這屍靈谷名字的由來。

    上古時期,檮杌、窮奇等凶獸占山為王,為惡作祟。使得那片本靈氣匯聚的山谷,成了屍橫遍野的恐怖之地。又因此地靈氣充沛,故而慢慢被人叫出屍靈谷之名。

    後來,仙尊坤賦,便在屍靈谷最中間,以自己的靈力,建了鎖妖洞。將所有凶獸鎖在了洞中。

    此後不久,花蓉仙尊便以魂契的方式,給了妖界眾生修行的機會。

    獸本無善惡之分,完全取決於與其簽訂契約的主人。主人若行差踏錯,那麼與其有魂契的靈寵,自然也會成為凶獸。所以如今的囚妖洞裡,還囚禁著這二十萬年來,所有跟隨主人,犯下大錯的凶獸。

    念及此,時拂曉委實覺得可惜,不由自主的嘆息道:「沒跟個好主人的那些靈寵,當真可憐。簽了魂契,助紂為虐,本也不是它們的過錯啊。」

    白行簡聽罷一笑,夾了菜給九笙,解釋道:「咱們花蓉仙尊,早已想到。便定下規矩,凶獸若願重新認主,重新簽訂魂契,往昔罪業,煙消雲散,不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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