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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現在想跑也跑不掉,她除了悔不當初,還要在男主的注視下,硬著頭皮、小心翼翼的撇清關係:「我、我什麼時候失憶了,我怎麼不知道?」
她是真的對失憶這個設定一無所知,而且嚴重懷疑原主自己也不知道,因為原主不但沒有留給她任何相關記憶,身邊的人包括盛總也對此隻字不提——放在十年前,莫名其妙失憶絕對是很嚴重的病症,哪怕現在痊癒了,她穿過來這麼久,跟原主娘家和婆家也都保持聯繫,他們不可能問都不問一句。
大家都不提,多半就是沒有這個事。易漫如覺得最大的可能,是原主用失憶的藉口把男主甩了。
說不定靳斯年自己也猜到了,所以才會借著她主動送上門的機會興師問罪。
說來說去都是她自己作死,易漫如又開始悔不當初了。
「分手的第二天。」靳斯年還在耐心十足的跟她講述「失憶」的細節,「我去你們學校找你,想要問明分手原因,若是可以一起想辦法解決,也沒必要走到那一步。但是你告訴我,你做了一個很長很長的夢,醒來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都記不清我們在一起經歷的那些事,也完全忘記了對我的感情……那時候你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個陌生人,跟現在很像。」
易漫如:……
無語半響的易漫如當機立斷起身鞠躬,誠懇道歉:「對不起。」
哪怕她再想站原主,也覺得這過於離譜了,好歹是在一起那麼多年的初戀,分手也要找個體面的理由,大家好聚好散,簡單粗暴丟出失憶當藉口也太傷人了,難怪那麼紳士的男主被刺激成這樣。
如今她代替原主給人好好道個歉,只能算是基本操作,靳斯年若是不想原諒也正常,易漫如已經有心理準備了,但是她萬萬沒想到道完歉抬頭,就對上一張笑得如沐春風的俊顏,「沒關係,我有點相信你是真的失憶過了。」
易漫如:……
嘖,好好的男主說傻就傻了,簡直造孽。
第三十二章 (兩章合一,補更) 易漫如……
雖然男主說傻就傻讓易漫如倍感唏噓, 不過死道友不死貧道,他願意相信原主隨口胡謅的失憶藉口,總比覺得當年被甩了忿忿不平跑來跟她秋後算帳這個結果強。
靳斯年就算不是男主, 也是正兒八經的豪門總裁, 找她麻煩比捏死一隻螞蟻還容易,她是完全沒有還手之力的。
而且真到了那一天, 她指望的救命稻草盛總也也未必肯幫她, 盛啟霖要是知道妻子當年那樣冷酷無情玩弄了別人的感情, 不當場跟她離婚撇清關係, 都能稱得上是絕世好丈夫了。
總之, 易漫如自己就是這件事的既得利益者, 誰都可以吐槽原主渣,唯獨她不能, 所以眼看著靳斯年有見好就收的意思,她連忙放下這讓她無比尷尬的失憶事件, 趕緊轉移話題,「柳政明說你這兩年生意也漸漸轉移回來了, 那這次準備在國內待多久?」
靳斯年也很配合的回答, 「應該會待一兩個月吧。」
易漫如算了算時間, 有點驚訝:「那不是就是一個人在國內過年了?」
說到這裡,易漫如不禁又想起了跟原著有些出入的那些小細節。
小說里的靳斯年從小在英國生活和成長,他家是真的很有底蘊,傳承超過了三代,祖輩甚至在舊朝有些名望,放在小說里用豪門貴族來形容一點不誇張,身為貴族小少爺的男主從小就享受著貴族學校精英教育,大學就讀的是全球頂尖名校之一的劍橋。
按理說, 男主作為土生土長的華裔,畢業後接受的家族企業重心也都在放在歐美那些發達國家,正常情況是跟國內的女主扯不上關係的,不過男主的母親還是哪個親近長輩對祖國有很深的掛念,具體細節易漫如也不記得了,反正男主受這位長輩影響也對故國有了感情,不但能說一口流利的普通話,書寫和理解也都跟國內長大的人沒什麼區別。
這大概就是主角光環吧,男主用英語和中文都像母語一樣溜。
靳斯年接受家族企業的時候,國內改革開放初見成效,已經開始有嗅覺敏銳的商人來這片廣袤的土地掘金,對祖國有孺慕之情的靳斯年便也以投資的名義來過幾次。
隨著對國內的了解越深,以及超出預期的投資回報率,靳斯年在國內的投資力度越發加大,為了打理這些產業,待在國內時間自然也越來越長,後來遇到了真命天女沈亦歡,更是直接就在這邊安了家。
不過在決定向女主求婚以前,靳斯年好像還是在英國的時間居多,至少節假日是要回去陪伴家人的,以至於他們剛在一起的時候,女主為以後可能要跟他去英國定居的猜測猶豫了很久,甚至差點因為放心不下國內的父母而向男主提出分手。
後來男主為了愛人選擇在國內定居的情節,不知道感動了多少讀者。
易漫如當初也是淚眼汪汪的一員,所以時隔多年還能依稀記得這個細節。
可如今靳斯年都還沒跟沈亦歡確定關係,就要拋下家人獨自在國內過年呢,這讓她如何不驚訝?
「我父母應該也會過來,我們準備春節期間去為外公外婆掃墓。」靳斯年說著又看了易漫如一眼,「你過年回老家嗎?」
易漫如還在想男主一家土生土長的華裔,竟然記得掃墓這麼傳統的活動,也太接地氣了吧,原著怎麼一句也不提啊。因為想的太入神沒注意到男主看自己的眼神,她下意識回道,「肯定要回S市的啊。」